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溯及既往条件:,供大家参考。
溯及既往的条件:
“千人计划”溯及既往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2000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 年 1 月 1 日 之间全职回国( 来华)
, 希望通过溯及既往方式进入“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
2、 回国( 来华)
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千人计划”人选基本条件。
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不超过 55 岁, 引进后每年在我省工作不少于 6 个月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国外著名高校、 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专家学者; ( 2)
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 (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具有海外自 主创业经验, 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 4)
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 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 或拥有技术先进、 市场开发前景好的自主创新项目 ; ( 5)
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 , 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 6)
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人在年龄、 学历、 职务、 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 请说明理由。
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
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不超过 55 岁; 拥有的自 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 或填补国内空白, 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 股权一般
不低于 30%, 一家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 1 名创业人才)
; 企业成立 1 年以上、 5 年以下, 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 回国后在科学研究、 技术进步、 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 或所创办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4、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5、 目 前仍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