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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规划】黄浦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2 14:45:06 来源:网友投稿

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时期,是黄浦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黄浦文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规划】黄浦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文化规划】黄浦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仅供参考)



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时期,是黄浦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黄浦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区文化发展水平,实现黄浦文化的跨越式发展,推动黄浦打造成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核心引领区,根据《上海“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特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回顾

2011年以来,黄浦文化建设围绕“整合资源、改革创新、提升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将文化服务惠民、推动城区发展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尝试打破文化资源条块分割壁垒,推动体制内外各类文化资源融合发展,努力将文化资源禀赋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群众文化活动亮点凸显、历史文物保护和传承彰显特色、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十二五”期间,黄浦区继续蝉联了“全国文化先进区”称号。

(一)公共文化设施实现覆盖。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6.9万平方米,基本形成了“区--街道--居民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明复图书馆均达到国家一级馆水平;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10个街道全覆盖,打浦桥、半淞园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被评为示范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管理模式得到中宣部、文化部高度肯定。

(二)品牌文化活动展现活力。探索“中外合作、市区联动,社会参与、专业运作”的公共文化活动运作机制。积极参与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天天演”、上海市民文化节等群文活动,2014年推出的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被评为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上海夏季音乐节、外滩老码头城市音乐周、“外滩源”城市音乐季等一系列公共文化活动,共同构建起较浓郁的城市文化氛围。

(三)文化惠民服务持续深入。组织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调研,设立区级资源配送中心,鼓励专业院团、民营团体、演出机构、文化团队等主体广泛参与。有效落实区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街道社区和区域内各单位配送公共文化产品。

(四)社会文化市场平稳有序。持续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流程,为文化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完善常态监管执法机制,辖区内文化、出版、旅游、文物、体育等领域安全、平稳、有序,区文化执法大队获得“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等称号,对广东路102号建筑违规施工的执法案例列入2015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

(五)文化产业集聚效应初现。区域内文化产业门类较为齐全、体量较为丰富,演艺业、娱乐业、电影放映业、出版发行业等文化行业的发展在全市名列前茅。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在增加剧场资源、丰富演出内容、创新运营管理、提升观众体验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老码头、田子坊等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逐步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标志性地位的文化产业基地。

(六)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并重。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信息采集,尝试将不可移动文物点巡查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建立黄浦博物馆联盟,塑造“文博展示月”文化品牌。健全区域文博志愿者队伍,建立媒体应对、市区联动合作机制等文博工作推进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效推进,完成“上海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丛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普及工作落实有效。

二、发展背景和问题瓶颈

(一)发展背景

从国内战略要求层面看,中央已明确文化工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必须正确认识并牢固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黄浦文化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从区情发展规划层面看,黄浦区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要“建成世界最具有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基本框架,成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核心引领区”的奋斗目标,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文化工作必须主动纳入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务实的举措,强化上下互动、横向联动。从文化自身任务层面看,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市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内容和获取途径日趋多样化,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必须积极回应市民群众日趋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将提高供给能力作为文化工作的落脚点,激发文化发展活力,使黄浦“十三五”文化发展更符合市民群众期待。

(二)问题瓶颈

一是辖区文化设施功能布局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城区南片等部分地块的文化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相比硬件建设,部分文化设施的运作机制和服务效能等软件建设需进一步优化。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现有的文化服务配送内容与市民群众日趋多元文化需求的匹配度需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服务楼宇白领、青少年群体的工作方式有待拓展。

三是文化资源跨界融合发展有待深化,主要表现在文化工作与教育、旅游、金融等其他行业跨系统、跨条块地联动协作发展的机制需进一步健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共同推动黄浦文化建设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是文化建设科技含量有待丰富,主要表现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市民生活中的应用不断拓展,黄浦文化发展与“互联网+”主动深入融合的力度、程度将影响到文化事业转型发展的成效。

五是文化品牌项目的辐射力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部分文化活动组织和策划的专业化水准需进一步增强,品牌文化活动的黄浦独一性特色需进一步彰显,在国内乃至国际范围的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黄浦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战略目标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客观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争创一流、打造标杆,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监管和文化产业繁荣工作,推动黄浦从文化资源大区逐步迈向文化强区,为黄浦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支撑。

(二)总体原则

1.坚持核心价值。要正确把握中央“十三五”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重要位置,使文化工作成为塑造与黄浦城区相适应的人文品格、提升城区市民文化素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

2.坚持内涵发展。要注重文化工作由重载体建设、重规模数量上向重内涵发展、重机制建设转变,逐步突出业态优化、功能提升、氛围营造、人才完善、管理创新等“软件”建设,持续增强黄浦城区文化软实力。

3.坚持品牌战略。要积极吸收和借鉴全市、全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坚持国际化标准和视野,逐步塑造国际化水准的文化交流品牌,形成具有黄浦特色的文化名片,不断提升黄浦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辐射影响力。

4.坚持深度融合。要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教育、金融、商旅的融合,运用好信息化技术对于优化文化服务运作机制、表现形式和服务内容的巨大优势。

5.坚持社会参与。要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和社会文化组织,发挥好社会力量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的文化发展合力。

(三)发展目标

按照市委对黄浦区提出的打造“四个标杆”、走在“四个前列”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黄浦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产业发达的优势,推动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一中心、五集群”建设,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彰显发展特色、提升发展水平,着力将黄浦构建成文化服务体系完备、文化品牌特色纷呈、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历史文化底蕴彰显、群众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心城区,力争在“十三五”末将黄浦初步打造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核心引领区。

四、主要任务

(一)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全面实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目标,坚持深化管理创新、优化设施功能、完善配送机制、培育特色品牌、扶持文化组织,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更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努力构建“保基本、重内涵、有创新、惠群众”,与黄浦文化地位相匹配、与城区发展战略相融合、与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深化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创新

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服务内容供给和服务效能评估,不断完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合格主体推荐机制,引入更多优秀社会主体管理运作黄浦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区图书馆、区明复图书馆和区文化馆等区级公共文化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三是逐步破除条块壁垒,加强与驻区单位、区属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实现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优质资源的跨界融合,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建设。四是完善社会服务引入机制和评价体系,以效能为导向,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和反馈机制。

2.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一是优化文化设施布局,通过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文化设施,到“十三五”末努力实现基本形成以区文化馆、区图书馆、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原南市影剧院)为核心并向全区辐射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在街道层面,继续完善社区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构建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到“十三五”末努力实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00%达到市级标准。二是继续优化区级文化馆大楼及内场馆的功能定位,探索打造白玉兰剧场为公共排练中心等若干市级文化交流平台,加强市区联动、突出特色品牌,形成区级文化场馆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错位发展。三是积极整合辖区内社会文化设施资源,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鼓励、引导市属及社会文化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3.完善文化资源配送系统

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配送效能,健全区、街道二级配送平台的需求对接、服务配送、绩效评估等机制,摸清辖区内各层次市民群体的文化需求和体制内外各类单位、组织的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公共文化资源按需配送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市民文化需求库、文化资源供给库,推出需求清单和资源目录,开展文化服务进楼宇、进校园、进社区。二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黄浦文化云”建设,逐步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网络,推动公共文化信息远程式服务,加强与新媒体技术的合作联动,不断完善黄浦专属的开放式、集约化、可共享的文化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三是继续创新文化资源配送的跨界合作模式,着力探索文体、文教融合,依托文艺师资力量,加大对在校学生个体和团队文艺素养的培养力度,积极为青少年文艺团队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

4.提升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

一是办精办好一批深受市民喜爱、公益特性突出的文化品牌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运营水准,打造服务大众的常态化高品质文化活动,重点组织策划好“上海城市草坪音乐会”,将其打造成为季节特点明显、活动形式鲜明、海派特色突出,可持续、受欢迎、独特的都市文化品牌项目。二是强化黄浦城区名片与品牌文化活动的联动发展,继续开展好“老码头爵士乐”、“思南读书会”、“豫园民俗活动”、“上海旅游节开幕式巡游”等文化活动,吸引优秀文化项目入驻城市著名地标和文化创意园区,以活动演绎品牌内涵,以品牌提升活动影响力,放大城区文化活动影响力和辐射力,丰富城市文化形象和精神内涵。三是结合重大节庆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面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加强文化融合、鼓励中外交流、弘扬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市民开展自创自编、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的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上海之春”新人新作展示展演平台推动全区群文创作繁荣发展。

5.加强社会文化组织培育

一是积极培育高水准活动团队和管理团队,结合“一带四组团”、“一中心、五集群”目标任务,积极引导社会单位、机构和组织参与文化建设,依托市群艺馆等市级辅导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楼宇白领、学生群体、街道社区的文化团队提供针对性的师资、项目,到“十三五”末努力培育在全市有影响力的5个管理品牌团队、10个活动品牌团队和20个群文带头人。二是全力推进“一街一品”建设,加强专业指导,构建并逐步完善在区层面的牵头统筹下,十个街道的社区文化各显特色、错位发展、形成互动的群众文化工作框架。三是进一步规范区、街道分级管理体系,完善登记注册措施,研究搭建全区性的文化团队联合会机制,健全团队活动规章制度和档案目录,注重从数量增长向品质提升转变,形成常态化的资金扶持、辅导配送和展演展示的工作机制,确保文化团队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探索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单位或设施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基地,鼓励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大师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者服务品牌,鼓励志愿者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者、组织者、参与者。

(二)服务城区建设,稳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坚持与城区经济社会建设同步推动,坚持传承与发展并重,顺应改善民生、社会发展和促进和谐的时代要求,辩证处理好保护、传承的关系。积极挖掘、传承黄浦历史人文底蕴,依托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纪念活动,传承海派文化、红色文化、石库门文化、老城厢文化等优秀历史遗产,努力打造品质高尚、多元包容、人文理念深厚的城区文化特色。

6.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多部门联动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运作机制,形成区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有机联动,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二是健全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文博资源数据库,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健全文物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区域网格化管理三重巡查机制。三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工作机制,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志愿者队伍、专家队伍、文物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专业队伍的作用,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效能。四是健全媒体预警应对机制,落实舆情收集、分析制度,加强与社会层面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

7.持续提升文物资源保护水平

一是编撰《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作指南》,规范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行为,强化文物保护工程行政许可后的施工监管,确保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重大险情排除率均达到100%;明确并落实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一处一册”编制完成率达到100%,分类研究并形成各文物保护点的具体保护措施;全面落实《区加强对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试行办法》,配合制定落实相关保护规划,研究制定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具体方案。二是构建科学规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推进重点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播空间,加快推进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继续推进非遗项目传承基地、老字号集聚区和生产性保护实验基地的建设。

8.创造性历史文化的开发

一是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探索城市更新政策在历史文化开发保护中的创新应用,深化历史建筑、特色街道与风貌区域“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建设,保存历史感、开发功能性、挖掘文化内涵和品格,实现文化元素与城区功能的有机融合。二是丰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方式,继续探索“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文博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推进博物馆资源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优化黄浦博物馆联盟的资源整合效应,将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等文物开放单位建设成为传统优秀文化宣传展示的中心;围绕豫园、三山会馆、文庙等特色场馆(所),打造高品质的文化展示平台;支持行业性博物馆、民营博物馆的发展,鼓励文博单位举办精品、经典文物展。三是继续推进商旅文联动发展,形成具有黄浦特色的商旅文联动商圈,扩展辖区内文物建筑的展示外延和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

(三)提升发展能级,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活跃繁荣

“十三五”末,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要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示范引领,成为黄浦区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的核心支撑,成为黄浦区现代服务经济产业体系中的特色主导产业,全面融入黄浦区“一带四组团”功能和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功能完善、产业发达、市场繁荣、布局合理的演艺发展体系。

9.大力推动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建设

全力打造传统艺术的传承创新地、国际戏剧的展示交流地、原创剧目的孵化展演地、演艺跨界融合的示范引领地,整体营造“演艺在黄浦”的良好氛围,努力成为上海建设亚洲演艺之都的主力军,成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核心引领区。一是整体构筑演艺活力中心、外滩集群、创意码头集群、世博滨江集群、新天地集群、复兴路集群“一中心、五集群”的演艺发展新格局。切实发挥活力中心历史底蕴深厚的人文优势和文、商、旅深度融合的叠加效应,充分挖掘五大集群的区位、人流、产业和品牌优势,增强演艺资源的串联集聚和辐射共享,形成错位共融、互促共赢的发展态势。二是全力打造最“高”剧场密度、最“新”运作机制、最“优”服务环境的演艺活力区。最“高”剧场密度,即通过新建改建、功能拓展等,力争到2020年活力区正常运营剧场数量达到40家左右,其中活力中心正常运营剧场数量接近20家,密度达到近13/平方公里,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最“新”运作模式,即运用“文化+”,推进区域内文化演艺与商业、旅游、科创、金融、教育的创新融合,引导社会力量、专业力量、市场力量,引进、培育演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市民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合作和运营模式,推动上海成为国内外演艺发展的风向标。最“优”服务环境,即优化区域演艺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出服务清单,为国内外演艺机构和人士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建设地方戏曲展演中心、舞台艺术排练中心等,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扶持原创精品提供排演空间和配套服务。有序推进原创孵化和巡演工作,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上海题材和现实题材作品。

10.着力提升文化产业能级

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技术先进、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一是提升文化创意园区内涵,围绕江南制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世博浦西园区文化博览商务区等园区布局,坚持共赢共享,支持优秀文化项目入驻创意园区,形成联动发展。二是服务区域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注重发挥上海市黄浦文化创意企业联合会的作用,加强产业人才培训、政策资金引导和促进跨界合作,扶持区域文化企业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区域内创意设计等优势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演艺等资源丰富文化产业释放潜力、“互联网+”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培育。三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多元融合,加强与商业、旅游业的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等挖掘文化内涵;加强与时尚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时尚品牌提炼文化价值,提升品牌竞争力;加强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引导高新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扶持发展“互联网+文化创意”新兴领域和新业态模式。

(四)坚持机制创新,全力确保社会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继续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的方针,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主动对接、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的经验成果,分析研究文化市场许可领域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顺应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加强文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并践行文化市场执法联动机制,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黄浦社会文化市场安全守法、平稳健康地发展。

11.把好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入口关

一是提高行政审批的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简政放权和权限下放,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适当简化、优化部分许可事项办事流程,为文化企业提供便利。二是抓好“四张清单”的贯彻实施,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有效对接,继续梳理并完善文化市场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黄浦区信用平台建设,为经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纳入行政审批及监管的全过程,形成审批许可与执法监管事前、事中与事后的无缝连接机制。四是发挥企业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参与意识,强化行业协会在开展行业自律、协调内部利益、维护企业权益、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2.继续完善市场执法联动机制

一是积极适应文化市场和文化综合执法机制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探索文化综合执法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监管模式,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文化市场三级联动等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的运作机制。二是继续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游戏(艺)机场所以及出版物、娱乐、演出、美术品等市场的监管,结合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文化行业开展执法监管力度,形成并规范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区宣传、发改、财政、商委、旅委、人保等部门参与的区级层面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规划制订、项目研究、实施推进、问题解决等事项,同时完善与文化类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各司其职、资源互补,共同推进大文化建设的发展格局。

(二)经费保障。继续保障区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以公共文化服务的运作、文化品牌项目的塑造、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优秀文化遗产的挖掘利用等作为保障重点,用好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文化项目,切实提升引领效应,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区文化建设的作用。

(三)制度保障。加强对城区文化建设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定期召开文化工作会议,每年落实推进一批文化工作重点项目,要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区文化局要充分发挥在城区文化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对基层文化单位、社会文化组织等开展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展示城区文化建设成果。

(四)人才保障。加强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招聘、内部培养等途径,致力于打造一支懂管理、精业务的文化系统干部人才队伍,继续委派优秀干部参与重大项目、开展挂职轮岗、推荐参加区层面挂职锻炼等,加强对优秀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系统干部队伍的全局意识和团队凝聚力,营造鼓励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完善社会文化人才资源库,充分运用好市级文化单位和各类社会文化人才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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