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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05 09:00:09 来源:网友投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提前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提前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四聚”(聚焦、聚力、聚集、聚合)、“四创”(创业、创新、创优、创意)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引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围绕“三都五城”发展战略,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智慧工业城市、生态文明城市、人文休闲城市”建设,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特征,科学制定规划指标体系。重点明确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按照《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分标准,我市城区为优化发展区域,两县为限制开发区域中的水源涵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优化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布局。

(二)坚持多规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融合到一起,突出“十三五”规划的龙头作用。我市尝试在“十三五”规划中充分体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重要指标和重点内容,形成“多规融合”的体系结构。

(三)坚持调研为先。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区、本系统内的“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和政策性研究,站在更高的起点分析“十三五”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新形势、新趋势,科学务实、与时俱进地编制规划。

(四)坚持市场引领。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政府弥补市场失灵,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要素配置的效率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五)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力度,更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竞争力提高,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尽快改变我市钢铁冶金行业“一枝独秀”的产业局面。

(六)坚持以人为本。消除城乡分割、行政垄断和各种形式的社会歧视,实现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的包容性发展环境;完善收入分配格局和调节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并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更广泛地参与发展过程、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为社会和谐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在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以新一轮东北振兴为契机,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要求,适当借助“外脑”,尽早组织编写,不断完善规划,发扬“术业专攻”精神,科学性、前瞻性地编制所涉区域和领域规划。

(一)总体规划。《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明确全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二)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规划。县(区)规划重点强化空间布局和约束功能,突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谋划等内容,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各县(区)发展规划由本县(区)政府负责编制。

(三)行业或专项规划。行业和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在重大领域的细化和补充,主要是提出某一行业和领域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和具体政策。要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城镇化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大项目谋划等重点任务,编制一批市级“十三五”行业和专项规划,由所涉及领域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起草,报市政府讨论通过。

四、进度安排

(一)总体规划

20145月—8月,完成《本溪市纳入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报省发展改革委(已完成)。

20149月—12月,完成《本溪市“十三五”规划编制要点》(已完成)。

20151月—7月,完成纲要框架。

20158月—10月,完成纲要初稿。

201511月—12月,纲要初稿向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议,修改后形成纲要送审稿。

20161月,纲要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提交市人大审议。

20162月,形成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汇编。

(二)县区规划

20153月—7月,完成规划初稿,报市发展改革委。

20158月—12月,形成规划送审稿并提交县(区)人大审议。

20161月,形成规划正式稿,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汇编。

(三)行业或专项规划

20153月—7月,完成规划初稿,报市发展改革委。

20158月—12月,纲要初稿向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议,修改后形成纲要送审稿。

20161月,形成规划正式稿,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汇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本溪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完成自行撤销),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刘国秀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林艾民,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晓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吕彦明,市环保局局长刘天泽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马晓禾(兼),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衔接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制定的区域、行业和专项规划,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组织开展对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把编制“十三五”规划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的规划编制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和上报工作(联系人:刘印,联系电话:42218138)。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县(区)规划、行业和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使各类规划之间的发展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政策措施等有机对接。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与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第一时间掌握上级最新精神,并对县(区)、行业和专项规划进行及时协调指导;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讨论,集中全市人民智慧,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项目谋划。“十三五”规划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在于项目支撑。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项目谋划,将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与我市实际结合起来,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谋划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持续时间长的重大项目。要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开发储备工作,认真策划、筛选、论证一批重大建设项目进入全市“十三五”重大项目库,作为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和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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