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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方案】区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20 16:00:08 来源:网友投稿

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略)一、工作目标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局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为契机,通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和部门风险责任意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区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区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完整)


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


(略)

一、工作目标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局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为契机,通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和部门风险责任意识,减少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确保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保障“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十九大精神,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美丽万全做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

重大风险排查整治行动,自201825日起至20184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制订方案安排部署阶段(201825日至12)

在分析梳理全区质量安全形势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建立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内容、重点企业。各监管所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辖区重点防范企业,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集中执法阶段(2018213日至331)

各监管所要根据工作方案和整治措施要求,认真开展排查,组织相关企业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明确检查重点企业和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对检查的情况如实记录,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区局按照排查整治要求,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监管所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41日至10)

各监管所认真总结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特种设备风险

1.风险排查重点

全区范围内所有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点内容如下:

1)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运输等单位使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2)化工、建材行业用的蒸压釜、医疗行业用的消毒锅等快开门压力容器;印染洗涤行业烘筒(缸);“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涉氨冷库中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单位。

4)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叉车、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施工企业(市政工程)的流动式起重机械和起重机械集中使用区域。

5)旅游景区、公园的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和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电梯。

6)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2.风险分析评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的危险程度和危害程度,由重到轻确定为一、二、三级风险,即:一级风险:列为重大危险源且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二级风险:列为重大危险源且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未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三级风险:未列为重大危险源,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1)额定出口压力≥2.45MPa,且额定出力≥10t/h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温度≥120℃且额定功率≥14MW的热水锅炉;

3)介质为易燃物质或其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以上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4)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0MPa*m3的固定式压力容器;

5)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的第三类固定式压力容器;

6)超高压容器(P100MPa);

75人以上医用氧舱;

8GC1级工业管道;

9)吊运熔融金属的冶金起重机械和起重量≥100t的起重机械;

10)客运索道;

11A级以上大型游乐设施;

12)其他在公众聚集场所及重要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13)经检验判为限定条件使用且危险性较大的承压类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防控措施

1)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找准、找全特种设备风险点,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彻底查找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风险,切实查清风险点的分布情况,摸清各类风险点的底数,建立和完善台账,并根据风险点变化情况,做好动态实时更新。

2)加强风险研判,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体系,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常识教育培训。

3)加强风险预警,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做到早预警、早干预,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科学实施预警分级,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4)加强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实施跟踪管控,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手段,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防范流程,按照重大风险优先、循序渐进、动态管理原则,实施分级管控。

5)突出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落实隐患整改。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助能力,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按照预案和响应等级,统筹调度救援力量。

6)严格落实辖区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督导考核工作。

4.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重点内容为:

1)快速反应。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并于1小时内报告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强化领导。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当启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时,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导协调组赶到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协助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迅速处置。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的事故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同时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做其他相应工作。

4)启动事故调查。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配合上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二)工业产品质量风险

1.排查重点

针对我区无区域性产品的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低质低价恶性竞争,故意降低成本生产不合格产品,故意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故意生产假冒、仿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2.风险分析评定

重点风险:低质低价竞争和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般风险: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

3.防控措施

1)推动多元共治。促进区党委、区政府加强对产品质量提升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机制。

2)开展风险监测。充分运用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收集网上舆情信息,发现重点产品的问题报道,立即逐级上报,确定风险程度,有针对性的组织查处。

3)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提升产品质量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执法打假高压态势,让更多企业“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

4.应急预案

1)设立应急工作组。局质监综合股牵头,各监管所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遇突发事件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所属监管所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控制。

2)迅速报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市局上报有关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突发事件信息;贯彻执行区领导对突发事件的决定事项和批示要求,严格控制事态扩大, 最大限度地缩小影响、减少损失。

3)组织全面排查。对全区同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类似风险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快尽早妥善解决,防患未然。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无严重影响后终止应急响应。

(三)重点产品质量风险

1.排查重点

(1)电线电缆企业生产环节恶意制假售假,无证非法生产,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掺杂掺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

(2)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控制、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关键工序管控等环节存在的风险。

2.风险分析评定

根据重点产品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两类重点产品的情形分为重大风险点和较大风险点。

重大风险点:

1)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存在使用劣质原材料,降低工艺要求,不按技术指标生产,擅自简化生产工艺。

2)电线电缆产品检验环节存在应检未检、少检,弄虚作假、伪造检验报告,逃避监管。

较大风险点: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不完整;未按要求进行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需要法定资质的岗位,相关人员不能持证上岗。

3.防控措施

1)全面组织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生产者质量主体责任, 加强对全区所有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资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出厂检验等生产情况,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立即依法采取撤(吊)销证照、暂停证书等处置措施。对不再具备发证条件、仍在违规生产的企业,坚决予以撤证,并报请区政府依法取缔。对以停产方式规避监督检查的,紧盯不放,联动施策,从严处置。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及时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2)认真开展监督抽查。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量大面广、安全风险高的产品,突出产品的安全性、关键性指标,突出产品产业集聚区,组织对生产企业的库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品种和安全项目的抽查力度,排查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实现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的全覆盖。

3)严格不合格后处理,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加严监管,增加监督频次。

4)严判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认真评估,充分利用省质监局“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系统”网络平台(http://zljg.hebqts.gov.cn/logout),及时把握风险点,大力实施分类监督管,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科学实施预警分级,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5)为相关产品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不断强化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纽带桥梁作用,为实施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支撑;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和市场竞争自律,抵制低价恶性竞争;加大生产企业质量诚信宣传力度,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管理、人人享受质量安全成果的良好环境。

4.应急预案

根据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级别,按照应急处置需要,由区局负责快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有关工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并组建现场指挥组、调查处置组、专家咨询组和技术保障组。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调查处置组和技术保障组根据各自工作重点,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以区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现场指挥组,工作人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所属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处置组,工作人员由局质监综合股和所属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和技术保障组,聘请市质检所专家和局办公室人员组成。

1)产品质量事件发生后,所属监管所第一时间向区局报告,区局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监管部门。区局根据事件性质适时成立领导小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启动产品质量监督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助政府,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2)区局应适情派出调查处置组到达现场,协调专家为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专业指导,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对事件发展趋势进行风险评估,并向区局应急指挥部提出消除危害和事件处置措施等决策建议和方案,参加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3)调查处置组要及时调查取证,查清涉嫌产品的原料来源,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对产品采取封存等措施,对企业责令停产、限制销售,对已上市产品责令召回和通报有关部门协查,监督召回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产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技术保障组要及时组织对涉及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抽样、封样及检验的工作,分析检测数据,预测事件后果,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建议。

5)产品质量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产品质量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产品质量事件隐患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要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论证,对整个事件处置工作全面总结评价,为今后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四)检验检测行业风险

1、排查重点

(1)环境监测机构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篡改、伪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监管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日常监管不力,对弄虚作假等行为包庇纵容等。

(2)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出具虚假报告、外检漏项或走过场。监管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日常监管不力,未履行监管频次等要求。

2.风险分析评定

一级风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发生以合格机动车替代不合格机动车上线检测、或不经检测编制虚假机动车检测报告的; 环境监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取样样本数量不足,一组检测数据替代多组样品数据、不经检测用其他检测结果或其他测量曲线代替检测结果的。

二级风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发生检测项目不全出具检测结果或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环境监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发生超资质认定范围开展监测或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

三级风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发生执行标准或检验检测方法不准确造成检验检测结果判定错误的;环境监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发生执行标准或检验检测方法不准确造成检验检测结果判定错误或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数据不一致影响检验检测结论的。

3.防控措施

(1)严格监管责任。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区局负责安排对机动车、环境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检查后对问题机构实行约谈制度; 各监管所做好辖区内机动车、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每年监管频次不少于2 次。

(2)加强日常排查。区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机动车、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监管所每半年对辖区内机动车、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覆盖现场检查。

(3)严格责任追究。监管所要指定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所辖区域内检测机构的档案,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测机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应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疏于管理、玩忽职守、监管工作不到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应急预案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质监综合股和有关股室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的实施。风险发生后,及时派人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2)及时完成风险评估。成立专家组,依托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检测视频录像倒查,结合现场检查、检验检测报告抽查等各种检查渠道所获得信息,及时对机动车、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风险作出判断,提示,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3)做好重大风险处置化解。对发现一般性风险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通报、风险提示等措施,责令问题机构限期整改、化解风险。对发现的涉嫌引发风险等级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在12 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并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风险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

重大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是省、市局的重要部署安排。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排查整治行动放在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聚焦聚力,对照查找风险隐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领导

区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质监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综合股,负责研究、调度、督导全区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对口上报相关情况。各监管所所长是风险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领导好辖区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严密组织

各监管所要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做到责任到人,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报;要重点督促企业认真、全面、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彻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发现、谁负责督促、谁复查、谁签字,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前期已经做出安排部署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各监管所要结合本方案严格按计划认真执行。

()按时反馈情况

请各监管所于4 15 日前,将本次风险排查总结报区局质监综合股。质监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调度检查,质监综合股于4 20 日前汇总全区情况形成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市局各专项工作小组。

为深入做好质监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保障“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质量安全,按照市质监局《防范化解质监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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