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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贵池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8 20:54:02 来源:网友投稿

贵池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的实施意见》(贵发〔2016〕12号)及《贵池区推进绿水青山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贵池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贵池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贵池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的实施意见》(贵发〔201612号)及《贵池区推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贵办发〔201712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着力全面治脏,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美丽乡村,推进全域化旅游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针对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健全网格化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体制,激活“对标达标、督查督办、分类考核、问责问效”工作机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着力提升物管小区和老旧小区保洁质量,按照《贵池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贵发〔201616号)要求,进一步提升集镇、村庄日常保洁水平,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加强工业园区、旅游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城乡环境治理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城区保洁质量。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池州市道路保洁等级划分依据,对城市支干道每日普扫2次,冲洗2次,洒水4次;对城区背街巷道每日普扫2次,适度洒水抑尘;对物管小区要求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人行道侧石及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无明显污迹、积尘,无破损和乱张贴;对老旧小区要求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无破损、无污迹和积尘。

(二)补齐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短板”。城区支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区(老旧小区)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涉农镇街道要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62020年)》,在充分发挥现有垃圾转运站、垃圾收运车辆等设施设备功能的基础上,查找垃圾房、垃圾转运站及专用机具等硬件缺口,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及时添置和更新垃圾桶(箱)。工业园区、旅游区要完善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尽快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

(三)坚持网格化管理。城区以社区为块,以住宅区为单元,综合街巷、人口数量及保洁工作量等因素划分管理网格;镇街道以村(居)为块,以自然村庄为单元,综合地理位置、道路(河道)走向、人口数量以及保洁工作量等因素划分管理网格;园区以道路为轴线,按办公区、生产区(旅游景点)、生活区以及人口流量、保洁工作量等因素划分管理网格。各镇街道、园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和“五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要求,编制好环境卫生作业网格化图表,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网格长、网格员等“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台账,落实“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员有责”的监管问效机制。

(四)加强城乡环卫队伍建设。城区支干道、背街小巷要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督促服务单位落实核定环卫用工人数;老旧小区按照《贵池区老旧小区清扫保洁服务协议》要求,一线环卫工人不少于83人。涉农镇街道按规定配备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和村(居)垃圾分类指导员、垃圾治理专干、垃圾收集员,按照不低于农村常住人口5001比例标准配齐村(居)保洁员。工业园区、旅游区等要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保洁人员。区城管局要加强环卫工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环卫工人聘用、管理、奖惩等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环卫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城乡环卫队伍稳定。

(五)加大环卫经费投入。区政府每年安排的涉农镇街道环卫专项经费,各涉农镇街道要按11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并设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惩机制。工业园区、旅游区根据按需支出、满足要求的原则,将环卫经费列入公共预算,保障环境与建设同步提升。

(六)实行分类考核。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园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提高分值权重。采用随机检查、每月督查、季度考评、年终汇总的方式,由牵头单位对城区、涉农镇街道、园区环境卫生进行分类考核。

1.城区支干道、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由区城管局牵头所属街道、社区,按照城市保洁等级,依据《池州市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城区物管小区由区住建委(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贵池区城区物管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意见》和《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2.农村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贵池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办法》(贵办发〔201617号),对涉农镇街道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3.园区由区城管局牵头所属镇街道及园区,依据《贵池区园区(旅游区)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池州高新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进行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公益广告、微信等媒介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环境治理的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园区要以“加强环境治理、共建美好家园”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好电子屏、文化墙、倡议书、宣传车和宣传栏,开展经常性宣传。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带动家庭全员共同参与。加强普及生活垃圾收处规范、环保法规及卫生常识,切实提高群众卫生和健康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二)加强排查整改。本着“规划先行”原则,对各镇街道、园区现有的垃圾桶(箱)、垃圾池(房)、中转站、垃圾焚烧厂及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原有规划,实现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一张图。对照专项规划建设要求,安排好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及更新工作,确保在20177月前全面补齐。

1.对已设置敞口式垃圾池的国省道沿线的镇街道、工业园区、文化旅游区,今年年底要集中拆除敞口式垃圾池,统一采用车载钩臂式垃圾箱替代。

2.对人口规模较大的殷汇、牛头山、乌沙、涓桥、梅龙、秋江、墩上、里山等8个镇街道,要在明年7月份之前,按照规划的建设项目和数量,补建垃圾房,修建垃圾转运站,配置压缩式垃圾收运车辆;各村(居)要配齐垃圾桶(箱)和密闭式垃圾收运车。

3.对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的棠溪、唐田、梅村、梅街、牌楼、马衙、江口等7个镇街道,要根据自身方位、主导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单个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避开乡村旅游景观线等要求,在明年7月份之前做好垃圾房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并完善垃圾收运设施,配齐垃圾桶(箱)。

4.城区街道要在明年7月份之前对背街巷道、老旧小区残留的破旧垃圾池进行集中拆除,按照城市环卫设施设备配置有关标准和要求,在城市支干道、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规范设置垃圾桶,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和清运车。

5.各镇街道、园区要对管理机构、资金投入、收运处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市场化运作等情况进行集中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在20177月前整改到位。

(三)实现长效常态。建立健全“组清扫、村收集、镇街道处理”模式,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升级。

1.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各镇街道要引导和鼓励居民开展垃圾初始化分类,对秸杆、菜叶、畜禽粪便等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发酵;对金属、纸板、农膜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出售;对砖石、渣土等建筑垃圾进行铺路填坑,督促垃圾收集员进行二次分类。同时要按规定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点和有害垃圾收处措施,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①加强畜禽养殖企业卫生监管,规范处置病死禽畜,督促并指导养殖户建设畜禽粪污收储、堆肥设施,农村现有畜禽养殖场建设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达72%以上。

②做好秸杆禁烧工作,督导农户开展秸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③加大废弃农膜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监管力度,落实农田残膜和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积极扶持回收点回收和市场化流通,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

④强化镇街道、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责任,严格按规定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农村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达95%

2.推进服务项目市场化。江口、梅龙、马衙、墩上、里山、梅街、梅村、棠溪、涓桥、殷汇、唐田、牌楼、秋江等13个镇街道和池州高新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要充分借鉴牛头山镇、乌沙镇经验,结合区域实际,确定市场化路径和外包范围,按照“项目化管理、市场化服务”方式,将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项目对外拍包,并完善市场化监管机制,确保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群众自治水平。完善村民理事会制度,将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治理责任感,落实农户房前屋后“门前三包”。坚持推行农户“每人每月1块钱”,推进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有偿服务,提高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自觉性。利用监督电话和网络媒体,畅通沟通互动渠道,建立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信息公开,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监督,真正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贵池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工作组负责整体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园区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领导负责制,具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共同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措施有效落实。区文明办、区美丽办要充分发挥文明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主导作用,助推城乡环卫工作提质增效;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全力参与支持镇街道、园区环卫管理工作,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督查督办。以经费投入和治理绩效为重点,加大考核和督查督办力度。考核按分值排序,实行季度通报。督查督办要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限定办结时限。区政府将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和“五治”专项行动考核。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区主要领导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工作仍不见起色的,由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工作组提请区监察局、效能办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不力、慢作为或不作为的,将严格按照《贵池区影响机关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办法》(贵办发〔201436号)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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