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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3-08-02 09:27: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2.13?

  【字

  号】北碚府办发〔2017〕15号

  【施行日期】2017.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17〕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北碚区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北碚区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江河渔业资源,促进水生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4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禁渔时间

  从2017年开始,全区执行新的禁渔期制度。即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禁渔期内,全区天然水域(附件1)禁渔。

  三、禁止类型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四、禁渔目标

  按照新的禁渔期制度规定,认真谋划禁渔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渔船入港、渔网入库、渔民上岸”的禁渔工作目标。

  五、禁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管理机制的要求,成立北碚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委主任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镇要落实机构人员,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讯畅通,确保正常有序地开展禁渔工作。请各街镇将《北碚区禁渔工作责任人联系表》(附件2)于2017年2月24日前报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平元,68286295,****************)。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禁渔工作会、组织渔民学习、新闻媒体

  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禁渔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禁渔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禁渔动态,增进公众“保护嘉陵江母亲河,保护嘉陵江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为禁渔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1.加强重点对象和区域的监管。一是加强市场和涉渔餐饮行业的管理;二是加强重点江段非法捕捞行为的管理;三是加强近年来有违法违规记录渔民的管理;四是加强同兴水域、蔡家水域、草街水域、澄江水域、水土水域、东阳水域等重点水域监管。

  2.加强渔船动态监管。区农委等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渔船GPS系统电子监控,负责监控、记录渔船GPS数据,重点监控有违规记录的渔船、鱼类产卵场及同兴水域、蔡家水域、草街水域、澄江水域、水土水域、东阳水域等重点监管水域。

  3.全面落实渔业船舶集中停泊。禁渔期间,全区所有渔业船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相对集中停泊在以下地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停泊地:

  龙凤桥街道:毛背沱码头、庙嘴;

  东阳街道:毛背沱码头、大沱口、白庙子、东阳过河码头;

  童家溪镇:同兴码头;

  澄江镇:澄江码头、长生滩、炭坝;

  水土镇:水土码头、狮子口、何家溪河边、黑水滩河边;施家梁镇:施家村码头、三胜村码头、三胜村猪毛行;

  蔡家岗镇:太平村余家背。

  4.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清理迷魂阵、地笼网、虾笼、滚钩、密眼网等禁用渔具;严查重处使用电、毒、炸鱼等有害方式进行捕捞的行为;查处无证捕捞。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督促全区禁渔工作。区农委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等相

  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协同执法,依法对辖区内的水面、码头、车站、市场、餐馆等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禁渔期间治安秩序,加大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和经营野生鱼、养殖鱼冒充野生鱼,以及制造、销售非法渔具等违法行为。水利部门负责查处在禁渔期非法挖沙采石的行为。海事、港航等部门要配合渔政部门,加强禁渔期船舶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禁渔管理工作经费,监督用好国家燃油补贴调整资金。人社部门负责落实禁渔期间渔民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民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政策的生活困难渔民落实临时救助、低保等政策。环保部门要严格涉水工程环评审批,水下施工作业要避开禁渔期,减轻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的影响。

  (五)妥善帮扶,确保稳定。用好用活国家燃油补贴调整、产业扶持、就业培训等政策,通过举办转产转业招聘会、发展特色种养殖、参与禁渔期巡护等活动,多渠道增加渔民经济收入。财政、民政、农业、人社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用好社会救助、就业帮扶等政策,妥善解决禁渔期困难渔民的生计问题,对特殊困难渔民群体,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救济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禁渔举报

  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提供有效线索,让社会关注、支持禁渔工作,做到有报必查,从严惩处。

  北碚区禁渔举报电话:68867722(工作时间),68863568(夜间、节假日)。

  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

  2.北碚区禁渔工作责任人联系表

  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

  禁渔区

  禁渔区起点禁渔区止点序号

  河流名称

  位置(下游)

  位置(上游)

  辖区河禁渔支长江流长度(公区

  流流域辖区流经镇乡

  涵盖属支流里)

  范围

  性

  级别

  北碚区童家北碚区澄江溪镇同兴村镇草街电站野猫沟(与1嘉陵江

  沙坪坝区井盐井镇交界口镇交界处)

  处)

  (与合川区45.1长嘉陵江江北一一级

  碚全级河段

  支流

  澄江镇、北温泉街道、东阳街道、龙凤桥街道、施家梁镇、水土镇、蔡家岗镇、童家溪镇

  嘉璧北河

  北碚区澄江别名:镇运河村澄临江2河、运嘉陵江交汇河、堰处)

  河

  处)

  流

  进村交界河段

  支江码头(与区八塘镇前滩(与璧山7.3碚全级河北一二级

  澄江镇

  镇五一村高璧北江北碚区澄江陵梁滩河

  北碚区龙凤北碚区歇马3别名:白市桥街道毛背镇东风村白沱(与嘉陵土坝(与沙梁滩嘉17.8河北陵二级

  碚全江歇马镇、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

  河、磨滩河、龙凤溪

  江交汇处)

  坪坝回龙坝镇交界处)

  河段

  一级支流

  道

  嘉黑水陵北碚区水土滩河江黑水滩4河

  镇狮子口北碚区金刀61(与嘉陵江峡镇胜天湖

  全河级交汇处)

  段

  支流

  附件2北碚区禁渔工作责任人联系表

  镇街:

  责任人员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备注

  兴镇、水土镇

  北碚一二级

  镇、三圣镇、复金刀峡镇、柳荫责任领导

  责任人

  联络员

  备注:此表请于2017年2月24日前报区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平元,68286295,****************)。

篇二: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百色市实行珠江—南盘江段禁渔期制度

  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实行珠江—南盘江段禁渔期制度宣传工作,提高珠江—南盘江段沿江渔民保护渔业生态意识,养护珠江—南盘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南盘江段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珠江—南盘江段禁渔期制度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目标

  通过电视、报刊、标语、通告和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禁渔期制度进行宣传,确保珠江禁渔制度在全社会,特别是禁渔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让沿江渔民认识实行珠江—南盘江段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渔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禁渔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开展。

  二、时间

  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6月1日。

  三、重点区域

  西林、隆林、田林、乐业县南盘江水域沿江村屯。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电视宣传

  1、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6月1日,请百色电视台在滚动新闻栏滚动播放

  “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南盘江实行禁渔期制度,将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2、2011年4月1日起,请百色电视台播报《百色市人民政府实行珠江-南盘江段禁渔期制度通告》,连续播报30天。

  3、请相关县电视台做好本县禁渔期制度工作报导,并及时提

  供给百色电视台报导。

  (二)报刊宣传

  1、请《右江日报》刊登《百色市人民政府实行珠江-南盘江段禁渔期制度通告》。

  2、请《右江日报》社派记者在禁渔期跟踪执法报导。

  (三)资料宣传

  1、请相关县做好《农业部实行禁渔期制度通告》、《百色市珠江流域—南盘江段实行禁渔期制度通告》等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张贴工作。

  2、请相关县在沿河村屯树立禁渔期宣传牌(碑)。

  3、请相关县在沿河乡镇、码头、县城广场等悬挂禁渔横幅。

  4、设置禁渔标志。各有关县必须在重要区域设置“禁渔区”标志(铁制或砖砌)。

  5、请相关县印发禁渔期制度举报卡。举报卡标明举报内容、联系人、电话号码。

  五、要求

  宣传要普及到沿江每一个乡镇、村、屯、码头、市场,每个渔船主、沿河公路等地方,力争做到普及面广,不留死角,营造一个良好的禁渔氛围。

  百色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珠渔委禁渔期制度宣传口号

  1、认真贯彻《渔业法》,坚决执行珠江禁渔期制度!

  2、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促进珠江渔业可持续发展!

  3、依法治渔,以法兴渔!

  4、遵守渔业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5、齐心协力,做好珠江禁渔工作!

  6、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7、落实珠江禁渔期管理制度,构建流域和谐渔区!

  8、水连水心连心,共护珠江渔业资源!

  9、保护珠江,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10、船靠岸网封存,我们携手保护珠江渔业资源!

  11、保护珠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从我做起!

  12、减少捕捞强度,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渔业发展新理念!

篇三: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河流域禁渔放养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文闪河水生生物资源,遏制渔类资源不断衰退的趋势,在争取到县兽医局的大力支持下,闪里镇政府在文闪河流域放养高数量、多品种的鱼苗活动。为确保此次禁渔、放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结合《___做好禁渔工作___》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禁渔、放养活动开展意义

  今年是闪里镇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生态建设年,在鱼类繁殖季节,严禁捕鱼,开展放养活动,保护母亲河,反哺母亲河是生态建设年的重要活动内容。通过本次活动,全镇上下共同打造“天蓝、水绿、鱼肥”的生态环境。

  时间与范围

  以4—___月鱼类繁殖期,7—___月鱼类快速生长期,开展禁渔和放养活动,促使文闪河鱼的种类、数量增加,历时___天。禁渔和放养包含文闪河的干流和支流,干流以坑口、闪里为主,支流以桃源河为主进行放养,镇域内全流域进行禁渔。

  成立___,确保放养活动取得实效

  为加强放养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放养活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放养活动领导组、禁渔工作领导组,负责鱼苗的放养和渔业资源保护。

  放养活动领导组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宣传报道组、___组、后勤组。

  宣传报道组:任组长,负责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放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联络组:任组长,负责与县兽医局联系。

  后勤组:任组长,负责放养活动期间的场地布置,人员接待等后勤工作。

  禁渔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宣传报道组、巡逻组,由倪顺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宣传报道组:___明任组长,负责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禁渔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巡逻组:储国庆任组长,组长,负责文闪河流域禁渔期的巡逻,制止违反文件行为的发生。

  活动开展步骤和要求

  这次活动依照摸底、宣传、整治、放养、规范管理等内容,分四个阶段开展实施:

  (一)准备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1、加大宣传。以河流禁渔,保护渔业资源行动;开展放养活动打造优良生态环境为宣传内容,发放致全镇河鲜鱼捕捞人员的一封信,采取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县政府开展禁渔工作和镇政府开展放养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造成强大舆论声势,使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成立领导组,加强放养、禁渔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活动开展有序,活动有果;

  3、制定可行的文闪河流域禁渔、放养活动实施方案;

  4、在全镇开展对历年来电鱼、毒鱼行为人摸底,发放一封信,动员捕鱼人员在名镇政府倡议书上承诺,不电鱼,不毒鱼;

  5、开展辖区内鱼类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巡逻力度,打击电鱼、毒鱼的行为;

  6、聘请“护河使者”,让护河使者以身作则引导周边人员抵制电鱼、毒鱼的行为,加入保护母亲河活动中来。

  (二)放养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1、开展爱护母亲河,打造“天蓝、水绿、鱼肥”美好生态乡镇的签名承诺活动;

  2、发放护河使者荣誉证书;

  3、邀请相关人员,制造浓厚气氛开展鱼苗放养;

  4、放养当天,开宣传车、敲锣打鼓开展群众签名承诺、巡查活动;

  5、邀请电台参与活动。

  (三)规范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放养结束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巡河力度,确保禁渔、放养活动取得成效。

  1、开展渔政执法行动

  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渔政执法行动,强化对禁渔水域的监督管理。一是重点水域管理。二是交界水域管理。三是其他水域管理。

  2、坑口动物检疫站对从外乡镇来镇辖区进行电鱼、毒鱼的“外来人员”进行查处。

  3、设立___电话。

  (四)总结表彰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邀请县兽医局对本次禁渔、放养活动进行调查,验收活动开展成果,总结经验和做法,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补缺补差。闪里禁渔工作领导组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放养活动领导组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表彰。

篇四: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XX市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2019年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电专治组〔2019〕X号)文件要求,XX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实现禁渔目标。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对XX市28处水域申请实施禁渔的批复》(X农函〔2017〕156号)文件精神,城东湖(含汲河)、XX、XX水库、XX湖、XX河(XX叶桥-XX大闸)、XX县XX河水域实施全面禁渔,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8月31日,XX河、XX湖国家级水产种质1资源保护区、城XX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渔。

  2.电捕鱼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严厉打击电捕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和利用地笼、迷魂阵、拦河罾等违法渔具捕鱼,坚决遏制多发频发态势。大范围、群体性电捕鱼等违法行为全面消失,构建有效、运转高效的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活动机制,让群众守法意识增强,社会满意度上升。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为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日-3月31日)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制作标牌等,广泛宣传禁渔和专项治理方面的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持有电捕鱼器、违规渔(网)具(迷魂阵、大地笼、吸螺机器设备、拦河罾等)的人员实行2全面摸底登记。对摸排的持有电捕鱼器、违法网具,要组织执法人员上门收缴,并与其签订《停止违法捕鱼行为承诺书》,并组织专抓队伍对湖泊、水库、河流等电捕鱼行为多发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打击行动,提高打击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底)

  各村(社区)要不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行渔政与镇区派出所联动夜巡夜查执法模式。派出所受理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举报。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在禁渔期(区)内电捕鱼、毒鱼、炸鱼,由镇区派出所直接出警受理、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移送检察院、法院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区外其它非法捕鱼行为,由镇区派出所直接通知XX镇政府,由政府组织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并给3予批评教育等,构成违法的须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通知渔政等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移送派出所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派出所受理非法捕鱼举报,根据举报违法情节,发布执法指令,参加联勤执法巡查,查处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需由镇政府等其他部门处理的举报,通知并配合开展查处。

  法院负责对非法捕鱼构成犯罪的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对有关人员批捕、起诉、审判,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基层组织具体落实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辖区内从事电捕鱼和其它违法捕捞人员台账,落实违法人员停止违法行为承诺,动员及时上交非法捕捞工具,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主动监督举报。乡镇及村要制定乡规民约,建立护渔组织,开展社会共治,要把打击电捕鱼行为与河长制推行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纳入到“河长制”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发布专项治理工作等信息,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沿沣河、牛角河、找母河等水域的巡查和打击。

  (二)加强配合,联勤执法。整合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检查形式,切实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联勤执法,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完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违法行为信息,增加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5曝光,设立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镇举报电话:110、XX),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篇五: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X年至X年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渔业管理条例》、《XX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渔内容

  根据《XX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同意XX县在辖区水域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复函》(X海渔政〔X〕3号),批复同意我县设立禁渔区、禁渔期,具体如下:

  (一)禁渔范围:

  1.XX江XX山入水口至XX江(老大桥);

  2.XX江XX一桥至XX、XX交界处(含XX湖);

  3.全县其它36条县级河道(全长437.843公里)、76条乡镇级河道(全长910.522公里)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X年4月1日至X年3月31日,全年禁渔。

  (三)禁止作业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管理目标

  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我县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除了XX,其它水域无捕捞”的禁渔管理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XX县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农林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林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遵照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指示要求组织指导全县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的禁渔工作,研究部署禁渔区、禁渔期实施措施及相关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负责实施XX县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内陆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文件规定和政策,督促各乡镇、街道实施履行对本辖区禁渔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监督、检查、全县各辖区水域禁渔区域的禁渔执行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县农业和林业局

  1.负责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相关工作机制。

  2.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告、制作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

  3.定期开展禁渔区、禁渔期和渔具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受理群众举报。

  4.依法查处XX和XX江水域以及全县禁渔区范围内的县乡级河道发生的非法捕捞案件。

  5.负责和各个乡镇、街道、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开展联合执

  法。

  (二)县公安局

  1.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非法捕捞行为线索的,应迅速通过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联动渔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各联动单位接到110社会联动指令后应按就近就快原则赶赴现场,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现场处置。

  2.110指挥中心接报线索明确为炸鱼、毒鱼、电鱼的,迅速指令属地派出所出警处置,各联动成员单位应配合开展工作。

  3.积极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保障执法行为正常开展,依法查处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

  4.依法接受、办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

  5.协助乡镇(街道)、XX江库区、渔政部门依法收缴禁用渔具。

  (三)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相关流通环节的监管,对渔具店禁用渔具、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等执法检查。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

  1.建立辖区内非法电捕、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监管队伍,监管本区域网格,落实巡查责任制。

  2.建立值班制度,在接到群众举报、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指挥中心指令后要及时出动人员赶赴现场,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并积极会

篇六: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

  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根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禁渔内容

  (一)禁渔时间:2022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县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水库。

  (三)禁渔对象: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的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日以前)

  1.组织领导。成立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禁渔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

  长:

  **2.制定方案。县本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上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县禁渔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压实管理职责。

  3.宣传发动。县局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组织人员深入沿河村屯、码头、水上停泊点、市场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出动宣传车(船)巡回广播。在禁渔宣传工作中,还要注意及时向渔民通报疫情进展、普及健康知识,使广大渔民群众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教育渔民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吃熟食等健康生活习惯,引导渔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不聚餐、不串门、不聚众聊天,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为内陆水域禁渔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4.完善渔船禁渔档案。组织力量深入沿河渔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禁渔渔船数量和停泊点,做好禁渔渔船登记,完善渔船禁渔档案,保证禁渔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和监督管理的有效开展。

  5.加强检查与指导。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足于抓早、抓实,积极落实好禁渔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执法车辆及执法船艇等。2月28日以前,要对沿河乡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应禁渔渔船在3月1日0时前一律停止捕捞

  作业、封存网具。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

  1.严格监督检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巡逻执法行动,强化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渔政执法力量在禁渔区域内常态化存在。特别是禁渔首日,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上联合巡航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渔船集中停泊点、水利枢纽上下游以及市、县交界水域的巡航检查,加大集贸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要深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作用。要主动联系检察部门,对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生态赔偿制度。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渔船要在媒体上曝光,抓住反面典型,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2.加强安全管理。禁渔期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各乡(镇)的渔村、渔港、码头、水上停泊点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火、防盗,消除隐患,做好禁渔安全工作。要坚决制止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载客载货等违规行为。

  3.建立举报制度。我局设立禁渔举报电话,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

  督。对群众举报事项经登记后,要明确负责查处的要求和时限。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泄露举报人有关举报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禁渔期间,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为**。

  4.切实做好服务。禁渔期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解决渔民生活困难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巡逻检查中发现的发烧、咳嗽或有其他症状的疑似渔民,要立即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禁渔结束前,要组织做好燃油供应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渔船、渔民在6月30日24时后能正常下水生产。

  5.加强信息报送。禁渔期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注意掌握本辖区禁渔进展动态,及时将禁渔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成功做法逐级向上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30日至7月15日)

  禁渔工作结束后,县禁渔办公室要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市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结合实际,有序推进,依法履职,责任到人。

  (二)落实经费,确保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落实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认真做好禁渔期渔船停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渔船安全。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禁渔工作涉及面广、点多、线长,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渔业工作。

  (五)加强联系,畅通信息。县农业农村局在禁渔期间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落实联系人员,保障信息畅通。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禁渔工作进展动态,对工作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和反馈。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工作开展情况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篇七: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XX县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至2023年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渔业管理条例》、《XX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渔内容

  根据《XX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同意XX县在辖区水域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复函》(X海渔政〔2018〕5号),批复同意我县设立禁渔区、禁渔期,具体如下:

  (一)禁渔范围:

  1.XX江XX山入水口至XX江(XX大桥);

  2.XXXX一桥至XX交界处(含XX湖);

  3.全县其它36条县级河道(全长XXX.XXX公里)、76条乡镇级河道(全长XXX.XXX公里)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年禁渔。

  (三)禁止作业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管理目标

  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我县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除了XX江,其它水域无捕捞”的禁渔管理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XX县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农林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林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遵照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指示要求组织指导全县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的禁渔工作,研究部署禁渔区、禁渔期实施措施及相关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负责实施XX县辖区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内陆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文件规定和政策,督促各乡镇、街道实施履行对本辖区禁渔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监督、检查、全县各辖区水域禁渔区域的禁渔执行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县农业和林业局

  1.负责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相关工作机制。

  2.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告、制作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

  3.定期开展禁渔区、禁渔期和渔具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受理群众举报。

  4.依法查处XX江和XX江水域以及全县禁渔区范围内的县乡级河道发生的非法捕捞案件。

  5.负责和各个乡镇、街道、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

  (二)县公安局

  1.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非法捕捞行为线索的,应迅速通过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联动渔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各联动单位接到110社会联动指令后应按就近就快原则赶赴现场,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现场处置。

  2.110指挥中心接报线索明确为炸鱼、毒鱼、电鱼的,迅速指令属地派出所出警处置,各联动成员单位应配合开展工作。

  3.积极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保障执法行为正常开展,依法查处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

  4.依法接受、办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

  5.协助乡镇(街道)、XX江库区、渔政部门依法收缴禁用渔具。

  (三)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相关流通环节的监管,对渔具店禁用渔具、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等执法检查。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

  1.建立辖区内非法电捕、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监管队伍,监管本区域网格,落实巡查责任制。

  2.建立值班制度,在接到群众举报、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指挥中心指令后要及时出动人员赶赴现场,制止非法捕捞行为,并积极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处置。

  3.落实社会治理体系,采取网格化管理,要求全体网格员对违法捕捞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流转交办、跟踪反馈。

  4.协助执法部门做好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

  6.负责河道上非法作业船只及捕捞工具清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目的之一就是要优环境、惠民生。禁渔期制度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XX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打击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物资,切实承担起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任务,确保禁渔区、禁渔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巡查、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打击不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禁渔工作与“五水共治”相结合,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体系。

  (四)相互协作。禁渔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禁渔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建立执法联动应急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附件:XX县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XX县禁渔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县府办)

  XXX(县农林局)

  成员:XXX(县公安局)

  XXX(县农林局)

  XXX(县市场监管局)

  XXX(XX江工程管理局)

  XXX(XX街道)

  XXX(XX街道)

  XXX(XX街道)

  XXX(XX街道)

  XXX(XX镇)

  XXX(XX镇)

  XXX(XX镇)

  XXX(XX镇)

  XXX(XX镇)

  XXX(XX镇)

  XXX(XX乡)

  XXX(XX乡)

  XXX(XX乡)

  XXX(合村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任。

  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篇八: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巢湖封湖禁渔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巢湖禁渔通告》,切实搞好巢湖的封湖禁渔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禁渔时间、范围

  巢湖渔业生态市级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水域实行全年禁捕(范围:南至兆河河口,东至散兵镇南湾水域,西至白石天河口,北至柘皋河口与黄麓花塘河口的湖面)。

  禁渔时间:保护区以外禁渔期自2019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禁渔范围:禁渔范围包括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

  二、禁渔内容

  1、禁渔期间,除虾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捕捞外,其他捕捞采集水生动植物生产活动一律禁止。

  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禁渔期间,除合法进行渔业资源监测外,禁止一切捕鱼活动,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鱼鹰捕鱼。禁止游钓和从事水禽放养。

  3、禁渔期间,巢湖四周各类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渔港码头等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巢湖渔获物和

  一切巢湖天然野生鱼类。

  3、禁渔期内未经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

  4、严禁向天然水域排放、倾倒、弃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物和废弃物,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三、禁渔目标

  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和“湖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湖鱼”。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元月中下旬全面启动禁渔宣传工作。一是出动宣传车船,深入渔区、码头、市场宣讲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二是在重点地区悬挂横幅,张贴通告、标语和车载喇叭播放禁渔通告;三是印发渔业法律法规,技术资料送到渔民家中、船上;四是在2月初召开禁渔成员单位封湖禁渔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的禁渔工作。

  (二)封湖禁渔:2月1日—7月31日。一是全面清理湖中的渔具渔网,通过经常性的巡回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捕捞作业行为;二是渔政、水上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水面、渡口、市场等全方位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水域的执法检查,切实做到“湖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上无湖鱼”,有关乡镇要予以支持配合,确保禁渔

  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组织和接受督导检查。局和总站将定期、不定期的组织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沿湖渔政站工作汇报,召开渔民座谈会,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禁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禁期间出现大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提高:8月份,由巢湖管理局对渔政总站禁渔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并搞好情况汇总上报,研究布置禁渔期后的渔政管理工作,巩固封湖禁渔成果。

  巢湖渔政管理总站

  2019年2月20日

篇九: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市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

  市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委农渔25号《关于对湖等161处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对港口湾水库和东、中、西津河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禁渔工作,保护好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渔的目的及意义开展禁渔工作有利于鱼类资源的恢复和原种保护,有利于水生动物的生存、栖息地保护,有利于水生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水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有利于城市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因此,实施禁渔期管理是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项顺应群众呼声,“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民生工程。对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生态,创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二、禁渔区域、期限禁渔区域为:

  港口湾水库水域(上起镇村,下至水库大坝)及各通库河流的河口;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全段(其中,西津河禁渔河段为上起港口湾水库大坝,下至水阳江汇合处)。港口湾水库禁渔期限:

  3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东、中、西津河禁渔期限:

  全年。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4月10日)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为禁渔工作奠定基础。主要内容有:

  召开全市禁渔工作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宣传车、船在沿河、库乡镇(办事处)巡回宣传,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搞好摸底调查,掌握沿河、库兼业渔民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及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情况。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2月10日)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取缔禁用渔具渔法;查处非法生产和经销电、毒、炸鱼物品、工具。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查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主要工作内容:

  对禁渔实施情况、禁渔效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各相关部门围绕禁渔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生态保护工作水平。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市政府成立市禁渔工作领导组,领导、协调禁渔工作。分管市长为组长,政府办、农委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工商、环保等市直部门及沿河、库乡、镇(办事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禁渔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二)强化宣传。一是点面结合广泛宣传禁渔工作,取得全社会的理解、配合与支持。面上宣传方面:

  召开全市禁渔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发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刊和网上有文”;利用宣传车、宣传船在沿河、库乡镇(办事处)巡回宣传。点上宣传方面:

  进入村、组及农贸市场发放宣传资料;在重点河段、库区码头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三是搞好摸底调查。在宣传的同时,对沿河、库兼业渔民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进行摸底,并动员他们拆除禁用渔具;对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三)依法管理。一是渔政部门组建专职管理队伍,保证队伍能全天候出征;二是认真组织“清河、清库专项整治行动”,把河、库水面及岸边的各种网具,特别是禁用网具全部清理干净,并且杜绝明禁暗捕,日禁夜捕等不法行为。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禁渔前期要抓住四个“第一”,即抓住第一条违规渔船;取缔第一具下水网具;重处第一个违禁人员,严查第一批上市河(库)鱼;禁渔中、后期,监督检查要做到五个结合:

  即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的结合、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的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的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的结合及明查与暗访的结合,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禁行为。四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曝光。五是对顽固坚持使用禁用渔具渔法、严重破坏禁渔秩序、阻挠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六是建立督查制度。每月向禁渔领导组上报一次禁渔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有计划地组织禁渔领导组成员开展巡河、巡库督查,针对不足之处完善管理措施。

  (四)搞好协调配合。禁渔工作战线长,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齐抓共管。要对勘探、采砂作业加强监管,防止危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检查,杜绝禁渔区内的渔货进入市场和餐馆饭店;对禁渔区域,实行分段(片)责任制,争取分段(片)包干到村,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渔政管理部门要派人派船驻守禁渔区,昼夜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破坏禁渔秩序、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五)落实监督管理。为加强禁渔工作监督管理,设立24小时值班报电话,接受

  page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值班电话为4022578。

  (六)做好情况交流和工作总结。沿河、库各乡镇(办事处)一要建立信息员制度。安排信息员,负责所在区域内禁渔信息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二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禁渔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禁渔工作办公室。禁渔工作结束后,我委将对禁渔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后上报禁渔领导组。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篇十: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合浦县2017年南流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精神,我区南流江水域列入禁渔区。为落实农业部通告要求,在我县南流江水域地区推行禁渔制度,维护禁渔期正常秩序,预防和查处南流江禁渔期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7年南流江禁渔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禁渔内容

  禁渔范围:我县辖区内南流江干流、支流及独立入海江河,涉及常乐镇、石康镇、石湾镇、星岛湖镇、廉州镇、沙岗镇、党江镇等7个镇。

  禁渔时间:2017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时段为4个月。

  禁止作业方式: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管理目标

  陆上检查和水上检查相结合,把好码头、港口、水上停泊点和市场的监管关,加强水上监督检查,确保南流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努力实现禁渔期间“三无”管理目标(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

  三、实施步骤

  我县的禁渔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巩固和总结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1日前)

  -1-

  1.成立机构

  为确保我县2017年南流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成立2017年合浦县南流江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7年南流江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南流江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

  组

  长:劳小兰

  副组长:花华隆

  黄冰心

  成

  员:李维娉

  吕

  飞

  卢广平

  廖东明

  刘军辉

  徐锡燕

  吴子乐

  李腾龙

  叶发森

  邹

  林

  林鲁彬

  陈文华

  骆文宗

  梁鸿斌

  莫

  狄

  李光艺

  谢

  鑫

  副县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县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气象局副局长

  合浦海事处处长

  县渔政站站长

  合浦渔监站站长

  常乐镇镇长

  石康镇镇长

  石湾镇镇长

  -2-

  廖丽莉

  党江镇镇长

  庞大锋

  廉州镇镇长

  李佳振

  星岛湖镇镇长

  莫彬昌

  沙岗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产畜牧兽医局,由黄冰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县实施2017年南流江禁渔期制度日常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各镇禁渔管理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禁渔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

  2.广泛宣传发动

  各有关镇要加强对2017年我县南流江禁渔期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将我县南流江禁渔有关规定传达至各有关渔业生产单位和广大渔民。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县南流江禁渔制度,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

  3.落实责任制

  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禁渔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各有关镇政府,落实到各渔业村(居委)、落实到每1艘渔船。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4.加强检查与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抓早、抓实、抓紧,落实好制度、物资、人员、措施,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要确保应禁渔的渔船在2017年3月1日0时前一律停港、封网。在渔船停港、封网期间,要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洪工作,加强渔船的管理,禁止渔船违章载客,确保禁渔期安全。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

  -3-

  1.加强执法巡查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镇政府和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加强禁渔执法巡查,组织力量开展执法巡查。采取各职能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港口、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渔工作取得成效。

  2.加强司法衔接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衔接,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加大对涉及刑事案件的非法捕捞行为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安全管理

  我县南流江禁渔期间,各有关镇政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渔村、渔港、码头、水上停泊点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火、防盗,消除隐患,做好禁渔安全工作。要坚决禁止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

  4.加强信息报送

  禁渔期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各镇政府辖区禁渔进展动态,对禁渔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各镇政府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5.建立举报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设立24小时开通的禁渔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要及时办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

  6.切实搞好服务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专业渔民要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为渔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组织渔民开展船舶检修、网具修补等。禁渔结束前,要做好供油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渔船、渔民在6月30日24时后能够正常下水生产。

  7.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禁渔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紧密协作,沿江镇政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及其所属渔政、渔监、辖区派出所要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禁渔工作。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7月1日至30日)

  1.巩固禁渔效果。6月30日禁渔期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适当延长联合执法时间,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电、炸、毒鱼行为,强化禁渔期间的渔业管理,维护正常的捕捞秩序,维护合法渔民的利益,巩固禁渔成果。

  2.做好禁渔工作总结。禁渔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落实禁渔制度工作的成功经验、好做法、好措施进行认真总结,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增殖积累经验,并将总结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到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南流江禁渔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南流江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保护南流江生态环境、促进南流江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南流江禁渔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沿江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南流江禁渔期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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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南流江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宣传发动,各有关乡镇政府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沿江渔区、渔村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禁渔渔船数量,做好禁渔渔船登记,建立禁渔渔船档案,特别是要掌握渔民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禁渔期间渔区发生的纠纷和矛盾,渔业部门要做好应急预案,做到早准备、早反应、早处理,确保渔区社会稳定。

  (三)加强领导,严格禁渔秩序。各有关乡镇政府要通过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为南流江禁渔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本实际,认真研究和制订禁渔期的执法检查计划,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禁渔秩序。要通过部门与部门联合检查、地方与地方交叉检查、派人驻点监督检查和执法车船艇巡回检查等方式,在鱼类集中繁殖河段、重要渔业生产基地、大型交界水域和重点码头、水产品交易市场和餐馆,开展禁渔执法行动,确保效果;要研究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在外籍渔船集中、管理难度大的河段,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动员船主就地禁渔,共同维护禁渔期间的正常秩序,避免违法违规社会事件的发生。

  (四)关注渔民生活。实施南流江禁渔,对以捕捞为生的专业渔民的生产生活影响较大。渔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禁渔期间特困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渔民禁渔期间的生活情况及诉求,及时向政府反映,推动和落实各种帮扶救济措施。要积极反映情况,争取政策,切实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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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继续发扬渔政队伍的优良作风,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对于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要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档案资料齐全。按照渔业法律、法规要求,组织调配渔政执法力量,强化禁渔期间渔船停泊点和水上监督检查。今年是实施我县南流江江段禁渔的第一年,渔政部门应把握住4月比3月严,明年3月比今年3月更严的尺度,合理使用执法的裁量权。在本县范围内,4月1日前,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尽量以说服、教育为主。4月1日后,凡禁渔期内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六)强化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处理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对情况复杂、群众意见较大、举报电话较集中的事件和区域,各有关部门要重点予以关注。在禁渔期间,县南流江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督查组对有关乡镇的禁渔工作进行督查,确保禁渔各项工作部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真正取得实效。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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