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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项目 部所属各工区、 土方队:
根据市政市容委发布的 2012 年 209 号文《关于做好我市快速路易发遗撒路段治理工作的函》、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发布的 2012 年 37 号 《关于展开建筑垃圾运输百日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部门要求, 北京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将严格执行四个标识, 具备“反光车号、 运输企业名 称、 顶灯、 环保绿标” 等标识以及营运证、 渣土消纳证和相关车辆证件。
密闭装置、顶灯等具体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见附件。
自 3 月 1 日 起, 市政府成立了以副秘书长周正宇为组长、 市建委、 市环保局、 市监察局、 市交管局、 市城管、 市政市容委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在全市开展为期 100 天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在全市高发路段设卡检查, 严查违规运输车辆并曝光,对使用违规车辆的施工企业作停工处理, 并网上曝光; 遗撒严重的运输单位将被吊销运输许可证。
交管部门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规定、 超载、 闯红灯、 涉牌、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现要求各土方队立即对所属运输车辆进行自 查整改或更换, 确保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严禁使用 不达标渣土运输车辆。
各工区加强对所辖场区内的渣土、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必须建立渣土外运台账,并严格执行车辆出工地清洗车轮的规定, 发现道路扬尘、 遗撒等情
况, 及时进行清理及冲洗, 杜绝因渣土运输被查处、 曝光。
2012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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