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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方案】亳州市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8 20:27:01 来源:网友投稿

亳州市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方案》和《全省县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方案】亳州市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规划方案】亳州市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亳州市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安徽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20142017年六项行动方案》和《全省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县城规划管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现代化发展需要,按照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县城,围绕“美丽亳州、田园城市”目标,重点抓好“路畅、水清、天蓝、地净、林拥城”建设,按照《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的要求,努力将县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社会和谐的美好城市,充分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产城融合。遵循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规律,大力发展工业和服务业,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实现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增强县城活力。

彰显特色。坚持城市现代化、公共服务均等化、风貌特色化基本取向,加快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自然文化特色保护和传承,提升建设品位。

协调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吸引产业、资本、人口等要素向县城集聚,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互动、以城带乡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

2015年底前,各县按照《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完成规划期限至2030年的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完成不少于6个主要专业规划。

2016年底前,各县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制定,并实现管理单元管控要求的全覆盖;完成主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空间特色规划编制。

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30%左右。

2020年,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33%左右,县城建设水平和整体面貌显著改善,形成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2030年,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40%左右,县城基础设施水平达到中小城市标准,县城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规划体系。各县要以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等法定规划为主体,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市城乡规划局要加强对县总体规划的指导和评估。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推广单元化规划管理方法,推进县近期发展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开展道路、供水、排水、环卫、绿地、水系等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鼓励各县编制生态网络、风貌特色等专项规划。

(二)健全决策机制。充分尊重专家和公众意见,健全县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应经专家评估,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逐步实行票决制;探索建立政府规划顾问制度;强化规划公示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各县要建立规划展示馆;加强规划决策信息化建设,各县要建立规划数字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向人大汇报年度实施情况机制;制定促进公众参与的规划审批机制管理办法,制定规划公示细则。

(三)强化实施监督。强化“规划即法”意识,依法实施规划,严格履行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县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要依据法定规划有序进行,制定严肃、透明、公正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规划设计条件的出具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容积率、建筑红线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需履行法定程序,严禁越级、越权审批规划;严厉查处随意变更规划行为,将县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健全县级规划管理机构,明确规划审批管理责任主体;坚持和完善向所辖县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确保规划实施的公正有序、依法依规;制定具体规划实施监管办法,切实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对检举或控告涉及到的有关规划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提升规划水平,加强特色塑造。启动涡阳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城乡资源统筹配置模式和思路;县城总体规划在审批后要及时报省住建厅备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及时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建立规划编制实施跟踪服务机制,鼓励聘请专家服务团队;强化城市特色意识,抓紧编制城市特色风貌专项规划;县城主要地区应开展城市设计,并将成果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年度开展实施建设。

(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配套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大力实施农贸市场、商业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改造升级为抓手,积极发展片区单元生活综合服务体,方便居民就近购物、就医、健身、娱乐等,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基本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不断提升人居质量。

五、实施步骤

2015年开始到2020年,分二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58月底前各县完成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编制任务清单,全面启动完成各项制度建设。

第二阶段:20158月至201612月,划定县城规划管理单元,编制完成控规通则,完成主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亳州市县城规划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任组长,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牵头规划提升行动,加强对县规划指导、监督工作,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城规划提升行动具体工作。

(三)开展宣传培训。

1. 广泛宣传发动,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开设宣传专栏,负责宣传报道。

2. 市级牵头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专题培训。

3.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适时适地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比学赶超、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

1. 加强考核,严格督查。市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严格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督查,及时通报督查和考核情况。各县结合实际,科学设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到具办单位以及科室(股室),敲定时间节点,并明确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2. 各县对照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按月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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