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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5篇
【篇1】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对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几点认
识
对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几点认识
一是履行党员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
熟悉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是每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义务,各级领导
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既是党章的明
确规定,又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底,习总书记率先在
中办参加组织生活会后,各级领导干部立即行动,纷纷在特定支部参加了组
织生活会,在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纷纷为这一做法“点
赞”。这既是习总书记引领示范的结果,更是履行党章规定义务制度化、常态
化的具体体现。
二是全面推动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是一个组织称号,在组织里的
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从严管党治
党,首先就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性的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要做到言传身教、先走一步,用实际行动践
行“两学一做”,引导广发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思和看齐意
识,强党性、守纪律、眼律己。
三是推动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现实需要。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今年五年是“十三五”规划也是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一个五年规划,目标宏伟,任务繁重,实
现这一目标,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乃至全体党员共同努力才
能完成。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通过交流思想、查摆问
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可以发现自己平常发现不了的问题,也可以发
现同事、下属发现而不敢指出的问题,更可以听到广大党员干部对自己、对
组织、对单位想提而不敢提的合理建议,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推动工
作的目的。全国各级党组织做到“一盘棋”,党的各项事业就会健康发展,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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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党性意识淡薄,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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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党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各级领导班子都要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我国党员人数8779.3万,党员的社会成分、社会职业、知识水平趋于多样化,这既增强了党的阶级基础,又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也给党建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严格存在的问题,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实际上,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和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差异迥然,前者开展的有声有色,而后者生活会质量却不容乐观。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都是年初制定计划好的,程序也是非常正规和固定的,可谓是“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保障”。而在许多基层单位,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呈现出以下几个不容忽视又十分突出的短板:
一是党员政治生活少。有些单位以业务工作为主,培训学习也主要是集中在专业知识方面,对于党员思想发展关注较少,党内政治生活也多是形式上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虎头蛇尾,草草了事,根本不注重实效,更别谈提高思想的目的。
二是党员积极性差。对于一些普通党员,只有在交党费和党员活动的时候,才认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除此之外,“泯然众人矣。”组织生活外工作不积极,组织生活中也是如此,带着一双耳朵却不张嘴,身体在会上,心思飞到会外。这样的人不追求进步,可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生活会的枯燥和乏味。党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减退,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作一种“负担”,不想参加党组织生活。
三是组织制度约束力弱。在制度建设上,仅仅把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一般性安排上,导致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在制度执行上,仅仅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造成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严格。有的单位党内组织生活组织随意,管理松散,临时通知,组织者准备不充分,对参加党组织也没有作要求,缺乏严肃性,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基层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
四是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委没有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下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清、日常监管不严、党建考核不力,制度防线松懈,致使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得不严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各级党组织,不论层级高低、行业领域差别,都必须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着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这样,我们就一定能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以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只有坚定不移的弥补党建制度上的短板,及时猛药去疴消除积弊,才能使党员组织生活重整行装,再获新生。
从各地各单位党组织生活的现状看,党内组织生活在其内容、参与度、组织形式和质量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党员的党性意识淡薄,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一些党员尤其是农村及非公组织中的党员,党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减退,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作一种“负担”,不想参加党组织生活,部分流动党员要么工作单位没有成立党组织,要么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无法将组织关系转出,导致一些农村和社区的党组织生活不够正常。
(二)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组织生活的管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三会一课”,甚至连党员大会都很少召开,一年就是“七一”和发展党员时开会。有的单位党内组织生活组织随意,管理松散,临时通知,组织者准备不充分,对参加党组织也没有作要求,缺乏严肃性,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结果造成参加组织生活的人数下降,质量不高,甚至不能正常开展。
(三)组织生活内容陈旧,形式主义严重。党组织生活的内容老化,活动形式单调是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的突出问题。有的组织生活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分析不多,对党员关注的热点把握不准,组织生活就是念念文件、读读报纸,不联系实际,针对性不强。有的单位的党组织生活不注重政治,严肃性不够。
(四)党员教育活动缺少经费和场地保障,严重制约着组织生活的开展。大部分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一级的党支部和效益差的企业,因为严重缺乏经费,党组织生活很难正常开展。据调查了解,多数村委会年集体经济收入在3万元以下,有的仅有财政拨的一点经费,除订阅党报党刊和电费、电话费等开支外,所剩无己。组织一次会议,开个工作餐都没钱,要组织外出活动,更是天方夜谭,使基层党组织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同时,部分农村和“两新”组织的党员教育活动缺乏阵地,没有党员活动室;有的虽有,但也十分简陋,缺少必要的办公用品和图书、资料。
(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部分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不大正常,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不浓,好人主义之风盛行。一是形式化。把民主生活会当作一般任务,为开会而开会,议题不明,流于形式,没实际效果。二是庸俗化。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聊天会,或者工作总结会。三是简单化。就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就事论事;自我批评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批评别人“和风细雨”,不及实质,甚至变成自我表扬和相互表扬。
党章规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监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章要求,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
领导干部要懂得民主集中制的规矩
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特别是,要让领导干部懂得民主集中制的规矩。
具体到现实中,议事决策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核心环节。议事决策机制是否科学、民主,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施政成效。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拍脑袋”的规划、工程屡见不鲜,究其根源,很多都没有经过科学规划和严谨论证,以致留下大量“后遗症”,有的甚至成了“烂尾”工程,需要当地花很长时间来“消化”。因此,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首先就得遏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决策时的“拍脑袋”冲动。
今年2月,江苏南京市出台的《南京市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就明文规定,今后有关南京发展的民生事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重大决策,谁都不能“拍脑袋”,均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拍板,强化集体审议制度。
中央党校教授张荣臣表示,当前尤为需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完善和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监督,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那么,加强监督检查,应当督什么、查什么?
张荣臣认为,加强监督检查,主要体现为“三个看”:看“一把手”是否存在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看班子是否有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看干部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按照规则办事、按照集体意志办事。
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对领导干部而言,当前也要突出对“四个服从”情况的监督,促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每个党员都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本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淡了,有的地方组织生活的形式偏单一,组织生活的质量也不高。甚至在有的地方组织生活常年不开展,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大大降低,在有的党员看来,“党员不党员,就差几毛钱”。因此,监督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亦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重点。
近来,随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地纷纷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中不乏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的“红脸会”“出汗会”,甚至“流泪会”。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领导干部会后感言,“已经多年没有开过这样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了”,“这种面对面的批评对自己触动很大”……
“应当充分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建议,下一步的监督重点,可以把“火力点”放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下级民主生活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上,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起来。
他认为,同时也要健全生活会的有关制度,比如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现实中,也有很多党员、干部反映,传统的组织生活形式较为单一,在吸引力与感召力上与时俱进不够,这直接影响了党员、干部参与的积极性。由此,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方法的呼声渐隆。今年“七一”前夕,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正式上线。这是继远程教育平台、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后,中央组织部创办的两个党员教育新平台。党建专家亦指出,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探索务实管用的载体和平台,运用共产党员网、电视栏目、手机报、党建微博、微信等新手段,跟上新时期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步伐,可以大大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净化从政环境,干部要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守者维护者建设者
“人是环境的产物”,一个好的环境可以引导人积极向上;一个坏的环境则可能让好人腐蚀堕落。“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环境风气之重要,可见一斑。
现在,受一些潜规则、关系网的侵蚀,一些地方从政环境堪忧。有的地方和单位,正派能干的干部不被重用,某些背倚权势、缔结关系、阿谀奉承的人,不干实事、做表面文章的人,不学无术的人、说谎邀功的人,却大行其道;有的认为某个干部因腐败受到法律制裁,是直接上级“保护”不力,否则就不会出事;有的放弃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乐于当“老好人”……这些不良风气,不仅腐蚀党员干部,而且损害党的纪律,更败坏党的形象,必须严加整治。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在建党93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这一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张荣臣认为,监督从政环境的净化,必须充分发挥监督的教育、约束、惩戒功能,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从人严起,促使领导干部坚守正道、襟怀坦白、坚持原则、严守法纪、清正廉洁。
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日前也表示,“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三正’:领导干部立身要正,组织选人用人要正,地方单位风气要正。”
党建专家强调,对那些“不信马列信鬼神”的人,那些弄虚作假、口是心非的人,那些编织不正当社会关系的人,那些逃避责任、爱惜羽毛的人,那些追求奢靡享乐、沉浸声色犬马的人,要拿起监督的“武器”,严肃纲纪、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
【篇3】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党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根据一些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少支部是自已负责上党课的。对于依靠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的支部,须注意做好配合工作。?
?一是要在上党课前协助上级党组织对本支部党员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找出党员思想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党课的针对性更强。?
?二是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党课的安排,及时通知党员准时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到课率。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要按要求组织党员讨论。?
?三是要注意收集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包括提高党课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对于由自已负责上党课的支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至少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将讲课的时间、地点、内容、讲课老师、讨论题目和讨论时间等列表印发给党员,使党员心中有数,准时参加。?
?二是要编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突出基本国情的教育,经济发展战略的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要围绕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支部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课本或提供的教育材料,确定讲课内容。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三是落实好党课教员。党课教员除支部委员要主动承担外。要选择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讲课能力的同志担任,也可适当聘请先进人物,优秀党员或上级党组织同志担任。?
?四是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的形式、社会调查的形式、知识测验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5、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2)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4)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5)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大会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暂时休会,让大家再酝酿一下,然后再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7)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
?8)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1、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科研、行政业务以及各项学习和训练任务的完成。?
?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选拔干部及党员的奖惩。?
?7)关于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2、支部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
?2)充分发扬民主。开会时要提倡“群言堂”,使支委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防止个人武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支委们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在讨论中,遇到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若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对,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方属有效。因委员外出等原因,支委会会议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不要事无巨细,把什么都拿到会议上讨论,也不要一下子研究讨论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
?4)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缺席请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以供上级党组织查考。?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内容?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8)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9)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2、党小组会会期?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3、党小组会要求?
?1)选好会议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因此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也要考虑单位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
?2)确定会议内容。会前,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相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时间和内容后,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党员,做好准备,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议上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定。?
?4)?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发言,如果是学习讨论,要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要注意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5)做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便于今后党员贯彻执行。?
?6)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存,党小组会结束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进。?
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对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党组织应加以关心和爱护,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
?(一)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支部,或建立离、退休干部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单独编成小组或支部,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以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过去已转归街道党委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可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的党组织,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当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安排。?
?(三)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离休、退休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五)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有关会议和其他活动。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离休、退休党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为使他们及时看到文件或听到文件的传达,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发一部分文件,作为专用,由专人负责保管。?
?(七)安排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过组织生活,参加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次数不宜过多,负担不宜过重。?
长期外出党员的组织生活?
长期外出的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生活,这是需要严肃对待、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对于被借调到另一单位帮助工作,或者被派到外单位实习、进修、培训的党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党组织应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如有的党员单独外出执行任务,且时间较长,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党员在结束实习、进修、培训、工作前,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写出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鉴定或证明,作为该党员考核的依据。?
?(二)对于经党组织同意外出当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如外出时间较长,距原支部所在地较远,应携带党员证明信,由其所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在他们合同期满或工作结束后,再将其党员证明信及党组织的意见转回原单位。?
?(三)凡集体外出,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根据他们外出时间的长短,编临时党小组或建立临时党支部。分散外出的党员,必须向支部登记,说明理由和去向,党支部应根据其外出时间的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给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或出具党员证明信,或要求党员定期向支部写思想汇报,回原单位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外地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应予以按纳,并及时把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那些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对他们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给予处置,或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严肃处理。?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若建立临时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长期卧床不起或休养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对因长期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应从生活上、政治上给予关心,对这些党员的组织生活,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
?(一)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定期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组织的一些重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二)对那些身体条件尚可,本人坚决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可视其身体键康状况,适当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但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要过长。
(三)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本单位(支部)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与接受休养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到接受休养单位的党组织,使他们就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由这些单位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患有精神病党员的组织生活?
共产党员患有精神病,在患病期间,应按长期病号对待,保留其党籍。但由于他们不能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在他们真正病愈以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其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如确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正。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患病的,病愈后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如对其所犯错误有了认识,并且已经改正,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是按期恢复,还是从病愈后的什么时间恢复,可由党组织视实际情况确定。
【篇4】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党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防止中心大多,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漫无目标,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打开窗户说亮话,防止轻描淡写,浅尝辄止,或者言不由衷。
3)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这项制度,切忌随便变更日期,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者自居,动辄作指示提要求,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根据一些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少支部是自已负责上党课的。对于依靠上级党组织负责上党课的支部,须注意做好配合工作。
一是要在上党课前协助上级党组织对本支部党员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找出党员思想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党课的针对性更强。
二是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对党课的安排,及时通知党员准时参加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到课率。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要按要求组织党员讨论。
三是要注意收集党员对党课内容的反响,包括提高党课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
对于由自已负责上党课的支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至少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将讲课的时间、地点、内容、讲课老师、讨论题目和讨论时间等列表印发给党员,使党员心中有数,准时参加。
二是要编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突出基本国情的教育,经济发展战略的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要围绕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支部也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课本或提供的教育材料,确定讲课内容。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三是落实好党课教员。党课教员除支部委员要主动承担外。要选择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讲课能力的同志担任,也可适当聘请先进人物,优秀党员或上级党组织同志担任。
四是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的形式、社会调查的形式、知识测验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5、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2)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4)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5)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大会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暂时休会,让大家再酝酿一下,然后再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7)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
8)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1、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科研、行政业务以及各项学习和训练任务的完成。
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选拔干部及党员的奖惩。
7)关于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2、支部委员会会议注意事项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见。
2)充分发扬民主。开会时要提倡“群言堂”,使支委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防止个人武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支委们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在讨论中,遇到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下次会议若仍无法统一,可提交上级党组织裁决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对,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方属有效。因委员外出等原因,支委会会议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不要事无巨细,把什么都拿到会议上讨论,也不要一下子研究讨论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
4)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缺席请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以供上级党组织查考。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的内容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8)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9)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2、党小组会会期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3、党小组会要求
1)选好会议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因此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也要考虑单位生产业务的实际情况。
2)确定会议内容。会前,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要与党小组长互相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时间和内容后,要提前通知到每个党员,做好准备,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使上下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议上集中大家意见,做出正确决定。
4) 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充分发言,如果是学习讨论,要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要注意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5)做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便于今后党员贯彻执行。
6)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存,党小组会结束后,党小组长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检查党小组会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进。
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对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党组织应加以关心和爱护,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
(一)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支部,或建立离、退休干部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单独编成小组或支部,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以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过去已转归街道党委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可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的党组织,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当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安排。
(三)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离休、退休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五)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有关会议和其他活动。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离休、退休党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为使他们及时看到文件或听到文件的传达,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发一部分文件,作为专用,由专人负责保管。
(七)安排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过组织生活,参加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次数不宜过多,负担不宜过重。
长期外出党员的组织生活
长期外出的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生活,这是需要严肃对待、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对于被借调到另一单位帮助工作,或者被派到外单位实习、进修、培训的党员,时间超过半年的,党组织应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如有的党员单独外出执行任务,且时间较长,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党员在结束实习、进修、培训、工作前,由接受单位的党组织写出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鉴定或证明,作为该党员考核的依据。
(二)对于经党组织同意外出当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如外出时间较长,距原支部所在地较远,应携带党员证明信,由其所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在他们合同期满或工作结束后,再将其党员证明信及党组织的意见转回原单位。
(三)凡集体外出,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根据他们外出时间的长短,编临时党小组或建立临时党支部。分散外出的党员,必须向支部登记,说明理由和去向,党支部应根据其外出时间的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给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或出具党员证明信,或要求党员定期向支部写思想汇报,回原单位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外地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应予以按纳,并及时把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那些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应对他们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可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给予处置,或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严肃处理。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若建立临时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长期卧床不起或休养的党员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对因长期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应从生活上、政治上给予关心,对这些党员的组织生活,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
(一)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定期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组织的一些重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二)对那些身体条件尚可,本人坚决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可视其身体键康状况,适当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但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要过长。
(三)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本单位(支部)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与接受休养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到接受休养单位的党组织,使他们就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由这些单位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患有精神病党员的组织生活
共产党员患有精神病,在患病期间,应按长期病号对待,保留其党籍。但由于他们不能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在他们真正病愈以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其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如确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正。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患病的,病愈后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如对其所犯错误有了认识,并且已经改正,可以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是按期恢复,还是从病愈后的什么时间恢复,可由党组织视实际情况确定。
【篇5】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性不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38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版本
起草人
部门
制度建设办公室
分管领导审核
制度建设领导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审日期
2014
胡 可
王悦刚
全体成员
王 超
全体成员
郭守国
-
2014.9
2015.9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党建综合管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政工【2014】第8号)
1 目的
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政工部(工会办)
负责公司本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并督导基层企业党委严格执行本制度。
3.2 各单位党委(支部)
负责做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4.2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人员范围,包括党委委员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总支)的委员和本支部(总支)的行政中层党员干部。
4.3 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4.3.1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榜样。
4.3.2 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支部或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4.3.3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委、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3.4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进行详实登记。
4.4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联系工作实际,重点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确定。
4.5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原则,要以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为目的,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4.6 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确定议题的要求
4.6.1 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
4.6.2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题,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让其做好准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委要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单》,并提前10天分别报告公司党委和政工部(工会办)。
4.7 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操作
4.7.1 会前准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反馈班子成员;
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诚恳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拟好发言材料。
4.7.2 会上运作
4.7.2.1 要严格遵循: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召开、征求意见不到位不召开、谈心活动不广泛不召开、参加会议党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召开、党性分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召开、党组织负责人不能到会不召开;
没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开、问题找不准的重开、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重开。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切实防止和克服以总结工作代替自我批评等不良倾向。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个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本人在会上必须自查自纠,做出说明,以利于监督改进。
4.7.2.2 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本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属于违反党纪、政纪情节较重的或违法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党的纪检部门、行政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4.7.3 会后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天,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认真解决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群众公布,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4.7.4 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检查考核
4.7.4.1 纪委、党群(综合)部门要建立对党委和党(总)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制度。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凡不按规定的程序召开、质量不高的民主生活会要重新召开。
4.7.4.2 党委和党(总)支部要分别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自身和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7.4.3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衡量干部政治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
5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 主要风险
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5.2 关键控制
5.2.1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5.2.2党群工作部或政治工作部每年检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政工部负责解释。
7 附件
7.1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流程图
7.2 双重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附件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流程图附件
附件2:双重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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