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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18 13:1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精选文档)

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4篇

【篇1】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

学会党建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王逢知

【期刊名称】学会

【年(卷),期】2014(000)001

【总页数】3

一、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建的基础性工程,在充满希望与挑战的21世纪,努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加强党的建设要从基础工作做起,因此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是值得我们深入调研和认真研究的。下面结合学会的具体情况,谈谈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看法。

二、基层党支部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中国通信学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事机构挂靠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然而,目前学会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支部作用较难发挥

一个支部在党员和群众中有没有凝聚力,取决于支部作用能不能很好地发挥。支部作用发挥得好,就是大家的“主心骨”,自然会有凝聚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工作的现象,因此发挥支部作用常常成了“纸上谈兵”,很少发挥作用。工作考核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众多的量化指标体系中,最难评定的往往就是“政治思想表现”。其实这项工作本来是支部最有发言权的,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往往由“印象分”代替,实际上就成了业务考核,这无疑不利于支部工作。

(二)支部活动收效不大

学会党建工作内容贫乏,方式方法传统、单一,缺乏吸引力。如对组织生活的安排、检查、落实,挂靠单位都很重视,一般都具体到内容和数量。但从总体上看,组织生活的形式单调,学习效果一般化,多用念文件、读报纸等学习形式代替组织生活,而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较少。这样,不仅不能保证学习效果,反而使党员对组织生活失去兴趣和信心,很难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支部和党员做群众工作也不到位,缺乏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另外,支部民主生活会很难真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是肯定成绩多,批评少;
或者是自我批评尚能做到,而互相批评则很难做到。

【篇2】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

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助力精致城市建设

□ 隋 健

【摘 要】近年来,威海市聚焦破解物业管理这一城市基层治理难题,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党建工作,有效推动了精致城市品牌建设。一是健全工作体系。依托市住建局,采取"行业协会+党委"的模式,成立了市物业管理协会党委,全面负责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并建立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形成了纵向引领、行业齐抓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吸收党员物业公司经理担任社区党总支兼职委员,社区党总支委员参与物业公司党支部会议,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物业管理领域全覆盖;
全面推行了街道社区物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由社区“两委”成员、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等参加的物业党建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物业问题,确保组织共建落地。

【期刊名称】《党员干部之友》

【年(卷),期】2018(000)010

【总页数】2

【关键词】物业管理协会; 党建工作; 城市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物业; 城市品牌建设; 行业协会; 物业公司

近年来,威海市聚焦破解物业管理这一城市基层治理难题,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党建工作,有效推动了精致城市品牌建设。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依托市住建局,采取“行业协会+党委”的模式,成立了市物业管理协会党委,全面负责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并建立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形成了纵向引领、行业齐抓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吸收党员物业公司经理担任社区党总支兼职委员,社区党总支委员参与物业公司党支部会议,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物业管理领域全覆盖;
全面推行了街道社区物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由社区“两委”成员、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等参加的物业党建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物业问题,确保组织共建落地。

二是实施标准引领。制定了《威海市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从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党员管理、基本保障等8个方面,对物业公司党建提出了30条标准要求;
结合物业管理行业实际,出台了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每季度进行对标检查,结果作为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
配合市住建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职责分工,厘清相关方责任义务,对停车位、物业收费、安全消防等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界定标准,为规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供法律保障;
组织开展“党建+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指导物业企业党组织按照“三会三公开”标准化要求,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开物业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等信息,全面提升“阳光物业”服务质量。

【篇3】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

XX物业公司——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方案

为响应日照市打造“红色物业”号召,在“做实红色物业,提升基层治理”思想的指导下,XX物业立足各服务小区的现状,创新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分步推进实施,逐步形成“群起而攻坚”之势,XX物业的红色物业亮点做法为我市物业行业打造“红色物业”提供了生动实践的范本,一起来看看XX物业的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方案。

以太阳海岸小区为例,坚持基层党建工作与小区物业管理相结合,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推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三方联动”,既解决了小区管理“真空”问题,又满足了业主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需求,实现了小区的有序管理和长效长治。

作为全市首家率先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试点的物业公司,XX物业还专门把物业服务中心打造成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把公司的党员变成党在小区联系服务业主的志愿队伍核心、先锋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专业技能、热情服务,为业主办实事、办好事,XX物业的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方案赢得了肯定和赞誉。

一、红色物业亮点做法之“红色队伍”提升党政建设

XX物业以党建为引领,创建“红色引航站”党建服务品牌,开展“红色物业”建设,并相继成立“红色业委会”招募以党员为主体的“红色志愿者队伍”。太阳海岸小区党支部成立后,由XX物业项目经理兼任党支部书记,小区物业的保安、环卫保洁等人员均由党员来做负责人,实现了党支部直接领导和指挥小区物业开展工作,物业各支队伍负责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今年以来,XX物业联合林海小区业委会成立“美林”志愿者服务队,以创建“美丽林海”为出发点,以服务居民、改善环境为切入点,每月定期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联合XX社区业委会成立太阳海岸“爱心公社”志愿服务队,协助做好小区管理、维护等工作,成为物业服务的有益补充。此外,XX物业已成立自己的党支部———中共山东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着力推动党政建设,注重挖掘、吸收和培养党员,以党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精细化,进而提升业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红色物业亮点做法之“红色力量”提升生活获得感

以街道社区、网格党支部、党员先锋、业主大会、红色物业、志愿服务为主的六支骨干力量,聚力打造幸福小区,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建设幸福家园。以前的莒州家园小区停车位紧张,业主常常为了停车问题产生矛盾。“红色物业”成立后,XX物业联合城阳街道、同心社区深入小区实地走访,协调共建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改造了小区停车位500余个。随后,针对小区南门沿街商户停车难问题,街道投资180万元对小区南门进行改造,建成高标准停车位80余个,高标准公厕一处,有效地解决了小区停车位紧张的局面。“我再也不用下了班,就着急往家赶抢车位啦。”小区业主赵女士感慨道。

太阳海岸小区在党建引领下,将“红色基因”融入到物业服务中,多渠道、多形式打通小区治理和服务业主“最后一百米”。如今,小区处处充满了“红”的色彩与温度,乱停乱放的车辆归位了,扩建了非机动车停车棚,同时建设了公共晾晒区、宠物乐园。今年,又协调实施了楼顶防水维修、沿街道路重修、地下停车长道路改建、楼宇外墙喷涂等一系列工程施工,让10余年的小区重新展出新颜,提升了业主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红色物业亮点做法之“红色智慧”提升生活安全感

居住安全是小区居民最关心的事情之一。自同心社区党组织成立后,XX物业与第二网格成立联合党支部,发挥“红色智慧”,借助社区党总支和联合党支部的力量,争取街道资金50余万元,在小区安装人脸识别、智慧门禁系统和小区监控设施,加强小区安防体系,实现小区监控全覆盖,成为莒县第一个拥有智慧门禁的小区。“现在不仅小区主干道有监控,就连楼宇连接处也都安装监控,让我们老百姓心里踏实。”业主马大爷高兴地说。

“红色文化活动”提升生活幸福感。每年国庆节前夕,东港区石臼街道太阳海岸小区和谐广场都会红旗猎猎、红歌嘹亮,社区党员、小区业主欢聚一堂,用豪迈歌声抒发对伟大祖国的无限热爱。XX物业各个服务小区每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开展免费为老人体检活动,看望小区孤寡老人,为他们送去关怀与温暖。

同时,在元宵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包汤圆猜灯谜”“浓浓端午情”“中秋百家宴”“迎国庆”等系列活动,以及开展“五一”趣味运动会、“三八妇女节”送鲜花、重阳节组织老人观看电影及表演等活动。这一系列的红色文化活动,丰富了业主的文化生活,提升了业主的生活幸福感,有力地推进了“红色物业”的发展。

四、红色物业亮点做法之“红色担当”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年初,新冠肺炎病毒来势汹汹,XX物业全体员工第一时间全部到岗,他们放弃休息,不畏严寒,冲锋在前,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小区居民筑牢生命安全防线。与社区街道一起进行小区公共区域消毒、人员车辆登记、交通秩序维持、业主电话回访、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一天24小时,忙得顾不上停歇。同时,组织业主与志愿者捐款捐物,大家一起抗击疫情,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和谐与贴心。

今年汛期,雨势较大,为保障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XX物业各项目根据总公司工作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顶着暴雨迎难而上,第一时间组建防汛应急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紧排查与防汛工作,组织人员对地下车库、地下室、配电室、首层出入口的隐患点准备了沙袋、排水泵、铁锹等防汛物资。连夜对小区积水严重地方想办法进行排水工作,同时做好沟通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业主家中上门上户,提醒做好防汛准备,注意安全。

不管是疫情还是暴雨,XX物业始终坚守在工作第一线,勇往直前,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红色担当”,使命必达,守护每一位业主是XX物业人的责任和使命。

五、红色物业亮点做法之“红色宣传”提升党建活力

“红色物业”建设期,XX物业积极宣传,精心制作红色物业宣传板、党建文化墙,宣传党建知识、展现党员形象、弘扬党建文化。太阳小区在大门口东侧的墙面上,还设置了由近百张业主笑脸组成了一面“笑脸墙”,这是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和物业共同发起的“用微笑点赞幸福生活”活动的一部分。在小区物业服务大厅,迎面墙上有一棵大大的“幸福树”,聚力打造“幸福小区”,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XX物业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物业企业对居民的服务全过程中,“红色物业”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颗“红心”也由此温暖了业主的“民心”。

【篇4】党建引领物业小区面临困难


律师业伴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步伐蓬勃发展,队伍日益壮大,执业组织形式进一步丰富,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广大律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参政议政、服务民营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当然,在律师业大发展的同时,在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律师执业思想不端正,职业道德缺乏,诚信缺失,敷衍塞责甚至欺骗坑害当事人;
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收案审查、执业纪律监督查处和服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疏于管理;
管理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碍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有损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开展律师队伍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势在必行。
然而,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集中解决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种种问题的同时,关注并逐步解决律师在执业和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也是非常必要的。拟在这方面发表一拙见,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探讨。

一、律师执业面临的困难
(一)在社会环境方面。一是社会认知度不高。由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固化的封建统治,律师的前身“讼师”被视为是民风浇灌的罪魁祸首,被历朝统治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由而禁止此行业,自然,律师也就在公众中留下了“讼棍”、“哗徒”等恶名。中国现代文明的今天,律师业不再是禁止之业。新中国虽重视司法制度建设,可律师业真正的长足发展是从八十年代才开始进入正轨,九十年代,政府对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很大提高,但由于律师职业是在前述的传统文化背景影响下孕生的,中国律师就不可能奢求权者和公众在短期内能形成律师是“正义化身”的认识,特别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位不准,加之部分律师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在执业诚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媒体对律师的不当报道,使公众对律师群体的认识存有偏差,一般老百姓对律师的认识仍停留在律师就是替坏人说话,就是“钻政策、法律空子”的人,而忽略律师在现实生活中的重大作用。甚至在部分领导及司法人员眼中,认为律师就是与政府、公安、公诉机关公然作对的人、专门制造麻烦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社会地位就大打折扣,就连在法庭上律师与公诉人的陈述时间都不平等。至于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种种不公正、不受尊重的待遇则是不胜枚举。在法治健全的国家,民众有事去找律师已成为一种习惯。而我国则不然,除非万不得已,绝不与律师打交道。这种认知上的反差,造成了对律师极为不利的社会环境。二是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律师接受委托为当事人主张其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合法权益。但调查显示,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是当前困扰律师正常执业活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律师充当状告国家行政机关的原告代理人时,一些当了被告的行政机关往往迁怒于律师,总是通过种种渠道来指责或阻扰律师的正常代理行为,使律师的正常执业处于尴尬的境地。三是有关机关设置的各种障碍。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调查取证时,经常受到种种阻碍。有的国家机关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限制律师的调查取证。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律师查阅、复制工商档案必须要有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等司法文书才能查阅、复制档案。类似的情况还包括股票帐户、银行资料、房


产资料、电话和病历的查寻等。在立案前不能查阅这些资料,使得某些证据无法取得,极不利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律师的执业带来极大的困难。
(二)在保障方面。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不宽松,一直制约着律师执业权力的有效行使,特别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尤为突出,普遍存在“三难”:一是会见难。有的侦查机关随意扩大国家秘密的内涵和外延,常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即使同意了,也不在规定的时限内安排会见。有时律师前往看守所要往返数次,不能办妥会见手续。有的地方甚至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许谈案情。二是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律师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但在司法实践中,当被告人提出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或报复陷害行为时,法官往往要求辩护方或被告人举证。由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和会见权受到诸多限制,根本无法收集到相应证据,因此,律师的此项权利完全没有操作的可能性。对于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往往把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看成律师可能会帮助犯罪嫌疑人串供或推翻证据,所以批准的概率也很小。三是阅卷难。由于对“诉讼文书”的理解存在差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的仅是那些公之于众的司法文书——主要是拘留证、逮捕证一类的证据材料。即使在法庭审理阶段,律师也只能查阅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更有甚者,有的司法机关对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后收取的复印费都大大高于市场价格。

由于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行使,直接导致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率大幅度下降,有资料显示,近年来中国70%以上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的介入。

(三)在执业风险方面。一是存在执业风险危机。现行法律法规对律师执业风险保护制度不健全,使得律师的执业风险日趋加大。由于有刑法第306条这支高悬在律师头顶的“利剑”,使得律师在担任刑事辩护中虽没达到“谈刑(辩护)色变”的地步,但恐被以“伪证、串供、泄密”追究律师刑事责任的风险危机则是普遍存在的。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新《刑法》第306条执行以来,已有上百名律师遭此厄运,虽最后真正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不足百分之十,但仅此也足以让所有中国律师寒心,也会使律师们产生望刑(辩)生畏之感。另外,由于律师事务所大多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随着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律师因办错案而承担赔赏责任的执业风险也日趋加大。二是存在生存危机。对律师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律师们不知明天的命运如何。律师的意外伤害、疾病、养老等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使得律师的后顾之忧尤甚。对青年律师而言,生存的危机感更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后,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无法接到案子,这就意味着他无收入,连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三是存在人身安全危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难免会因平时办案的关系而“得罪”某些人和有关部门,“被报复”、“给小鞋穿”时有发生的。所以,执业时间越长的律师,这种担忧也就越重。同时,在民事诉讼及其它非诉案件中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和案外人对律师权益的不法侵害正日益增多,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加大。一旦发生危险,《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对律师执业风险的规定过于原则,各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管辖上互相推诿、拖延,让律师也有口难言。

二、对策与建议



客观地说,律师们在执业中面临的种种困难,也是导致律师执业中出现种种不规范问题的原因之一。因此,关注并采取措施解决律师执业所面临的困难,应当成为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当务之急,应当把它作为我们当前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笔者建议:
(一)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改善律师执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律师制度的宣传。要通过各种手段、各种途径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律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宣传律师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维护稳定中的重要而不可替代作用;
也要宣传律师职业的特征和执业特点。通过宣传,让全社会逐步认识、理解、接受律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律师的自律教育,树立律师良好执业形象,提高律师的社会公信力。除了切实抓好正在进行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外,还要着力建立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建立诚信建设、违纪违规查处、阳光执业、考核、内部管理、社会监督六大机制,增强律师的自律意识和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规范律师的管理、提高律师的服务水平,从而提高律师的社会公信力,为律师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以其法律知识为他人提供服务,这既是其职业职责,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种执业的合法权利理应受到整个社会,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尊重与保障。
——司法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部分规章所规定的范围内切实保障律师的各项执业权利,不得人为设置各种障碍。
——工商、国土、建设、劳动等部门,对律师执业时需要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材料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不得人为设置前提条件。
——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要增强法治观念,慎用行政权力,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杜绝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干预。
——进一步强化维权救济机制。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力度,可以更多地借助人大法律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有关的行政、司法机关对律师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的申诉和投诉,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三)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的新途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根本途径还在于法律。因此,要通过有关途径积极建议尽快修改和完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律师执业权利表述的条款,使国家立法上能够有大的突破。同时,建议我市人大机关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保障和便利。
律师执业面临困难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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