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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报告】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在价格认证会议上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3-05-26 20: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机构建设拓展工作领域谱写价格认证事业新篇章同志们:全省价格认证工作会议今天在黄山区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包括各市、部分县物价局的局长或分管局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20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价报告】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在价格认证会议上工作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物价报告】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在价格认证会议上工作报告(全文)

 


加强机构建设 拓展工作领域

谱写价格认证事业新篇章


同志们:

全省价格认证工作会议今天在黄山区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包括各市、部分县物价局的局长或分管局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2007年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全省价格认证工作,研究布置2007年价格认证工作。下面我就全省价格认证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2006年全省价格认证工作情况

2006年,全省价格认证系统以“价格鉴定为基础,价格认证为拓展,价格事务为依托”,锐意进取,奋力开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全省共受理各类业务总量40726件,总金额97.5亿元。其中,涉案价格鉴定34992件,标的额16亿元;价格认证5043件,标的额81.3亿元。

(一)价格鉴定工作稳步发展2006年加快了价格鉴定立法工作。省价格认证中心提请省物价局上报了《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草案,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法制办意见。省物价局与省司法厅联合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关于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中心还提请省物价局印发了《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全省各级价格认证中心以涉案价格鉴定工作为立身之本,进一步规范鉴定行为,严格鉴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淮北市价格认证中心凭借优质服务、良好的信誉以及完善的资质开展涉案价格鉴定工作,全年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案件571宗,鉴定标的额达4.3亿元。淮南市价格认证中心的涉案价格鉴定业务量保持了良好增长势头,较上年增加20%以上。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与药监、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开展合作,努力拓展行政涉案价格鉴定领域。芜湖市价格认证中心与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取得进展,涉及诉讼的机动车辆、单项资产以及价格纠纷标的物由过去的分散鉴定转由中心专司。面对车损市场竞争激烈的严峻形势,全省各级价格认证中心不等不靠,积极作为。2006年,省中心入围交警部门认定的合肥市车损评估办公室成员名单,并成为合肥市车损评估的唯一复核裁定和二次鉴定机构,在车损价格鉴定领域取得了有效突破。天长市价格认证中心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近50%。寿县价格认证中心与县交警大队协调并达成一致,从2006710日后发生在县境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车损统一由认证中心进行鉴定。

(二)价格认证工作有效拓展。省中心提请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定价前可行性咨询、论证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可行性论证操作规程和单病种限价操作规程,努力为全省价格认证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调定价前可行性论证业务。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全年完成价格认证46,标的额1.25亿元。阜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不断加大可行性论证和成本认证工作力度,范围涉及公用事业、教育、医疗、房地产等20多个领域,2006年成本认证金额近1.6亿元。蚌埠市、滁州市、池州市、黄山市等开展了单病种限价认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好评。巢湖市、滁州市、安庆市对船舶抵押价格认证进行了规范。巢湖市、滁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全年完成船舶抵押认证金额达7000多万元,成为认证工作的新亮点。蚌埠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市和平乳业有限公司扩建、金华食品有限公司畜产品加工、南山宾馆综合养殖场等项目开展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评审。铜陵市商品房成本认证工作得到了省物价局的充分肯定。安庆市、蚌埠市、阜阳市等多数市、县价格认证中心都围绕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成本认证做好文章,既为价格管理提供了服务,又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歙县、寿县开展的招商引资项目价格认证,宿州市、泗县等地开展的破产企业资产价格认证工作也都各具特色、富有成效。

(三)规范化创建活动引向深入2006年省中心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创建标准、评分细则、创建方法进行了修订。将创建活动纳入工作正常轨道,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集中验收,每两年重新确认。2006年,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等11家单位被命名为“安徽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并在2007年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颁发了牌匾。2006年省中心被授予2012-2005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称号,为全省各市、县认证中心规范创建工作做出了表率。

(四)“双认定”工作初见成效。20063月,全国价格评估“双认定”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省物价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要求,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努力推进“双认定”工作。首先,确立了“双认定”工作的目标和路径。我省开展价格行政许可工作的初步目标大致分三步走:第一步启动蓄势,第二步全面推开,第三步完善监管。实现目标的主要路径是:一是先进笼子,逐步规范;二是先易后难,各个突破;三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四是上下互动,合力推进。其次,努力提供政策保障。省物价局印发了我省“双认定”实施细则,并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工作的通知》。第三,严格规范许可程序和行为。省物价局在报纸、电视、安徽物价网上发布通告,正式受理“双认定”申请。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和查询网址,在安徽物价网和安徽价格鉴证网上开辟了行政许可专栏,公布了政策依据、许可条件和申报材料,提供了申请表格、示范文本下载等服务。省物价局从规范审核程序上提速提效,明确了许可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和责任,确保许可在时限内办结。多数市、县物价局也确定了“双认定”的主管领导、承办单位和受理地点,公布了咨询电话,公开了办事程序和规定。第四,开展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培训。11月,省物价局召开了全省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培训会议,通报了我省“双认定”工作的开展情况,解读了我省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程序,为下一步许可工作的推开做好了准备。截止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我省4家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188名国家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另外省物价局还审批通过了29家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我省的“双认定”工作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充分肯定,并在200610月举行的全国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五)信用认证工作继续推进。价格信用建设是“信用安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5年省物价局和省中心陆续下发了加强价格信用建设的意见和实施细则,搭建了我省价格信用建设的框架以来,各地积极响应,抓好落实,全省共有80家企、事业单位被授予“安徽省价格诚信承诺单位”称号。宿州市、寿县、长丰、怀宁、望江、歙县物价局通过举行授牌仪式、召开价格诚信工作会议等形式,提高了价格信用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06年我省价格信用认证信息还纳入了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了网上查询服务。

(六)认真办好“一网一刊”。去年初省中心开通了安徽价格鉴证网,运行一年多来,通过美化版面、加快更新、增加栏目、丰富内容等举措,不断加强和改善网站功能,得到了各级价格认证中心的肯定。安徽价格鉴证网、《安徽价格鉴证》通讯作为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的宣传和服务平台,较好地发挥了政务公开、上传下达、指导协调、交流工作、沟通信息的作用,提高了认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全省价格认证宣传工作有所突破,2006年《全国价格鉴证》通讯刊载了我省10余篇文章。

2006年我省价格认证系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要看到,价格鉴定认证仍面临许多困难,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机构转性问题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力。据统计,2006年全国县以上行政区政府设置的价格鉴定认证机构有2933个,其中属于行政机构设置的有12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490个,占总数的50.4%,差额拨款的有331个,占总数的11.2%。而我省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占认证机构总数的比例仅为40%,与全国水平相比差距较大。二是我省价格鉴证立法工作相对滞后。我省原涉案物品估价条例98年出台,随着形势变化,已很不适应价格鉴证工作的发展,必须尽快修订。三是对价格认证的理论、政策研究不够。对价格认证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价格认证的对象、方法、程序、范围、作用需要系统地研究。四是鉴证业务操作有待规范。我省缺少统一的价格鉴证行为操作规范和鉴证档案文书格式,直接影响了全省价格鉴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五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十分重视价格认证工作,认证中心抓住了发展机遇,工作就开展得红红火火。而有的价格认证中心因为种种原因,发展比较迟缓,工作也比较被动。六是价格鉴证队伍素质仍需提高。从价格认证工作的发展前景来看,迫切需要一支作风正、素质高、业务精的队伍去承担越来越繁重的认证工作。而我们现有的队伍素质与发展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2007年价格认证工作任务

2007年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第三次价格认证工作会议精神和今年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议精神,按照省物价局对全省价格认证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加强机构建设摆上认证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正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推开,价格认证系统又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和机遇期。在今年的全国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议上,陈峻主任特别强调了价格认证机构的定性定位问题。他指出,各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认证机构主要承担了三项职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市场价格纠纷调解处理;价格水平合理性与价格行为合法性认证。价格鉴定认证是国家价格管理职能的组成部分,价格鉴定认证机构是具有价格行政裁定职能、从事公共服务的国家设立机构。陈峻主任指出,加强价格认证机构建设是当前全国价格认证系统的当务之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务必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提请人事部和中编办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列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全国31个省(区、市)价格认证中心,都在努力落实国务院国清3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价格认证机构的性质和定位,理顺经费来源渠道。其中西藏自治区实行公务员管理,云南、陕西、河南省和北京市、重庆市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余20多个省(区、市)也都已向人事部门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就我省情况而言,今年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79号)、《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皖人明电〔20078号),对全省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3月底,省物价局向省人事厅上报了省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告。综观全国和我省的事业单位改革形势,全省各级价格认证中心的转性工作可以说是时不我待、迫在眉睫。各市、县价格认证中心必须充分认识转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向局领导做好汇报工作,努力争取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宣传、解释工作,尽快确立和理顺机构定性定位问题,从而进一步稳定机构、稳定队伍,为价格认证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据悉,我省淮南市、马鞍山市已经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参公管理。芜湖市、金寨县、寿县等都在积极申请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加快价格鉴证立法步伐。据20071月底统计,全国共有14个省出台了省级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2006年,省中心启动了《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多方协调,省人大将于近期开展《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立法部门、相关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稳步推进《条例》立法工作,通过《条例》规定确立价格认证机构的性质、定位、职责,明确经费保障、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行为等,为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继续做好价格鉴定认证工作。一是以价格鉴定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做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工作质量。在稳定和巩固刑事涉案价格鉴定领域的同时,以拓展行政价格鉴定领域为重点,与监察、纪检、消防、海事、保险、盐务、工商、烟草等部门和行业加强联系与合作,争取共同出台或修订有关文件。二是大力开拓涉税价格鉴证领域。抓住《物权法》出台的时机,积极做好涉税财产价格鉴证的前期工作。我省已起草了应税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省国税、省地税部门的意见,争取联合出台有关文件。三是加强和改进调定价前可行性论证工作。继续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服务事业、垄断经营商品等项目的价格认证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四是接受委托做好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自愿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注意社会效果。五是加强价格鉴证工作业务指导。今年,省中心为了强化对全省价格鉴证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年初,由省中心牵头,32个市、县价格认证中心参与,集体加入了中华汽配服务网的网员服务,提高了车损价格鉴定质量和效率。省中心去年还组织编写了《价格鉴证实用指南》,上篇通过案例分析解读各类财产价格鉴定方法,下篇汇编有关价格鉴定、认证工作的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价格鉴证实用指南》的出版将填补我省价格鉴证实用工具书的空白。

(四)大力推进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的规范化建设。2007年省价格认证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2006-2008)》,结合两年来的创建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我省创建标准。二是着力规范全省价格鉴证档案管理。制定我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和价格鉴定案卷文书格式。三是开展全省价格鉴证案卷评比。起草并印发《安徽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案卷评查办法》和评分标准,争取在下半年启动价格鉴证案卷评查工作,规范价格鉴证行为,提高价格鉴证工作水平。

(五)加大“双认定”工作力度。2007年初,省物价局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价格评估机构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针对我省价格系统行政许可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调查,摸清底数;吃透政策,抓好落实;明确时限,及时申报;加强宣传,主动服务;纳入考核,强化督查”的工作要求。对于从事价格评估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未经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不得核发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省物价局还将与省工商局进行会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双认定”工作。同时,省物价局将强化对各地“双认定”工作的督查,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将“双认定”工作成效与评选全省价格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活动进行挂钩。初步目标是,今年年内,凡“双认定”工作尚未开展的市、县必须立即启动,已经开展的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特别是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双认定”工作要有实质性突破。

(六)加强价格信用认证工作。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价格信用认证行为,提高授信主体的公信力,省物价局要求,从今年起,全省价格诚信承诺单位将由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与安徽省价格鉴证协会共同开展认证授信。在全面总结经验、坚持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价格诚信单位在全省的覆盖面,争取所有的市县每年至少有23家企事业单位顺利通过省级认证授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价格信用等级单位认证工作,择优挑选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培养和认证对象。省中心今年争取挑选23家企业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作为“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进行辅导。同时,各级价格认证中心要对所有被授信单位进行回头看,对检查中发现的信用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成效。对社会反映强烈、失信问题严重的企事业单位,经查实并按程序上报省价格认证中心后,将取消称号,收回牌匾,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

(七)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价格认证宣传工作。各地价格认证中心要把价格认证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利用好《安徽价格鉴证》和安徽价格鉴证网这两个平台,宣传价格鉴定、认证工作的性质、定位和职责,宣传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生动案例,树立价格认证中心的良好形象。二是大力开展价格认证调研工作。今年,全省价格认证系统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价格工作中心任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每个市都要争取形成1-2个有较高质量和价值的调研成果。三是改善价格认证统计工作。各级价格认证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起责任,按时上报,做好一年两次的价格鉴证机构、人员和业务统计报告工作。四是抓好队伍建设。今年省中心将组织开展价格鉴证师后续教育培训,价格鉴定人员岗前和继续教育培训、价格鉴证师考前辅导和考务、出境考察学习等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将积极利用调研、刊物、网站等平台,实现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的上下互动,不断提高价格认证队伍素质。

同志们,新形势下的价格认证工作面临着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价格部门的领导下,认清方向,明确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为谱写价格认证事业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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