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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通州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1 08:00:12 来源:网友投稿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通知要求,完成市政府给通州区下达的禁燃区建设任务,更好推动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通州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通州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通知要求,完成市政府给通州区下达的禁燃区建设任务,更好推动通州区禁燃区建设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通州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高污染燃料的定义与禁燃区划定

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水煤浆、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稻壳、蔗渣等),以及除生物气化利用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实施方案》中禁燃区的划定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统一划定、按时限要求分步建成。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任何单位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使用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应按照要求逐步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对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拆除或者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该区域内单位和个人应在《实施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工作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和《通州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全区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属地负责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积极推进通州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双管齐下,分步实施。在《实施方案》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辖区内宣传教育、监督指导和高污染燃料的清洁能源改造、替代等相关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时限要求,分步建成禁燃区。

由内到外,有序推进。结合区域内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先从北苑、玉桥、中仓和新华4个街道办事处抓起,逐步向新城核心区外部有序推进。

结合发展,抓好重点。紧密结合新城规划和发展建设时序,逐步推进禁燃区范围内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重点抓好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和平房居民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清洁化改造、替代工作。

(三)工作目标

1.2017年底通州新城规划分区4、5、7、8、10(包括0401、0402、0403、0404、0405、0406、0501、0502、0503、0504、0505、0506、0701、0702、0703、0704、0705、0706、0707、0708、0801、0802、0803、1001、1002、1003、1004、1005等28个街区),西起通州区行政西边界,东至六环路,北起通燕高速公路,南至京哈高速公路约6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部建成禁燃区。

2.2016年底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6个市级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聚富苑产业园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北区、台湖星湖产业园3个区级工业区全部建成禁燃区。

3.2020年底通州新城155平方公里区域(包括01010102等街区在内11分区的56个街区)确保按市政府要求新城建成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力争100%全部建成禁燃区。

三、禁燃区范围

按照《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初步划定我区高污染禁燃区范围为:

(一)通州新城155平方公里,西起通州区行政西边界,东至东部发展联络线(沿宋庄镇白庙新村西侧右堤路往南过北刘各庄西侧、师姑庄西侧到运潮减河,之后沿潞城镇西堡东侧、南刘各庄西侧、大甘棠西侧继续往南至北运河,最后沿北运河至与京哈高速交界处),北起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公路。东西宽约13公里,南北长约15公里。新城共辖新华、北苑、中仓、玉桥4个街道办事处,永顺、梨园2个地区办事处以及宋庄、潞城、张家湾、台湖4个镇的部分地区。

(二)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共6个市级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聚富苑产业园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北区、台湖星湖产业园共3个区级工业区。

四、高污染燃料使用现状

(一)煤炭消费情况

2012年,通州区煤炭消费总量118万吨,主要用于第一、二、三产业和城镇、农村的居民消费方面,煤炭消费结构:第一产业用煤6.7万吨,第二产业40.0万吨,第三产业33.2万吨,居民生活38.1万吨。

(二)燃煤锅炉

初步统计,2013年通州新城共有302台燃煤锅炉1533蒸吨,其中工业燃煤锅炉196458蒸吨,采暖燃煤锅炉1061075蒸吨,采暖锅炉是工业锅炉规模的2倍;2014年通州新城共有253台燃煤锅炉1402蒸吨。其中,工业燃煤锅炉172359蒸吨,采暖燃煤锅炉89996蒸吨。

2013年在新城内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燃煤锅炉容量中,梨园镇比重最大为26%,其次是张家湾镇占23.1%,潞城镇、宋庄镇和永顺镇占40.4%,北苑、新华、玉桥和中仓4个街道仅占新城区域民用燃煤锅炉容量的10.4%

(三)农村散煤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通州新城范围内除北苑街道办事处以外的其他9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都有散煤使用,共涉及约60个社区,28666户散煤用户。其中张家湾镇和宋庄镇的散煤用户占新城范围内散煤用户的一半以上,是禁燃区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四)茶炉大灶

初步统计,目前新城范围内4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26个茶炉、大灶,其中永顺镇最多,占一半以上。

五、禁燃区建成时限

(一)市级开发区和区级开发区2016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共6个市级开发区2014年已经完成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工作,2015年完成区域内商业服务业等领域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2016年底完成区域内散煤、型煤、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使用的改造工作,建成禁燃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聚富苑产业园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北区、台湖星湖产业园共3个区级开发区,2014年完成35%禁燃区建设,2015年再完成35%禁燃区建设,2016年完成剩余30%禁燃区建设,2016年年底3个区级开发区全部建成禁燃区。

(二)结合新城规划分区,根据各区块工作基础及推进要求,新城禁燃区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和稳步推进区。重点控制区包括新城规划分区457810,60平方公里,2017年年底建成禁燃区,新城稳步推进区包括新城规划分区123691195平方公里,2017年完成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房的清洁改造和替代工作,2020年年底建成禁燃区。

1.重点控制区,西起通州区行政西边界,东至六环路,北起通燕高速公路,南至京哈高速公路。涉及北苑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中仓街道办事处、玉桥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通燕高速以南区域,潞城镇、张家湾镇六环路以西地区,台湖镇京哈高速以北地区,约60平方公里。

2015年完成35%的禁燃区建设,包括推进北京市通州区住宅锅炉供暖中心(5#锅炉房)“煤改气”工程等重点工程,推动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逐步完成三河热力替代工作。完成重点控制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居民散煤治理、散煤销售点和茶炉大灶点取缔工作。

2016年完成35%的禁燃区建设,继续推动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逐步完成三河热力替代、燃煤锅炉“煤改气”、高污染燃料燃用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和转产退出工作,居民散煤治理工作、散煤销售点和茶炉大灶点取缔工作;

2017年完成重点控制区剩余30%的禁燃区建设工作,新城60平方公里范围建成禁燃区,消除该区域采暖、工业、居民用户的高污染燃料使用,取缔茶炉大灶和散煤销售点。

2.稳步推进区,除重点控制区60平方公里外新城其余95平方公里为稳步推进区。

稳步推进区内到2017年底前完成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房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其中2015年完成35%2016年完成35%2017年完成30%;同时稳步推进居民用户通过搬迁上楼,“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加电辅助、地源热泵等采暖方式的清洁能源改造,继续积极推进茶炉大灶、散煤销售点的取缔工作,2020年年底建成禁燃区。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职责

加强禁燃区建设的组织保障,建立禁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区环保局对全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进行统筹。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禁燃区建设,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组织力量加大检查和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行为的力度;各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

(二)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力度

加快禁燃区内天然气管网建设,目前市政管道天然气已覆盖了通州新城内大部分地区,新城边缘地区燃气供应主要采用CNG小区供气站和液化石油气。需进一步完善新城内中压管网布局,提高管线密度,建设必要联通线,增强管网配气能力,加大新城南部和北部的天然气供应能力,满足禁燃区建设的天然气需要。

加大禁燃区内电网配套新建力度,新城地区新的项目多,建设快,单体项目负荷大,主网供电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地区发展的需求。需加强电力设施建设,提高新城地区供电的能力,保障禁燃区建设的电力需求供应。

(三)完善政策措施和资金补贴机制

加大政府对燃煤设施改造和清洁能源发展的投入,积极推动和完善清洁能源发展和财政补贴政策。燃煤锅炉改用燃气、热力、电力等清洁能源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对农村住户炊事气化进行补助;“煤改电”和“煤改气”的投资采用市、区财政和用户共同承担的方式进行补贴;创新电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方式,研究出台电力设施、燃气管线建设与高污染燃料使用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的补贴政策,保障禁燃区建设。

(四)加强禁燃区监管督查和执法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将禁燃区建设和监管工作纳入督查监管重点,及时对禁燃区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进行举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有逾期违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相关职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加强禁燃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对高污染燃煤禁燃区建设进行宣传,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新城建成区内高污染燃料分布、使用和改造情况信息;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新理念,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进行高污染燃料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形成“从我做起、清洁空气”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压减燃煤政策和清洁能源技术等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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