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文库网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范文!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述职报告 心得体会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振兴乡镇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9篇

时间:2023-08-03 20:1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的重要渠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的职责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作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主任,要维护便民中心的正常运行,负责管理便民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合理的服务制度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政府标准。

  其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要督导和管理服务人员,保证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组织定期培训,使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得到提高。

  此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要宣传和推广政府政策和服务,定期召开咨询会议,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反映,及时反馈政府,使政府政策更加符合市民需求,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最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要配合其他部门,协助完成政府任务,及时反映市民群众的需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乡镇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作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主任,要承担责任,履行职责,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乡镇发展做出贡献。

篇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政府部门和村民共同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相关的便民服务工作;

  2、根据本村村民的需求,及时准备、更新、修正有关乡镇便民服务攻略并制定服务方案;

  3、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如招聘服务员、组织各类宣传活动等;

  4、向有关部门汇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作情况,并反馈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

  5、组织和监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确保其高效地完成所有服务;

  6、负责了解和掌握当地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机构提供的便民服务有关政策、规定、程序等;

  7、负责收集维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个人资料及服务使用情况数据,以便及时更新服务业务内容;

  8、负责增加乡镇信息公开途径,如业务流程及法律法规等,促进社会对村民的参与;

  9、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0、负责监测村民的便民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篇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便民服务中心

  工

  作

  手

  册

  二○一○年十月

  ###便民服务中心

  值班主任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作为值班主任我将带头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将严格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及“五不准”作风纪律规定。

  二、作为值班主任,我将严格在值班期间做岗,做到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如遇外出下乡或开会,我将按照中心规定严格履行手续,并指定B岗代替,填写《###便民服务中心值班主任外出备案登记表》。

  四、我将按制度规定做好值班当日的卫生值日,摆好办公用品及桌椅,擦净柜台、桌椅。

  五、认真做好值班当日的签到、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外出备案、电话记录及配合乡纪委、中心的不定期查岗等工作。

  值班主任:

  (签字)

  二〇一〇年十月

  ###便民服务中心签到表

  站所名称

  值班主任

  团委

  妇联、残联

  家电下乡

  劳保所

  农技站

  水利站

  文化站

  土地所

  林业站

  城建办

  统计站

  民政办

  新农合

  企业安监

  农机站

  安监企业

  姓

  名

  签

  到

  外出备案登记

  备

  注

  ###便民服务中心电话记录表

  时

  间

  被通知人

  备注

  时

  间

  被通知人

  备注

  值班主任签字:

  ###便民服务中心值日表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值

  班主

  任

  值

  日

  人

  员

  备注:1、便民中心值日由当日值班主任组织;

  2、值日范围包括:中心大厅、办公桌椅、值班主任室等地;

  3、要求:地面、桌面、窗台等处清洁整齐;

  4、值班主任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在大厅喧哗、吵闹,大厅内禁止抽烟。工作人员是责任提醒外来办事人员遵守大厅卫生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电话表

  中心工作人员外出办事登记表

  姓

  名

  外出时间

  办事地点

  事

  由

  值班主任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备注:临时性外出或外出半天以上由值班主任签字,外出一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外出一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

  ###便民中心A、B岗责任制

  一、AB岗位责任制,是指以科室为单位,每个科室设置AB两个岗位,若A不在岗时,由B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一般而言,A岗由入驻站所领导指派确定,B岗指站所副职或由A岗指定的该站所其他工作人员。

  三、A岗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便民中心主任或书记同意,并向B岗交待清楚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若AB岗同时外出,应报分管领导或书记同意,并与乡值班主任做好衔接,说明去向、去因以及返回时间,由值班主任做好接待、咨询等工作。

  四、若A岗外出,B岗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

  或不办。

  值班主任查岗记录表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所在

  站所

  查岗

  时间

  值班人姓名

  姓名

  是否在岗

  8原因

  值班主任签字:

  2010年

  月

  日

  ###便民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纪律作风

  督查记录表

  时间

  值班主任

  中心主任

  督查情况

  督查内容(是打“√”,否打“×”)

  1234567891011121314上下班是否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查看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是否发现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贻误工作的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日是工作人员中餐饮酒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在办事、办证中是否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参与或观看带是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是令不行,对上级部门的政策措施和领导工作要求消极抵触,自行其是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无事生非,不讲原则,损害集体形象和机关荣誉的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奢侈浪费,挥霍公款,没是注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分钟电话费的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举止不文明,接待外来办事人员不主动热情,以及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不注意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杂乱,不讲究公共卫生现象。

  是否发现工作人员外出没是在外出备案登记表上登记情况。

  备

  注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中心正常运转,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中心实行当天上班考勤,考勤由值班主任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工作人员因公、因病、因事外出时,必须出具请假条,临时性外出或外出半天以上由值班主任签字,外出一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并报便民服务中心值班主任处备案登记,外出一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

  三、请假外出人员应事先填报“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因特殊情况下未能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事先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履行请假程序,并在销假后一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四、工作人员未到岗,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五、对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值班主任配合乡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上班期间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随意离岗视为空岗、缺岗。

  六、每月月底,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各值班主任的考勤记录汇总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报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备

  查,出勤记录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七、因工作需要安排下乡、到上级部门开会、培训、考试、抽调、学习等情况均做“因公外出”处理。

  便民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1、工作人员要自觉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原则上工作人员应全部参加乡政府每星期五下午组织的学习,业务学习由各站所自行安排。

  2、参加学习的人员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由中心主任、值班主任随时对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3、建立集中学习点名签到制度,由服务中心值班主任记录参加学习人数,缺席及缺席原因,以便查阅。

  4、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应事先向值班主任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以缺勤半天处理。

  11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承担中心公文处理、印章、介绍信的管理;

  2、承担中心后勤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检查中心卫生、安全等工作;

  3、检查中心各站所及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4、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理事项流程、运行方式等的修改、完善、解释工作,负责安排咨询窗口工作;

  5、督促落实服务、投诉、咨询等办理情况;

  6、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及乡纪委等对中心作风纪律的督察和检查工作;

  7、配合乡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的月度及年度考核;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脱岗,外出原则上实行职位代理,上班时间未办完的事项,在办结完毕后方可下班。

  二、限时办结制:所谓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部门明确承诺的时限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对手续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对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药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办理事项公开制:中心各站所应在窗口公示各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各站所建立限时办结制的转接件登记簿,详细记载接件时间、转件时间、责任人等内容。

  四、首问负责制:群众首问谁,谁接待,谁跟踪,谁服务到底。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大方,询问清楚,办事快捷。

  13五、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由乡纪委等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

  外出备案登记表

  姓

  名

  起止时间

  所在站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因公开会

  □私事请假

  □因病请假

  外出

  类型

  □下乡外出

  □其

  他

  分

  管

  领

  导

  签

  字

  值

  班

  党委书记

  主

  任

  签

  字

  (乡长)

  意

  见

  备

  注:

  1415

篇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JJX乡镇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含社区,下同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县辖区内乡镇及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行一站式办理机制,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

  第四条坚持“合法合理、整合资源、公开公正、高效便民、廉洁诚信”的基本原则,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设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中心组织管理机构,设中心主任1名,一般由乡镇班子成员兼任,设中心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一般由乡镇中层干部担任,常务副主任常驻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协调、任务安排、纪律管理、效能监督、督促落实等工作。

  各行政村设立村便民服务中心,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中心主任,中心常务副主任由村党支部研究确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协

  调工作。落实办事代理制度,建立乡镇、村两级办事代理员队伍,乡镇级代理员由乡镇干部担任,村级代办员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各职能部门在农村设置的各类联络员担任,有条件的村可聘请专职人员。

  第六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实行大厅式建设模式和柜台式服务。并按照“四必进”的原则,选定群众要求最迫切、最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服务中心办理。

  乡镇中心主要设综合(代理、党务、农业、计生、民政、残联、老龄、医保、社保、信访、综治等窗口,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行政服务资源进行充分整合。

  县级部门(单位派驻中心乡镇的基层站(所有关事项也要进驻所属乡镇服务中心窗口。

  工业园区分中心还应将发改、经贸、建设、国土、财政、工商、环保、消防等重点涉工涉企部门纳入服务中心。

  第七条乡镇及村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解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二发布各类农作物、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劳务需求、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信息;(三办理、代理企业、群众申请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的各种批文、证件、证照等;(四办理、代理民政、残联、计生与卫生、国土规划建设、劳动社会保障、农林水利畜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五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信访代理工作等。

  第八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审改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日常工作由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管理机构管理。

  第十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每个窗口配备1-2名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度,上午、下午两次签到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定值班

  表、考勤表,公布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每天值班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休假需经乡镇主要领导批准方能离岗休假,平时的请假需经中心主任批准,休假或请假期间必须妥善安排人员顶岗,确保不空岗。

  第十一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各窗口召开并联审批协调会,协调、督促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二对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三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审查;(二负责申请事项的登记、受理、上报、代理和办理;(三对前来咨询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申请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四处理来信来访,开展信访代理工作,调处责权范围各类矛盾纠纷;(五负责办理结果的反馈。

  第十三条群众申请事项由村级代办员统一登记,也可直接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群众申请事项由各中心窗口根据法定的工作职权和程序进行受理。

  第十四条中心窗口对申办事项符合办理规定和条件的,应当立即予以登记接收,并出具《接收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错误、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可当场更正的,要提供方便,允许当场更正;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答复申请人不予接收,并出具《不予接收通知书》。中心窗口对于决定接收的办理事项,应当登记、编号,并按要求立卷。

  第十五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作实行“七件管理”、“七项公开”、“七制办理”模式。

  (一七件管理,是指对即办件、承诺件、告知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二七项公开,是指服务内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设定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结果公开。

  (三七制办理,是指对申请事项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告知承诺制、联合审批制、负责办理制、告知补办制、不予审批制。

  第十六条乡镇及村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意见薄,公开监督电话,发放服务对象评议表,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

  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办事预约制、失职追查制等效能建设六项

  制度。

  第十八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及村代办员

  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人和事,按照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行政服务(审

  批)中心(审改办)负责对全县乡镇及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整改

  或实施责任追究。各乡镇纪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县行政

  服务(审批)中心(审改办)对该便民服务中心给予责令检查或通

  报批评:

  (一)未按要求设置办事窗口的;

  (二)应当进入中心办事窗口办理的事项拒不进入,或进入中

  心后仍在办事窗口以外进行办理的;

  (三)未按要求派驻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和落实村便民服务中

  心代办员,或随意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

  (四)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

  (五)随意调离窗口工作人员从事窗口以外工作,导致窗口无

  人办事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县行

  政服务(审批)中心(审改办)对该便民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给予

  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或其他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一)因管理不善,导致上班期间窗口无人上班,造成不良影

  响的;

  (二)对办事窗口管理松懈、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并联审批过程中,相关窗口相互推诿、延误办理期限的;

  (四)不按要求公开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

  准的;

  (五)违反规定乱收费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行

  政服务(审批)中心(审改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具体承办人。

  4、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承办人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承办人的电话号码。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服务对象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服务对象,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3、承诺办事时限。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期限,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具体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四、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30分钟内办结。

  3、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限时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限时。

  5、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详细解释。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职责、不及时回答询问、办事推诿拖延、受到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要在平时考核中予以记载。

  2、对因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语言粗暴,应办不办、久拖不办,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3、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乡镇政府要把便民服务工作情况作为目标管理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较多的,年度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并在年度考评会上通报批评。

  六、考勤考核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2、中心实行签到考勤,工作人员每天签到两次,分别于上、下午上班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主任说明。

  3、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

  4、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进驻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方可准假。

  5、临时上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工作失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6、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落实奖惩。

  七、全程代办制度

  1、代办服务对象为前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办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

  2、代办服务内容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能即收即办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3、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申办的事项,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受理,只要申办人提供的材料齐全,服务窗口应立即出具受理通知单,告知办结时限。

  4、服务窗口接到申办事项后,可以代办的,承办人与申办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将申报材料移交代办受理窗口,由中心主任指定代办员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或县有关部门办理;不能代办的,由承办人告知申办人所需资料,并引导申办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或县有关部门办理。代办员必须按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结后的手续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送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再由服务窗口送达申办人。

  5、每个乡镇为代办人员协调安排一辆工作用车,方便代办员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县直有关部门办理代办事项。

  6、全程代办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对超时办理或办理结果使申办人不满意的,追究相关责任。

  八、群众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队伍作风,确保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对服务中心各窗口及人员实行群众评议制。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评议。

  2、行风监督员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年召开1-2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3、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设立群众意见簿。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4、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集中、联合办理行政事务的场所。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转,向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敞开式集中办公的运作机制,按照"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中受理、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运作。

  第三条所有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循本办法,按规章制度办事,服从统一管理,接受公众监督,做到礼貌热情接待,认真耐心解答,依法严谨,高效、廉洁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职责是: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具体为:

  1、负责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管理和监督,受理相关政策及有关证明、申请表格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3、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4、对群众的请求或投诉进行登记、受理、交办、催办和监督;

  5、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清洁维护、办公设备保养等后勤服务事务。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综合素质高,熟悉业务、服务意识强的骨干入驻便民服务中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接受管理,业务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领导,日常工作、服务规范由大厅主任负责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理。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为工作人员办公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调整,须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调整。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按《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执行,大厅工作人员病事假,需提前联系B岗工作人员代岗,并按照镇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向分管领导办理请销假手续,离岗前向大厅负责人说明。

  第四章事项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首先须进行收件登记,对于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申报事项应向来人详细告知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第十三条办理方式。实行首问责任制,当服务对象询问有关问题时,大厅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回答;咨询问题属于自身工作范围的须详细解答,并对结果负责;不属于自身工作范畴或不清楚的,应耐心解释,并详细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申办人在政务大厅办理事项,受理窗口必须一次告知申办人所在窗口办理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所需材料。受理者作为承办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

  第十四条办理要求。1、服务对象对承办件的办理情况,可在承诺时限内,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对办理情况或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受理窗口明确答复。2、各窗口的办理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各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过程,均应有记录备案。3、办理时限按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4、对首问责任人的追责,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推诿塞责或刁难群众现象。5、政务大厅主任负责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大厅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章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得体,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办事群众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第十六条要对办事群众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第十七条禁止在大厅出现不文明举止、不文明用语,禁止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在大厅内吸烟。

  第六章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上班时,先检查门、窗等部位是否整齐完好,对重要资料须妥善保管,以防失窃;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办公设施电源。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及所辖清洁区进行清扫,始终保持办公室内外、台前台后整洁。同时,加强对办事群众的文明意识宣传教育,引导服务对象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共同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首问负责制

  当服务对象询问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问题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咨询的问题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内的,应耐心详细的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并准确告诉相关窗口的位置,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可指定或委托熟悉业务的同志解答,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托。

  二、一次性告知制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审批办理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并向申办人出示《办事指南》。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填写《镇便民服务中心xx窗口xx许可项目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最长不超过3日。

  三、限时办结制

  纳入县政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审批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存在问题,但可以当场改正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其改正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改正的,服务对象把材料改正并组织齐全后,在承诺期内办结。办理期限以材料改正日计算。

  四、全程代办服务制

  全程代办制是对本县以外自然人或法人的投资项目,和本县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可全程代办。由中心相关人员或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全程代办;申办人向指定的相关人员或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由服务窗口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类事项累计办理时间不得超过累计承诺时限。

  五、AB岗位制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各部门的审批业务窗口设立AB两个以上工作人员,A岗为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行。各中心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审批服务事项的正常办理。

  六、工作考勤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务中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工作秩序,制定本考勤办法。

  第一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中心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实行"双签制",签到签离。

  第二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请事假的,要先写出请假条,由中心主任签字(主任外出时由常务副主任签字),然后交督查科备案。

  2、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的,个人写出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回"中心"上班后,要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3、工作人员请病假的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到督查科备案。回"中心"上班要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4、婚丧假按规定到办公室办理请销假备案。

  5、工作人员请假外出的,由窗口所站负责人妥善安排人员顶岗,做好工作衔接,窗口有人在岗方可准予请假。临时顶岗人员要熟悉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

  第三条审批事项确需到现场勘察的,有窗口负责人向值班领导报告外出时间及人数,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未经同意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考勤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定期公布。

  七、学习培训制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文化、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采取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例会形式进行,一般逢双周五下午,进行工作点评、工作布置以及学习文件、适用法规等。

  三、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同服务站各个时期的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八、服务监督制

  一、服务中心实行工作人员常年按时坐班代办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能无故脱岗,二次以上由乡镇分包领导谈话,全年累计脱岗10次,由乡镇党委调换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服务窗口主要代管代办业务,全年代办业务量要在50件以上。

  三、工作人员对代办业务要及时到县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及时办结的事项,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允许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

  五、各服务窗口要按要求保存、整理好各种业务档案和相关材料。

  九、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十、办事预约制

  一、服务站人员在八小时外或节假日期间,都有为群众办件的义务。

  二、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从方便群众办件出发,预约办件时间,不得推诿,预约方式包括电话预约、当场预约等。除特殊情况外,造成不能为预约群众接件、办件,除承担因此给办件群众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窗口人员有无故推诿及工作失误经办件群众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三次以上的,将对该窗口工作人员予以作通报批评等处理。

  十一、台账登记备案制

  一、申请人在办理具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必须首先在登记窗口进行初始登记后,才能正式审批程序的工作制度。

  二、受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申请事项的办理状态和有关信息,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并把意见建议汇总后,视情况报乡镇"中心"相关科室处理。

  三、对办理的每一事项、办理的过程、时间和结果都要详细记录在册;要及时梳理汇总办理事项,那些已办结,那些正在办理,要分开归档保存。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十二、投诉受理制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范围对象反映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领导小组将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四、服务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与答复。确应客观原因不能再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五、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篇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3、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

  4、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

  5、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6、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篇二: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

  作

  职

  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制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镇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2、做好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

  4、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5、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中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制订并实施本镇民政、老龄委等工作规划、计划;

  2、指导村级自治组

  织和老人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3、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

  4、负责查灾、报灾和救灾、救济款物的申请及发放工作;

  5、抓好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做好民政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敬老院管理工作;

  7、创新扶贫开发手段,探索扶贫开发思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升扶贫开发质量;

  8、负责革命“五老”人员补助金的发放和管理;老区扶持资金的分配和管理;

  9、负责老区基础设施和生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0、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因地制宜扶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的经济发展;

  11、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化解各种矛

  盾,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掌握和分析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

  2、重大问题提交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3、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加强对村级综治协管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参与对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处理;

  6、指导、协调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处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监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督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搞好本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3、协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其它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承担计生统计工作。协调联系计生协会组织;

  5、加强对村级计生管理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公安、卫生、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

  7、宣传计生技术知识,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对村级计生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他们的日常工作,对妇女常见病症、常见节育手术并发症进行常规诊治和检查,开展母婴保健及优生服务。

  篇三:乡镇便民中心职责2资中县兴隆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和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

  权限的通知

  村(居)民委员委、镇级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镇委、镇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以下简称便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节奏,完善行政服务功能,建立统一办理行政性服务事项的机构,更好地按照法律规定适时快速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便民中心的机构设置

  便民中心是镇政府的办事机构,级别与镇内设机构相同。为切实加强对便民中心的领导,镇建立便民中心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决定便民中心提交的重大事项。组长:胡明;副组长:甘代富;成员:汤立辉、叶红英、何俊、胡玲、杨文全、王宴。下设办公室,主任:邓刚。

  三、便民中心的管理人员及组成单位

  便民中心管理机构的人员在镇有关职能部门干部队伍中选拔,经考核后调入。并根据现有条件先期进入的窗口单位有:经济、建设、国土、房管、地税、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信访、咨询、收款。便民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总体要求,由各成员单位推荐,调入后人员性质不变,行政关系不转(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接受便民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及考核接受便民中心领导和管理。

  四、便民中心的工作职责

  ㈠、办理和受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㈡、办理和受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㈢、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类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㈣、办理有关税费的收缴。

  ㈤、办理经济服务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㈥、办理婚姻登记及计划生育有关证件。

  ㈦、接待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投诉和市镇长电话的办理。

  五、便民中心的工作要求及运作方式

  便民中心的工作要求是:面向群众、优质服务、高效务实、公正廉洁。

  便民中心的运作方式是: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缴,承诺办结。

  ㈠、一门受理:凡进入便民中心的行政性事项,原则上市镇各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受理,统一由设在便民中心的窗口受理。

  ㈡、窗口运作:凡进入便民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都由窗口操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授予窗口相应的服务职能。

  ㈢、统一收费:凡进入便民中心的服务项目收费,均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㈣、承诺办结:凡进入便民中心的服务事项,确定办结时限,并作出公开承诺。

  同时,便民中心实行“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㈠、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由便民中心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㈡、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承诺

  时限办结。

  ㈢、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和其他需要由多个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重大事项,由便民中心协调小组协调办理。

  ㈣、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便民中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负责,一包到底,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落实办理。

  ㈤、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余姚市和兴隆镇发展规划的项目,便民中心不予受理,并应明确答复。

  六、便民中心的管理权限

  ㈠、组织人事管理权限

  1、便民中心建立党支部,并根据需要建立相关组织

  2、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便民中心领导。

  3、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便民中心提出换人要求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并及时更换人员。

  4、窗口工作人员临时顶岗换人和遇特殊情况需调动的,须先经便民中心同意。

  5、便民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月度、年度考核。

  ㈡、日常业务管理权限

  1、便民中心有权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审办重大事项;

  2、便民中心各成员单位必须授予窗口相应的项目审批权限,对相应的服务项目窗口有权加盖公章;

  3、对便民中心指定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报便民中心备案;

  4、为方便服务对象投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在便民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其职责是接受群众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行业不正之风的投诉;参与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考评。

  ㈢、特别管理权限

  1、凡属重大事项,由便民中心协调小组召集并主持联审会,有关单位领导必须按便民中心要求参加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2、便民中心召集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联审时,有关单位不得无故缺席。

  3、凡决定应由窗口受理的项目,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予受理。

  4、便民中心可编发“督查通知书”和“督查通报”,以督促窗口及窗口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篇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廉洁的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办事行为,提升履职效能,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为民、便民。结合实际,制定屏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中心办公室职责。

  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积极做好中心与窗口、与镇直各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站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2、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窗口政策咨询和业务的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卫生、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管理方法。

  实行六件管理。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理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均需建立受理台帐。

  1、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2、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

  回原因。3、承诺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客户到时凭通知书领件。4、联办件。涉及2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特别重要、特别紧急的特事特办。

  5、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补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6、代办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乡镇中心代办员负责办结。窗口单位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中心代办员协助服务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协调代办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管理模式

  1、组织机构。成立中心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1人。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监督,镇纪委负责对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的效能监察。2、办公时间安排。常设窗口、便民服务窗口、政策咨询窗口按县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执行,综合窗口坚持逢圩日正常上下班,村级代办员于每周一或周四下午到中心集中办理事项。

  工作要求。

  1、爱岗敬业。中心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3、规范高效。中心受理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4、热情服务。对办事群众,要做到热情、细致、周到、群众满意率高。5、清正廉洁。要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6、遵守纪律。要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团结协作。要服从管理,服务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8、环境整洁。建立清洁卫生责任制,确保中心整洁、有序、卫生、美观。

  9、加强学习。坚持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来中心办理、咨询业务,反映情况,联系工作,中心第一位接待或受理的人就是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接待或受理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知办理要求。

  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如该部门未进驻中心的,要告知该部门的具体位置,联系方式;如该部门进驻中心的,要负责指明承办窗口,若承办人员不在,可以先行受理,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转交承办人办理。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单位的,要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按领导意见答复。3、对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应该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

  4、不得推诿应付,不得拒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同时也不能超越职责权限办理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

  5、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业务的,要一次性告知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是否收费、办事依据和需提供的材料。服务对象来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条件符合、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要及时受理,按规定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

  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补齐什么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同时出具书面的一次性告知卡给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在登记台帐上签字确认。

  实行办事公开制。各窗口应将办理及代办事项的名称、办理流程、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予以公开。

  实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部门对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实行延时服务制。在下班时间已到但还未离岗前,若遇群众来访或办事,应热情接待,主动延长服务时间,按程序受理或接待。

  实行预约服务制。对临时性和季节性办理业务,应事先发预告预约办理;对不能及时办理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讲清理由,约定办理的具体时间。

  AB岗工作制度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某一窗口的A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各种事由不在岗,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B岗责任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A岗责任人因事要离岗,必须提前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B岗做好工作的移交。B岗责任人在替岗期间应做好职责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权,对A岗的工作要认真负责。

  AB岗之间因推诿、留置、拖延、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屏镇干部职工履职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和县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办理事项台帐登记统计制度

  1、登记、统计内容。各窗口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理件六类分类登记。登记须注明受理对象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办理事项名称、收费情况、办结情况、所属类别,属退回件、补办件的落实一次性告知,属承诺件、联办件、代理件的要明确办理时限,经办人员姓名。

  2、统计报告方式。统计分日报告和月报告两种方式,即:各窗口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当天的情况以电子稿的方式报中心管理办公室,每月月底将当月的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稿的方式报中心管理办公室、纪委书记及相关的党政领导。

  3、登记统计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应分类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统计工作,尽可能详细地记录各个环节,不得拒报或迟报统计数据;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值日制度

  中心坚持每天安排人员值日,值日人员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1、中心内外的环境卫生清洁,保持桌面整洁、材料堆放整齐。

  2、上班前提前开门,下班后打扫卫生,切断电源,锁好门窗。负责大厅内电脑、门、窗等公共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监督、维护好窗口工作人员的良好办事秩序。

  实行协调例会制度。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乡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直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中心办公室干事负责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决定;每月定期召开各窗口工作人员及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交流中心运行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奖惩制度

  考勤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上班前30分钟内打卡,否则视为迟到;下班前5分钟、后30分钟内打卡,否则视为早退;超出规定时间1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考勤结果由党政办负责汇总,每月公示兑现奖惩,考勤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确需请假,应在不影响中心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并及时送办公室备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

  2、私事请假每人每月累计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

  3、因公外出或请假1天以内的,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批准;4、因私事、因病请假2天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初审,书记或镇长审批。5、休年假。干部职工休年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或合格。

  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的;受到党内或行政处分的;多次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篇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三、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五、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3、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异怪发型.

  4、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5、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1、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办件.

  4、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作难”。

  五、工作纪律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篇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乡

  镇

  街

  道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各

  项

  制

  度

  服务宗旨

  热情周到

  便民公开

  高效廉洁

  服务承诺

  提供方便是我们的职责,让您满意是我们的追求

  接待受理“五个一样”

  受理、咨询一样热情

  生人、熟人一样和气

  干部、群众一样尊重

  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不准接受有碍服务工作的礼品、礼金和索要赞助

  不准参与被服务对象提供的经济消费娱乐活动

  不准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咨询费、劳务费

  不准利用任何人际关系向服务对象谋取利益

  不准向服务对象摊派费用

  不准参与服务对象的任何经商或其它经营性活动

  不准利用服务之便要求服务对象提供车辆及其他便利条件办私事

  不准在服务工作中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或越权处理有关业务

  不准在服务工作中扯皮、推诿或无故拖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不准刁难服务对象,不以服务谋私、吃拿卡要

  窗口工作人员守则

  一、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接受监督,秉公办事;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办事规范,高效务实;

  三、团结互助,尽责尽职,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四、佩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耐心答疑;

  五、讲究卫生,维护秩序,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拒请拒贿,清正廉洁,争创一流,开拓进取。

  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中心工作的统筹安排、检查督查;

  2、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3、负责中心现场重大疑难问题的接待和处理;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重大问题;5、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搞好教育培训工作;6、搞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业务的受理、审查、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代理市级办理的业务工作;

  2、负责窗口审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交接等工作;

  3、负责本窗口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维护;

  4、负责窗口清洁卫生、安全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日常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心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按时统一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50元。

  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天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4、值班人员当天不能请假,因不可抗拒原因确需离开中心的,报主任批准、做好值班交接后,方可外出,其余一律不得擅自离开。

  清洁卫生制度

  1、办公区内应保持无污迹、无纸屑、无痰迹,办公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2、服务大厅、中心周边和中心办公室等的清洁卫生由各窗口值班人员负责,每天上下班时进行打扫,其他时间应做到随时打扫,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窗口应维护各自的柜台、桌面、地面的整洁,爱护大厅内的清洁卫生;

  3、室内地板,注意随时保持清洁;

  4、服务大厅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应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协调例会和学习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2、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交流中心运行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阶段中心工作;

  3、加强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5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推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4、坚持中心学习制度,中心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1次;

  5、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实行考勤。中心工作人员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业务学习,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安排2—3次业务集中学习;

  6、全体职工要善于挤出时间抓好自学,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思考,坚持有的放矢,真正把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同提高素质、指导工作结合起来。

  考评奖惩制度

  1、中心每年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优质服务明星”各1名,奖现金500元,评选“最差服务窗口”1个,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每被评为“最差服务窗口”一次,年终扣绩效分10%。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实行限期整改,部门调整人员,单位另派人员;

  2、评选大会由镇党委组织,镇村社全体干部和同等比例的党员、村民代表参加;

  3、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按照《XXX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一、群众来镇服务中心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服务中心工作人6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耐心接待,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本窗口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窗口。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窗口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镇党政办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镇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群众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党政办或有关部门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问答;属于其它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八、对群众的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作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九、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还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十、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收集的情况等。

  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江油市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应实施限时办结制度。

  第三条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各窗口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标准办理时限。

  第四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计算。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各窗口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各窗口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有遗漏的,其办理时限从其第一次收到补丄文件、材实的次日起计算。

  第五

  条

  两个以上窗口共同办理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确定一个窗口为牵头窗口,由牵头窗口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每个窗口的办理时限。

  第六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各窗口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第七条

  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对各窗口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监督、考评。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江油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镇纪委投诉和检举。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告诫:

  (一)未按规定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

  (二)便民服务窗口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行为的;

  (三)对依法应由两个以上窗口共同办理的事项,没有确定牵头窗口,没有规定办理流程时限的;

  (四)属于便民服务窗口审批的事项,超时办结的;

  (五)应由本窗口上报审批的事项,拖延上报的;

  (六)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对窗口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窗口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窗口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其所涉及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免职;

  (一)未按规定承诺本部门办理时限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事项登记制度的;

  (三)服务窗口无人值班的;

  (四)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五)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

  (六)牵头窗口不履行牵头职责,或配合窗口不配合牵头窗口1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

  (七)服务窗口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现象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窗口评优评先资格,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免职;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

  (二)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的,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的;

  (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四)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

  (五)对把握不准或特变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

  (六)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

  (七)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11(三)主动挽回损失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九条

  责任追究调查审结应当在15日内完成,处理决定作出后5日内,应当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或检举人。

  第十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十一条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施行。

  12

推荐访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是什么职务 副主任 乡镇 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