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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5篇

时间:2023-07-25 15:1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

  

  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方案汇编

  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排查,严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一户一户“拿尺子量”,一人一人“拿条件卡”,摸清贫困人口数量、贫困原因、贫困程度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到位,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

  二、督导内容

  1、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没有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识别,操作不规范,名单未公示,优亲厚友搞照顾;“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有小汽车户、有商品房或商铺户、个体工商户或经商办企业户)清理不彻底;优亲厚友致使不符合条件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数据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善,动态调整不及时,不到位。

  2、扶贫对象退出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一公示一公告”要求,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贫困户住危房被脱贫;贫困户符合退出条件(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省定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而没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

  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全程陪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排查小组成员对贫困户调查情况负责,片区联系人、乡镇(街区)联系人对排查汇总情况负责,各排查小组组长对排查负总责。

  部门集中比对。对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和“四类人员”坚决清出系统,组织县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房产局、农机局、各银行抽调人员,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办公,进行人员比对,并汇总出应清洗人员名单。

  排查资金项目落实。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项目情况进行核查,抽调县审计、财政、农业、畜牧、发改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班,集中一周时间,对XX年以来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全面检查摸排,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精准。

  选派不好、工作任务不明、驻村时间不够、帮扶责任流于形式等问题,提高帮扶成效,确保监督保障精准。四是再次查找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五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按单项工作分别开展明察暗访督导,确保贫困户帮扶措施进一步精准。

  (三)第三阶段成效再提升(11月1日—11月30日)。

  一是由分管扶贫的四名县级领导干部分片区召开现场推进会,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狠抓整改落实,分别明确谁去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好。二是完善督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扶贫项目和贫困群众,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剑指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脱贫攻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把贫困群众能否受益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督查问责。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浪费扶贫资金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容忍姑息。

  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到11月15日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为迎接国家、省、市脱贫攻坚任务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1.深入推进问题整改

  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和市审计局审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巡视办、区脱贫办、区审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2.开展年度减贫任务核查

  围绕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按程序、标准对任务完成情况逐一开展验收,并做到查验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结合进一步精准识别后全区贫困人口现状,重新制定2018年、2019年、2020年脱贫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3.开展年度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年末组织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对全区贫困对象一一进行再识别;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对脱贫人口、新识别人口、清退人口、返贫人口等情况适时调整、适时监测,相关数据作为年终7.开展扶贫政策“落地入户”专项行动

  各乡镇、包保部门研究制定每个贫困户帮扶政策,梳理出政策清单到户上墙、录入数据平台,让每个贫困户都掌握自已该享受和已经享受的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8.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

  把脱贫攻坚纳入十九大系列宣传内容,聚焦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讲述扶贫好故事;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案例进行深度报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助推脱贫攻坚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脱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9.做好年度考核验收准备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XX年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初步想法》(讨论稿)的各项指标,各乡镇、包保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省、市对我区XX年度扶贫开发成效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各乡镇、各包保部门

  完成时限:11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集中力量

  各乡镇、各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力,集中力量加快实施。

  2.集中时间

  原则上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上述任务措施的落实。

  3.全员覆盖

  对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到的项目、资金、政策、对象、措施等要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帮扶对象不落一人、扶贫资金不差一笔、危房改造不落一户。

  4.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篇二: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知识汇编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知识汇编

  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相关政策

  1.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是什么?

  答:“三类人”: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以下九类人员: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19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牧户;三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牧户;四是收入超过监测范围但整户无劳力的农牧户;五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牧户;六是家中有高校在读大学生的一般农牧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牧户;八是多子女的单亲农牧户;九是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牧户。

  脱贫不稳定户:脱贫不稳定户就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边缘易致贫困户:一般农户中(也就是非建档立户),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这类人群从收入水平看,不能算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而是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2.防止返贫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答: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既6500元(含)作为2022年监测范围。综合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收入计算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

  3.防止返贫监测的内容是什么?

  答:重点监测“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收入支出状况。一是饮水安全方面。对照《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对未达标的监测对象建好问题台账。二是义务教育方面。全面监测学生就读情况,建立学生就读台账,确保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身体正常应该上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学,不因贫失学辍学;对在外地就读学生,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对监测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以及在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阶段没有落实教育相关补助救助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建好问题台账;三是住房安全方面。全面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出严重困难户住房安全状况,对住房状况不安全(C级或D级)的,建好工作台账;四是基本医疗方面。全面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是否落实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和住院费用平均提高5%倾斜政策;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是否有保障;慢性病签约服务是否做到应签尽签;常见病、慢性病能否在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机构得到及时诊治;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五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方面。对其家庭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及生产经营性支出等进行测算,收入计算以识别月份的上年当月初作为始点,以识别月份的上月末为终点),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标准的农牧民家庭,认真分析原因、建好工作台账。

  4.防止返贫监测的方式是什么?

  答:一是农户申请。农户自主向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乡村振兴专干申报、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申报等,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二是村级排查。村(居)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村(居)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振兴专干等经常性入户走访、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三是部门预警。加强与发改、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住建、卫健、水利、公安、应急、医保、金融和市场监督管理等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进行常态

  化预警,做好信息比对,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同时及时掌握分析媒体舆情、信访案件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5.防止返贫监测的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民主、公开、公正原则,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以下程序。一是入户核查核实。村(居)根据农户申请、村(居)排查发现、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等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核实家庭收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拟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填写《承诺授权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原因,确保群众认可。二是村(居)评议申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认定监测对象,综合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提出帮扶措施建议,并在本村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核实。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专干、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公开公正。有“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高价房、豪华车、大额存款、子女收入高、给寺庙大额捐赠、政治立场极不正确”等情况的作为重点排查内容之一并列入负面清单不予纳入。三是乡镇核查初审。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初选名单,及时组织人员实地逐户核实基本情况,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核查结果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三方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名单和拟定帮扶措施,监测对象审核名单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监测对象名单和拟定帮扶措施报县(区)乡村振兴局审定。四是县(区)比对审定。县(区)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进行抽查,实现涉及行政村“全覆盖”,抽查面不少于30%,并联合行业部门对上报的监测对象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对发现存在“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高价房、豪华车、大额存款、子女收入高、给寺庙大额捐赠、政治立场极不正确”等情况的反馈至乡镇、村进行逐户实地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纳入。由县(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审定监测对象,研究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报县(区)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批复有关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工作。五是市级备案。市乡村振兴局对各县(区)上报的监测对象,进行留底存档,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并指导各县(区)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排查、筛查预警发现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履行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六是市级评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各级各部门力量,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帮扶成效进行实地检查评估,评定工作成效,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监测对象实现动态清零。

  6.风险消除的程序是什么?

  答:对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在监测范围以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户申报、村级排查、乡镇核实并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经县(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估认定符合消除条件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解除预警,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7.防返贫的监测要求是什么?

  答:紧紧围绕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安全等方面,开展遍访行动,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一是开展监测对象遍访活动。县(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监测对象遍访活动,逐户排查“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收入支出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监测户生产生活动态情况,对突发意外事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致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启动临时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二是开展帮扶成效核查评估工作。组织县乡村各级各方面力量,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帮扶成效逐户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审定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成果,对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达到稳定脱贫的监测对象,按照程序及时对账销号、解除预警。对限期内未消除不稳定脱贫或易

  致贫因素,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要进一步分析研究,及时制定更加有效的对策措施。三是防止规模性返贫。各县(区)应当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

  1.设立衔接过渡期是多久?

  答: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按照“四不摘”总要求,持续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并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治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2.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3.乡村振兴展战略总要求是什么?

  答: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4.乡村振兴总目标是什么?

  答:农业农村现代化。

  5.“四个不摘”内容是什么?

  答: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6.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是什么(四个坚持)?

  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内容是什么?

  答: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测。

  8.厕所革命的验收标准:按照“四有四无两清一用”标准,即卫生户用厕所要达到厕屋有墙、有顶、有门、密闭有盖(四有),储粪池无渗、无漏、无蝇蛆、基本无臭(四无),厕所清洁、粪污清出(两清),实现资源化利用(一用)。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是:10.“四清两改”村庄清洁行动:

  11.推动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树文明新风、改陈规陋习、建村规民约、兴优秀文化、美村容村貌。

  12.人畜分离: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建圈、分户管理、粪污资源化利用。

  13.乡村建设“183”行动:“1”,就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8”,就是实施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八大工程,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3”,就是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体系。

  14.五大乡村振兴?

  答: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15.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答:一是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

  施。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点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聚焦大型安置点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二是加强安置点的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

  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三是加强安置点的社区管理。支持地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形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文明节俭的好风尚;鼓励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单位,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帮扶;四是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五是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在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统筹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省份倾斜,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动员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六是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保留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建设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逐一制定万人以上超大型集中安置区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方案;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实施督查激励措施。

  16.如何引导搬迁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就业?

  答:在农村牧区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优先吸纳搬迁

  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拓宽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渠道,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资金的15%。

  17.资金公告公示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答:各县(市、区)对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情况在实施乡镇、村、项目实施点及同级媒体(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18.衔接资金用来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括哪些?

  答: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农村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垃圾清运、村容村貌改善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村(组)通硬化路,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防洪、灌溉和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等水、电、路、网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19.项目选择一定要从项目库中选择吗?

  答: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整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20.项目入库程序是什么?

  答: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

  21.哪一部分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答: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不漏保、不错保”。

  22.易返贫人口出现困难的如何开展临时救助?

  答:对于易返贫人口出现困难的,根据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人口名单和信息,参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23.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是多少?

  答: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统一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24.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如何救助?

  答:落实农村低保“单人保”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符合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25.农牧民住房动态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答:要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定期体检制度,将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农牧民住房和历史悠久、传统建筑以及受自然灾

  害影响的受损的农牧民住房要纳入日常重点监测范围。

  26.新增危房改造对象的身份如何识别?

  答: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动态监测反映的潜在不安全住房农户进行身份识别。

  27.仅有一套住房且为危房的如何帮扶?

  答:经识别后,对仅有一套住房且评定为C级和D级的新增危房户纳入国家农牧民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政策支持范围。

  28.过渡期内如何持续保障农牧民住房安全?

  答:与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相衔接,继续对农牧民新增危房和无房户实施改造,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现全覆盖保障。

  29.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哪些?

  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

  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30.贷款用途是什么?

  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

  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

  他组织使用。

  31.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

  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篇三: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

  

  贫困村出列计划表

  2017年计划出列2018年计划出列数

  2019年计划出列数

  2020年计划出列数

  数

  全州合计

  县建档新增“贫建档新增“贫建档新增“贫建档新增“贫建档新增“贫市

  合立卡困村提升合立卡困村提升合立卡困村提升合立卡困村提升合立卡困村提升计

  贫困工程”贫计

  贫困工程”贫计

  贫困工程”贫计

  贫困工程”贫计

  贫困工程”贫村

  困村

  村

  困村

  村

  困村

  村

  困村

  村

  困村

  全9375州

  武定88县

  18150668420028172150015059316942402115656282824024109515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表

  单位:人

  2016年

  2017年

  县市

  动态管理后贫困人数

  全州

  武定县

  19300063608净脱贫人数

  530005909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净脱贫人数

  净脱贫人数

  净脱贫人数

  1000003234340000253560-1-

  一、脱贫攻坚政策

  1.“两不愁、三保障”: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2.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4.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方法、程序: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元、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855元、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全省识别标准,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

  (2)识别方法。贫困户要求整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按照“五查五看”和“三评四定”方式来识别,即“五查五看”:①查收入,看家庭收入来源的结构稳定性,把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补贴性收入等搞清楚;②查住房,看住房的安全稳固性,把住房的面积、结构、安全情况等搞清楚;③查财产,看贫富程度,把农户经营设施、经营实体、外购房产等搞清楚;④查家庭成员结构,看能力和负担,把劳动力从业状况、赡养人口、读书人口等搞清楚;⑤查生产生活-2-

  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把地力耕畜情况、种植结构、主要日常生活资料等搞清楚。通过“五查五看”后,组织开展“三评四定”(村小组内部评议、党小组党员评议、村民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确定)。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和流程进行整户识别。数据信息库对贫困户实行“脱贫即出、返贫纳入”更新管理。

  (3)主要程序:农户申请、村小组召开户长会、开展村小组民主和党员评议、小组内公示、行政村召开民主和党员评议、乡、村两级同时公示、县级公告。

  5.楚雄州精准扶贫十二大攻坚行动:设施改善扶贫行动、产业发展扶贫行动、生态保护扶贫行动、易地搬迁扶贫行动、培训就业扶贫行动、教育扶贫行动、保障兜底扶贫行动、金融支持扶贫行动、资产收益扶贫行动、卫生扶贫行动、信息扶贫行动、民营企业扶贫行动。

  6.楚雄州精准扶贫16个到村到户:乡村道路建设到村到户、水利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基本农田建设到村到户、电力保障工程到村到户、信息宽带网络到村到户、安居工程建设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发展到村到户、金融扶贫支持到村到户、培训转移就业到村到户、教育扶贫工程到村到户、卫生扶贫工程到村到户、文化体育扶贫工程到村到户、生态建设工程到村到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村到户、科技扶贫工程到村到户、保障政策兜底到村到户。

  -3-

  7.“四到县”机制:即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个方面全部下放县(市、区)一级政府,以利于基层政府全盘推进该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8.“61085”

  脱贫标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贫困县“61085”的脱贫标准,其中户、村、县全省统一制定,乡镇由各州市自行制定。

  贫困人口脱贫的6条标准:

  (1)“两不愁”

  a.人均纯收入。2018年暂按3400元计算,确保收入有稳定性、持续性项目支撑。

  b.有必须的口粮、四季衣服和达标饮水。

  (2)住房保障

  a.无住C、D级危房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以当年12月底前入住为准)。

  b.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符合标准,建房自筹资金控制在l万元以内,无建房举债。

  (3)就学保障

  a.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

  b.对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家庭,把精准持续资助高中以上(含高中)学生就学作为脱贫措施,扣除就学负担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仍达到脱贫标准。

  (4)医疗保障

  a.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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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c.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圃内报销比例达到80%;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d.有9类15种大病的优先得到全面救治。

  e.县级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面落实,县内医院就诊无垫支医药费。

  (5)养老保障

  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6)扶持情况

  精准帮扶措施,完整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系统。

  贫困村出列10条标准

  (1)贫困发生率

  a.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数据、信息真实可靠,考核评估、实地检查、大数据系统抽查和电话抽查无差异。

  b.被抽查村漏评率、错评率控制在l%以内,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道路硬化到村。行政村到乡(镇)、县城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

  (3)贫困村通电。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

  (4)贫困村通广播电视。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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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贫困村通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6)农村饮水有保障。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卫生室建设。以县为单位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8)公共活动场所。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

  (9)适龄儿童有学上。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

  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小学99.5%以上,初中99%以上)。

  (10)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出列当年集体经济收入达2-5万元以上。

  贫困乡(镇)出列的8条标准:

  (1)贫困发生率:贫困乡镇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乡(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所在县(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3)住房标准:辖区内的贫困户达到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稳固安全。

  (4)贫困村退出率:贫困村脱贫出列达90%以上(含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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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

  (6)公共设施建设:有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有通乡油路,行政村通硬化道路;有文化服务中心,有完善的文化服务体系;乡镇村委会的人畜饮水有保障,农业生产有水浇,乡镇、行政村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2-5万元以上。

  (7)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小学99.5%以上,初中99%以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小学0.6%以下,初中1.8%以下)。

  (8)医疗和社会保障: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保险参合率(参保率)达100%,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纳入政策兜底。

  贫困县摘帽5条标准

  (1)三率一度。贫困人口漏评率、错退率均低于2%,综

  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群众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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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抽查和全面调查重点:薄弱环节(边远偏辟、交通不便、城郊结合部、漏评错评可能偏高的村组)和盲区、死角,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等群体。这些群体中的非建档立卡户也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b.确保被抽查村无漏评、错退人口(国家专项评估每县抽查不低于1000户,并对抽查村的漏评人口进行全面调

  查)。

  c.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公开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全程透明、全民知晓的工作机制,让群众有获得感。尊重群众,凡与群众有关项目听取群众意见,在群众的呼应下实施,增强群众的认同感。

  d.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遍访村民,宣传政策,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的存在感。

  e.对动态管理中不完善的信息,在12月底前按规定进行补充补录完善。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统计部门提供为准)。

  (3)扶持情况

  相关扶持到户措施,适时准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

  统和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系统。

  (4)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认定。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8-

  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小学0.6%以下,初中1.8%以下)。

  (5)基础工作

  a.加快调整充实驻村扶贫工作队,选好配强第一书记,使工作队真正发挥作用。

  b.县乡村干都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掌握扶贫政策,了解村情、贫情、民情,熟悉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到人到户精准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

  c.建立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明白卡,实行帮扶项目清单,详细记录帮扶计划、措施和成效,让贫困户清楚帮扶事项。明白卡要入户上墙,做到有记录、可查询、易比对、能核实。

  d.印发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和群众读本,针对不同群体,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认真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进取意识、求富意识、积累意识和扩大再生产

  能力。

  f.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应知晓扶贫政策,了解本区域内脱贫攻坚工作。

  g.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h.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帮扶过程、脱贫退出等文书档案规范、完整、真实,纸质档案与录入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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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按时完成贫困县摘帽退出申报程序。摘帽县脱贫攻坚总体情况报告和申请,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州初审,州初审后必须在1月10日前报省,省级核查后于2月底前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9.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乡、贫困县退出认定程序:

  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11号)执行。

  贫困人口退出程序:(1)入户调查;(2)村“两委”商议;(3)村评议公示;(4)乡(镇)核查公告;(5)县(市)审定销号;(6)系统标识脱贫。

  贫困村退出程序:(1)村申请;(2)乡(镇)审核;(3)县(市)审定公告;(4)系统标识出列。

  贫困乡(镇)退出程序:(1)乡(镇)申请;(2)县(市)审核公示;(3)州审定批准退出。

  贫困县退出程序:(1)县级申请;(2)州(市)初审;(3)省级核查;(4)批准退出。

  10.扶贫开发成效考核

  (1)减贫成效

  a.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任务。

  b.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要达到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2)精准识别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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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全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确保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低于1%。

  (3)精准帮扶

  a.考核帮扶对象对党委政府帮扶措施、驻村工作队和帮

  扶责任人工作的满意度(90%以上)。

  b.根据贫困退出的任务总量、措施需求、见效周期,制

  定贫困县摘帽、贫困乡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规划和分年度计划。

  c.没有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

  的典型案例。

  d.每个贫困村有县(含县)以上派驻的扶贫工作队,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

  (4)扶贫资金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按规定时间拨付资金,当年财政扶贫资金基本无结余结转,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的案件。

  (5)约束机制

  a.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贫困县必须每季度定期召开1次以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

  b.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应到贫困村驻点调研,深入贫

  困村组,了解贫困群众的所难所需所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

  决办法。(以工作痕迹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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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县级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实,涉农资金整合实,本级投入实。县级政府要建立与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投

  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d.县级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廉政情况负全

  责。县(市)、乡、村三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完整、真实,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受益对象等情况全面公开,对贪污、挤占、挪用、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处理。

  e.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停建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

  公用房的有关规定。

  (6)激励机制

  认真执行年度脱贫攻坚情况报告和督查,考核制度,实行行业部门、“挂包帮”单位与县市、乡镇、村捆绑考核。对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前3名的县市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州级部门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年度考核前10名的驻村工作队员优先提拔使用。

  11.持续整改工作

  (1)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

  案》(云政办发〔2017〕31号),严守“红线”、“底线”,全面整改到位,满足国家考核要求。

  (2)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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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意见》,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严控改造面积、改造成本和农户建房负担。

  (3)建立贫困户有产业帮扶帮带受益机制或稳定就业方

  式,保证持续增收,简单化种养项目要有循环再生产积累机

  制,不再实施简单发钱发物扶贫,通过政策激励、资金奖励、帮带鼓励,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自强自力脱贫。

  (4)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

  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

  金”的信用贷款,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

  不再新出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承贷、企业使用、入股分红”的贷用方式。

  (5)落实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政策措施》,确保2018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措施落实到位。

  (6)继续组织因病致贫筛查,确保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

  户。

  (7)在贫困地区有效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加快民

  族地区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

  (8)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严格标准、程序,精准

  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

  保对象剔除,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做到双向衔接,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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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建立工作联动、快速处置、自查自纠等机制,逐条逐

  项整改监督机关发现的本州(市)、本县(市)范围的同类问题,做到违纪违法问题“清零”。

  (10)加强扶贫领域信访信息收集和研判,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定人定责限时处置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化减少信访和上访。

  12.收入计算

  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农村住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的总和,按农村常住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指农村贫困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年人均纯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不计入贫困户脱贫收入的:1.不出栏的畜禽不能折算收入,2.低保金、养老金及其它不连续的转移性补贴、含一次性捐款、大病保险保障补贴、建房补助、扶持资金等)

  13.规范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要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要严格按规定填写好《入户调查登记表》、《党员评议登记表》、《村(组)民会评议表》、《村“两委”贫困户拟定会议记录》、《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贫困户帮扶卡》,-14-

  做到“一户一档一卡”。经过按照程序识别,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户相关资料,也要一并建立档案备查。在按上述要求形成完整资料档案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丰富档案资料。

  14.六大专项行动:“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楚雄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楚雄州“挂包帮、转走访、真履职”专项行动、楚雄州开展扶贫领域巡查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5.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用途: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来盖房子、娶媳妇、还债以及用于吃喝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

  特点:一是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年。

  办理的程序: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资格申请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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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可参照“五步法”,即: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放贷(见“扶贫小额信贷办理流程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流程。

  银行审定放款

  符合条件,与农户签订协议并贷款

  乡级审核客户经理

  实地调查

  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

  村级组织初审

  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

  选择适合项目

  填写申请表

  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证明、银行卡等)

  对贫困户家庭及社区信用评价

  对项目能力、规模、市场等初审

  看项目与实际扶贫规划相符否

  确定项目可行性、贷款规模、期限等

  县扶贫部门复核

  贫困户身份信息核准

  (扶贫小额信贷办理流程图)

  17.

  驻村工作队员管理:(1)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加强内部管理,工作队员是党员的,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到村,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认真组织党员队员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学习培训,对不符合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工作队的党员队员,挂靠参加所驻村党组织党内生活。

  -16-

  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县市党委和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要履行所属队员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按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每个月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任务,将责任分解到人、时间到天,对每一名队员驻村开展工作的次数、天数等情况记录备案。

  驻村扶贫工作队要严格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工作队员每天签字报到,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公示在岗情况,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每月收集汇总,月考勤表由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挂点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州、县市“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严格实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外出报备制度,队员凡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提前报备。

  (2)工作队员要强化自我约束管理,自觉服从镇、村管理,坚持吃住在村,确保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要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八严禁、八必须”规定,严守工作纪律。

  实行工作队员分片包组制度,工作队员划片联系村民小组,坚持每季度遍访所负责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次,每年遍访所负责村民小组非贫困户不少于2次,做到政策宣传到组到户、资料收集到组到户、定期走访到组到户、落实帮扶措施到组到户,认真履行帮扶职责,抓好脱贫发展规划、年度扶贫计划和各项帮扶措施落实,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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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取得工作实效。

  (3)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建立学习制度,每月组织队员和村三职干部学习脱贫攻坚政策、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收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4)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干部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总人数的20%,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单位年度优秀名额,考核结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反馈各派出单位,驻村扶贫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彝州脱贫先锋”。

  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成果,大力选拔任用脱贫攻坚成绩显著的干部。被评选表彰为“彝州脱贫先锋”的工作队员,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县处级、乡科级后备干部库。对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勇于开拓,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优秀工作队员优先提拔使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人事部门在职称评聘时给予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或问责。

  a.不落实选派任务和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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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单位帮扶不力、成效不明显,挂包帮扶村无法按期脱贫出列;

  c.队员长期不在岗、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

  d.队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违反“八严禁、八必须”规定,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6)有以上规定情形的,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或问责。

  a.不落实选派任务和工作经费的,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b.因单位帮扶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因单位履行帮扶责任严重不到位,致使挂包帮扶村无法按期脱贫出列的,对挂包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c.监督检查中发现队员无正当理由或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现场督查中发现队员季度在岗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对队员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

  d.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作队考勤弄虚作假的,对乡镇党委书记、挂点领导、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问题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

  e.队员不胜任、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予以召回,对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问题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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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队员违反“八严禁、八必须”规定,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队员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g.企业派驻的工作队员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将相关情况上报企业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易地扶贫搬迁6类对象: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6类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整村搬迁需要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同步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6类区域: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地方病高发地区;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工矿塌陷区、工程强制性搬迁区域、边境一线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原址拆除重建、村落内部置换宅基地等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2.易地扶贫搬迁精准识别的要求: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要求是“三优先、两不纳入”。“三优先”:优先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例高的自然村,优先支持自然村整村搬迁,优先搬迁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纳入”: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不纳入;原居住地、原自然村、原址拆除重建,不能通过“挪穷窝”实现“换穷业”的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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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人均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再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自筹资金原则不超过1万元。取消统一的贫困户建房借款政策。纳入国家指标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每户可向县级平台公司申请不超过6万元低成本长期借款的政策。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政策。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借款不超过6万元政策不变。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同步搬迁人口拆除旧房进行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各县市自行确定,奖励资金由各县市自行筹措。

  4.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政策。(1)建房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即6人以上户),其中,单人单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同步搬迁户住房面积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但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2)建设方式。坚持统规统建为主,规范统规联建和自建。集中安置区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实行统规统建,同步搬迁人口可根据农户意愿实行统建、联建、代建或自建。(3)宅基地标准。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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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州(市)人民政府规定,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落实1户1宅、建新拆旧政策。腾退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复垦复绿。(4)签订“三个协议”。精准锁定年度搬迁对象后,实施搬迁前,由各乡镇与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搬迁协议书,包括搬迁协议、搬新拆旧协议和脱贫就业协议实行“一书三协议”,统一签订,扎实推进搬迁安置、建新拆旧和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脱贫销号相关工作。

  5.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的资金安排、使用,严格实行分类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低成本长期贷款要“专款专用、物理隔离、封闭运行”,只能用于纳入国家下达我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指标,不得用于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或借款,更不能挪作他用。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安置区建设用地征地费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各县市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

  6.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和就业扶持。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要求,集中安置点实现“三个同步”,即同步制定实施集中安置点产业规划,同步制定落实搬迁贫困群众就业计划,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搬迁1户、脱贫1户。

  7.易地扶贫搬迁保护传统村落要求。保护传统村落政策,严禁拆并传统村落,严禁在传统村落内“插花安置”或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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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村落扩建新村。因重大原因确需搬迁并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须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财政部门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备案。

  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三最两就”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C、D级危房)、经济最贫困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加固改造农房。

  2.经认定的“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建设方式:

  (1)C级危房只能进行加固改造,达到抗震要求。

  (2)D级危房中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

  采取加固改造方式。

  (3)经认定,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进行拆

  除重建。

  3.新建农房面积要求:“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

  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

  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能力较弱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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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

  4.开展分级分类补助: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

  照中央补助资金1.4万元/户,省级补助资金0.7万元/户,州级补助资金0.3万元/户,各县市要按照“一户一方案”的方式,将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农户按照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兜底帮建三类以上,科学制定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用好用活

  补助资金,不得将补助资金平均分配。对预下达任务中已提

  前开工实施的4类重点危房改造对象要组织逐户核查,其中

  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或拆除重建的危房面积未按《中共云南》

  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

  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

  厅字〔2017〕18号)要求建设的,不得列入省、州级危房改

  造计划任务范畴。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

  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的,各县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5.金融支持政策: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按照“放得出、管得好、收得回”的原则,对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基准利率及以下的优惠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至8年,其中政府贴息补助5年。贴息期间,农户承担利息部分按照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州、县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按照贴息贷款规模的3%设立风险补偿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照1:1:1的比例筹措并拨付各县市。

  6.4类重点对象识别和危房认定:

  精准识别4类重点对象。4类重点对象的精准识别由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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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民政、残联部门具体负责,建档立卡由扶贫部门,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贫困残疾人由残联部门负责。

  精准认定房屋危险等级:具体程序是:由县(市)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经培训的农村工匠,按照《云南省农村危险房屋认定指南(试行)2017》,在扶贫、民政和残联正式提供的贫困对象名单范围内,逐户现场查勘,认定房屋危险等级并提出加固改造意见建议,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7.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必需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程序。

  8.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求:(1)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2)全面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3)全面实行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4)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检查;(5)全面保障基本的管理能力。

  9.农村危险房屋认定概要:农村危房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家队伍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7》进行认定。农村危房分为C级局部危房和D级整体危房。

  四、教育扶贫相关政策

  1.对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做到全覆盖。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每人每年享受省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助学金300元的基础上,新增700元,即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建档立卡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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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金。

  2.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现“两免一补”及“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实现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国家和省定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3.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免除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4.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免除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

  5.对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学费奖励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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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对在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对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本科(含预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补助,直至大学学业结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研究生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考入专科(含预科)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学费奖励”、也未享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学费补助。

  6.对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云教职[2017]21号)中“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要求招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在送读上海期间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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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1.精准识别健康扶贫对象。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要求,锁定2014年以来确定的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人人享受到有关倾斜政策。

  2.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40%,对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60%。

  3.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享有以下倾斜政策:

  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25个百分点,从400元提高至500元;对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政策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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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待遇倾斜。贫困人口在州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20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5%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5%提高至85%,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州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扩大保障范围。2017年起,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4.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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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不分医院等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报销80%,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85%,5万元以上的报销90%,基金支付不封顶,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

  5.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取消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各县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省级财政按照贫困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6.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省级财政按照贫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可筹集其他资金通过健康补充保险和慈善救助等方式提高保障水平。

  7.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2017年大病集中救治覆盖10县市,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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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确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救治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际报销85%,其中终末期肾病和重性精神病实际报销90%。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保障作用,整合社会资金兜底,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

  8.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9.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人社、民政、卫计、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联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窗口在医院“一站式”结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报销补偿金额并进行统一垫付,之后与医保经办机构、民政部门进行结算,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出院。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民政等部门要加快医保资金、医疗救助费用和医疗兜底保障资金的预付、对账、审核、结算和拨付进度,缩短拨款周期,实行按月拨付,-31-

  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拨付率不低于85%。

  10.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贫困人口进行1次健康体检。为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药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财政承担,省财政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40%,对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60%。

  六、生态扶贫相关政策

  1.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采取“县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的模式,在全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优先公开聘用生态、天保护林员1500名以上,每人每年发放管护工资1万元。

  2.实施退耕还林扶贫: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补助标准,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9万亩,每亩补助1600元,建设期5年。第一年补助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

  3.积极向上争取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优先安排给条件适宜、有劳动力、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0.34万亩,每亩补助1500元。建设期5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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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现金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现金400元。

  4.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按现行政策,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5元(其中,管护费5元,直接兑付林农补偿费10元)。

  5.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扶贫: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00元。

  6.实施低效林改造扶贫:低效林改造优先安排有条件并愿意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50元(其中上级每亩补助100元,州县级每亩补助50元)。

  7.实施农村能源建设扶贫:太阳能每户补助1500元(其中上级补助1000元,州县补助500元),节能炉补助300元(上级补助)。

  七、产业扶贫相关政策

  1.加大特色养殖产业扶持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新建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牛50头以上的,每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以下简称养殖场)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年出栏生猪1000头、肉牛1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20万元。年出栏肉羊200只、禽1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5万元,年出栏肉羊400只、禽2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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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10万元。按实际补助金额,50%用于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用于补助贫困户。

  2.扶持特色经作加快发展。对发展绿色蔬菜、经济林果和食用菌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签订规模流转土地合同3年以上,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创建100-200亩、201-500亩、501亩以上绿色蔬菜、经济林果和30-60亩、61-150亩、151亩以上人工食用菌种植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按实际补助金额,50%用于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用于补助贫困户。

  3.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业。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并带动贫困户的,每个旅游扶贫示范村补助10万元,每个旅游精品农庄补助5万元。

  4.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凡带动贫困户参与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上优先。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建设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建设高效设施农业,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且每亩投资超过1万元的,每亩补助20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3.“高原特色农业扶贫担保贷款”要向带动贫困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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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以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放款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贷款期限1–3年。州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向涉农新型经营主体收取的担保费每年不超过担保贷款金额的2.5%。州级财政每年从农业、林业产业扶持资金中给予借款农业企业或涉农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贷款金额1.5%的担保费补贴。

  5.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电子商务。在贫困村范围内,对当年电子商务收购并在网上销售当地农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并经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服务站,按其实际收购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6.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支持。3年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次,每人次补助培训费150元。

  7.认真执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扶持政策。优先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力度,认真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6〕20号)规定的政策:“对获得州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每家奖励30万元,获得云南名牌的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驰名商标奖励30万元,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知名商标奖励1万元,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奖励5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称号的,对获奖保护产品区别单个县市和跨区域县市,分别给申报企业和组织一次性奖补20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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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万元。”

  八、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

  1.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鼓励贫困劳动力到省外就业,对跨省务工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给予一次1000元以内的交通补助(同级就业补助资金承担500元,州财政承担300元,县市财政承担200元)。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劳务经纪人,按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的标准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贴。

  3.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年内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5.8万人,实现转移就业4.6万人。

  九、低保兜底相关政策

  1.实行分类施保。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一是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二是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三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36-

  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

  2.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引导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确保参保人持续缴费不断保。一是贫困人口参保,政府每人每年给予30元参保补贴,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每增加缴费100元,递增给予10元参保补贴,但最高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属于持证重度残疾人的,政府逐年为其按照200元档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年满55周岁的可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享受5年养老补助至60岁;属于持证三、四级残疾人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50元缴费补助。二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口,可补办参保手续后申报领取养老金;现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口,可一次性补缴从制度实施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后申报领取养老金。三是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时,累计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的,政府一次性给予600元丧葬补助金。四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养老金。

  3.加强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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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额补贴,省财政对已脱贫人口补助40%,对未脱贫人口补助60%。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资金实现。

  4.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其他识别到户的贫困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疗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到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边缘户,给予临时救助;对贫困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400元/人一次性生活救助,其费用由民政部门在临时救助资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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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关于报送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近日,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804号)。为总结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挖掘脱贫攻坚的当代价值和世界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案例既可以聚焦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家政、残疾人、养老、兜底保障等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也可以从围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发展社会领域产业、完善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服务等方面,总结各地有益经验和做法。

  (二)案例要紧密围绕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与脱贫攻坚的关系,除梳理总结一般做法外,要尽量使用故事、数据说明问题。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带动脱贫人数、投入资金、产业规模、就业人数等。

  (三)案例要对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进行反思,做出经验总结,提炼一般意义,避免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或情况汇报材料。

  (四)案例应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主体既可以是市、县、乡三级政府,也可以是村(居)委会、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五)案例标题要醒目,能够高度概括案例的核心做法和内涵。

  二、报送要求

  (一)鼓励各地参照模板(见附件)思路编写案例材料。模板中的“背景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总结”是对撰写思路的提示,各地可对标题进行润色修改,突出特色。

  (二)请各地报送1个典型案例。案例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左右,可配图说明,图片请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1M以上或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三)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于12月3日前,将案例以委文名义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指定邮箱。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比较,保证案例真实性和代表性,认真做好报送工作。我们将从中择优报送国家。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其中优秀案例将汇总形成《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公开出版发行,并通过适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

  联系人:高晓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撰写模板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

  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撰写模板

  案例标题(小二号,小标宋体字)

  一、背景情况(小三号,黑体)

  脱贫前背景情况描述,包括案例实施的背景,案例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该部分控制在800字左右,小三号,仿宋字体)

  二、主要做法(小三号,黑体)

  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主要措施、工作过程、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创新点等。(该部分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配图,小三号,仿宋字体)

  三、经验总结(小三号,黑体)

  对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做出经验总结,提炼一般意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该部分控制在1000字以内,小三号,仿宋字体)

篇五: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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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工作年度总结〔精选21篇〕

  脱贫攻坚工作年度总结〔精选21篇〕

  脱贫攻坚工作年度总结

  篇1根据全市脱贫攻坚行动统一部署,树村抢抓机遇、快速行动、群策群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展顺当,现将状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根本状况

  点军区xx乡树村距城区35公里,由原和平、树、彭家坡三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幅员面积15.66平方公里。全村辖9个村民小组,470户,1498人,耕地面积1980亩,人均耕地1.32亩,山林面积20542.5亩。根底设施落后。村内大路里程58.5公里,其中硬化大路里程14.5公里,余下44公里全为土石大路。农夫居住条件差。全村现有砖混楼房户168户,土坯房户302户。村民饮水困难。属半高山区,原村民吃水全靠修建天河水窖搜集雨水饮用。20xx年白云山建饮水工程工程,五村联动,20xx年村内管网局部安装完成,但未常年供水,遇大范围干旱高温天气,造成村民、家畜饮水困难。产业根底薄弱。彭家坡、树片区以柑桔、茶叶为主,但近些年由于病虫危害和效益下滑,局部农户自发调整产业构造,进展景观苗木;和平片区现仍旧以粮油种植为主,局部农户进展少量的山羊、生猪养殖。20xx年全村村民人均纯收入6845余元,远远低于全市9121元的平均程度。

  二、20xx年工作进展

  1、大路建立进展顺当。20xx年度方案硬化大路6.5公里。目前村委会到一组仓库2.2公里、花乌路3.3公里按标准完成硬化任务、?**乡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方法?。

  由于高龄人口居多,再加上普遍文化程度偏低,年老多病,语言沟通困难,记忆力、理解力量差等缘由,导致扶贫政策宣讲效果差,大多处在听完就忘,一问三不知的问题。

  2、自主脱贫力量差

  由于高龄人口偏多,大都丧失了劳动力量,无耕地,无收入来源,因身体、Word格式、可编辑排版

  年龄等缘由,也无法从事自主增收脱贫工程。

  3、产业工程进展难

  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无力投资进展产业工程。虽然有国家扶贫工程,但缺技术,缺劳力,缺管理人才,导致扶贫工程落实难,获得收益难。特殊是劳动力问题,因为目前柳河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局部都在韩国打工,60岁以下具有劳动力量的人口极度缺乏,进展产业工程招工特别困难。

  脱贫攻坚工作年度总结

  篇4_年来,街道办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办工作实际,将我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状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截止目前,国网建档立卡贫困村太平口村于20____年脱贫出列,全镇贫困户于20____年底全部脱贫,经20____年11月份动态调整后全镇贫困户为545户1866人。

  二、主要工作状况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脱贫攻坚指导小组成员单位、88个贫困县定点扶贫牵头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与会议。各市处于贫困线边缘,如遇自然灾难、疾病等状况,极有可能成为新的贫困对象。

  二是根底设施薄弱。全乡7个村54公里村道路仅硬化2个村18公里。特殊是、等村未施行过硬化工程,群众平安饮水仍无法解决,村村通宽带更无从谈起,局部村两委阵地急需改建。

  三是疾病困扰群众。由于山大林密、住居条件差组织制定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规划。

  仔细贯彻____—____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武陵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进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指导有关省紧紧围绕“六清〞标准,村级施工图、镇级道路图有序推动,着力以脱贫攻坚引导经济社会进展。一是深化摸底,全面施行建档立卡户家底清、致贫缘由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13家挂包帮单位、3支驻村工作队12名队员,完成?帮扶手册?470本,进一步核准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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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条件、摸清了挂钩户家底,我镇未脱贫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8户、因残致贫4户、因学致贫1户、因缺土地致贫2户、因缺劳力致贫12户、因自身进展动力缺乏致贫9户;二是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制订了实在可行的5个行政村村级施工图、镇级道路图,分类分年度细化目的任务,20____-20__年估计投入4465.45万元用于根底设施建立、投入1347.98万元用于产业扶贫工程。

  (四)各级督查组反应问题整改状况。一是国务院扶贫开发指导小组反应问题涉及11条,已整改完成9条;二是云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反应问题涉及10条,已整改完成7条;三是扶贫成效考核反应问题涉及16条,已整改完成14条;四是州级第一阶段督导反应问题涉及148条,正在整改中;五是县级101人督导组反应问题670条,已整改完成修改586条。剩余问题方案于12月中旬前整改完成。

  (五)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状况。根据?勐腊县扶贫开发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化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的9个方面进展了自查自纠,未觉察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

  三、存在问题

  宣扬力度不够,方法简洁,党员带头致富、带头表率作用不明显,群众整体满足度不高;贫困户内生动力缺乏,“等靠要〞、“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照旧突出;产业构造单一,支柱产业橡胶价格持续低迷,短期内转型困难;辖区内缺少龙头企业和规模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产业不多,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各项根底设施薄弱,水利、交通、农村环境治理等资金投入缺乏;山区雨季道路不畅,方案施行工程施工难度较大等等。

  四、20____年工作思路

  (一)实在抓好问题整改。比照各级督查反应问题,逐级逐项进展核实,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分析问题产生的缘由和工作薄弱环节,不断补齐短板,确保在20____年贫困县摘帽验收前整改到位。

  (二)加强各项脱贫政策宣扬。一是利用“____之声〞微信公众号、美篇、报刊、立栏、播送等多种形式加大扶贫和惠农政策宣扬力度,扩大宣扬掩盖面,注意搜集信息,实在解决农户消费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进步群众满足度。二是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训练,引导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破除“等靠要〞思想,改变输血式扶贫场面。同时,注意挖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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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带头致富典型,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契机,大力推广致富阅历。

  (三)凝心聚力攻破重难点。一是打好产业扶贫长久战。携手挂包帮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注入帮扶力气,破除产业单一瓶颈,依托勐远仙境、爱伲红、____港一江游三国等优势大力进展第三产业,建立多种形势的产业利益链接机制。二是打好消退危房硬战。实行党政班子成员、村委会干局部片包干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在贫困县摘帽州级初验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

  (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对标对表,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那么,加大根底设施建立力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围绕村级施工图、镇级道路图,乐观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因地制宜探究符合我镇的产业类型,调整产业构造,逐步实现人人可参加的产业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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