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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特色项目申报税务(5篇)

时间:2023-07-27 16:2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支部特色项目申报税务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Thefollowingtextisamendedon12November2020.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审批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三)条件:江西省内注册、经营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设备先进,胶版印刷,技术力量强,能够保证印刷质量;保密措施过硬,能够保证发票安全;能够按照国税机关要求保证供应;以及省级国税机关根据管理需要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数量:全省暂定35家。目前数量已满,如有空缺,将及时对外公布。

  (五)有效期限:3年。有效期内实行年检制,年检不合格取消定点印制资格。

  (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印刷设备、有关生产管理制度和申请理由等。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5.企业的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6.印刷机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清单和图片。

  7.省国家税务局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一)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1.审批机关:经营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十八条规定,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全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发[1996]275号)第三条第六项规定:发票仅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市)范围内开具。

  3.条件:纳税人已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经营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理报验登记手续;省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的已提供担保人,跨省从事经营活动的已提供担保人或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4.有效期限: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相同。

  5.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申请领购发票的名称、联次、金额版、数量,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申请理由等。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回执联),《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4)申请人发票专用章印模。

  (5)对应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还应提供担保手续或保证金证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二)拆本使用发票

  1.审批机关: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3.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

  (1)在生产经营所在县(市、区)内开具发票,整本携带有困难;

  (2)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设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整本使用发票有困难的。

  (3)主管国税机关认为可以拆本使用发票的其他情况。

  4.有效期限:按次申请办理。

  5.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拆本发票名称、代码、数量和起止号码,申请理由等。

  (三)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不包括税控收款机开具卷筒发票)

  1.审批机关: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3.条件: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开票软件符合国税机关征收管理及发票管理要求;能够及时准确报送开票电子数据。

  4.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开票软件名称,开票机台数,申请领购发票名称、联次、金额版、数量,申请理由等。

  (2)计算机开具发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

  (3)申请人发票专用章印模。

  (四)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衔头发票)

  1.审批机关: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七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需要报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

  3.条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独立核算,财务会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近两年未发现有偷骗税和发票违法行为;特定行业及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手工发票年用量超过400本的企业。其中若需印制电脑版衔头发票,电脑普通发票年用量超过1万份。

  4.有效期限:1年。

  5.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发票名称、种类、联次、规格、数量等。

  (2)对特种行业、特种用途的衔头发票,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衔头发票票样。

  (五)跨区域携带、运输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省国家税务局暂不允许纳税人跨县(市)携带、运输空白发票。因跨县(市)经营需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发票。

  三、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一)审批机关: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其他证明,以及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三)条件:已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特种行业、特殊用途的发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申请领购的发票种类、名称、数量等。

  2.纳税人发票专用章印模。

  3.经办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领购特种行业、特殊用途发票纳税人的相应资质证明。

  四、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一)审批机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亿元和1000万元的,由省国家税务局许可;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0万元的,由设区市国家税务局许可;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万元及以下的,由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许可。

  (二)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的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规定,为加强防伪税控系统开票限额的审批管理,凡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00万元、1亿元的,须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0万元的,须经地、市级税务机关审

  批;其他企业一律由县、区级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发行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规定。

  (三)条件: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向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最高开票限额。

  1.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亿元的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对其拥有产权。

  (2)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且确实需要开具销售额在千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但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不可分割成套设备,且设备单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

  (4)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发生虚开、代开等严重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2.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00万元的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对其拥有产权。

  (2)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亿元以上,且确实需要开具销售额在百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但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不可分割成套设备,且设备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4)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发生虚开、代开等其他严重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3.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0万元的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对其拥有产权;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应当签订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且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2)年实现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千万元以上,且确实需要开具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但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不可分割成套设备,且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

  (3)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4)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发生虚开、代开等严重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4.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万元及以下的条件:

  (1)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小型商贸企业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但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除外。

  (2)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商贸企业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如其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设为10万元的,必须在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足额缴纳了税款,或者只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专用发票的小型商贸企业发生大宗货物交易并取得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货物交易合同。

  (3)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确实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

  (4)除上述条件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没有发生虚开、代开等严重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当年度已实现销售收入,当年预计销售收入,此前已核定的最高开票限额(首次核定的除外),申请开具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及理由,申请开票机数量等。

  2.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注册资金证明。

  3.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表。

  4.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证明资料:如企业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损益表和应交增值税资料,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货物交易合同等。

  5.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且从事生产经营大型机器设备或不可分割成套设备的企业,需提供货物单价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不可分割成套设备生产和销售证明资料(如物价部门的批件、货物销售合同等)。

  五、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一)审批机关: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三)条件: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且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有困难的纳税人。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无建账能力的事实和申请理由等。

篇二:党支部特色项目申报税务篇三:党支部特色项目申报税务篇四:党支部特色项目申报税务

  

  浅谈项目教学法在《税务会计》纳税申报中的应用

  摘

  要:项目教学法是目前高职教育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之一,推行项目教学法是对传统教育教学方法的改进,意义深远。本文主要从项目教学法在高职会计专业《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来展开探讨。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教学方法;税务会计

  项目教学法是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教学方法,具体说,项目教学法就是从职业的实际出发选择具有典型性的事例作为教学内容,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问题的要求搜集,选择信息资料,通过小组的共同研究,创造性地去解决问题,得出结论或完成任务。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开展“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实践,采用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方法,实现知识、能力与素质的主动建构。

  一、项目教学法的涵义及实施过程

  (一)项目教学法的涵义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在职业教育中,项目是指以生产一件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为目的任务,它应该满足下面的条件:

  1.该工作过程可用于学习一定的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能将某一教学课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结合在一起;学生有独立进行计划工作的机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可以自行组织、安排自己的学习行为;

  2.与企业实际生产过程或现实的商业经营活动有直接的关系;有明确而具体的成果展示;学生自己克服、处理在项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具有一定的难度,不仅是已有知识、技能的应用,而且还要求学生运用新学习的知识、技能,解决过去从未遇到过的实际问题;

  3.学习结束时,师生共同评价项目工作成果和工作学习方法。

  (二)项目教学法的实施过程

  项目教学法一般可按照下面五个教学阶段进行:

  1.明确项目任务:通常由指导教师提出一个或几个项目任务,然后与学生一起讨论,最后确定项目的目标和任务。

  2.制定项目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制定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并最终由教师确认。

  3.项目实施:学生确定各自在小组中的分工以及合作的形式,然后再按照已确立的工作步骤和程序进行工作。

  4.检查评估:先由学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进行自我评估,再由教师进行检查评分。师生共同讨论、评判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查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改正方法。

  5.归档或应用:项目工作结果应该归档或应用到企业、学校的生产教学实践中。

  二、高职《税务会计》教学中应用项目教学法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所以在《税务会计》教学中有条件采用项目教学法,针对以上每一项独立的核算工作和纳税申报工作任务实施项目教学法。这样有效地建立课堂与会计实际工作的联系,使学校教育与社会、经济生产管理实践相结合,校内外教学与实习相结合,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时间和空间,从而使学生的学习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学到今后就业所必须的技能,包括实践能力、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为将来能更出色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税务会计》课程中采用项目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可以别开生面,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技能财务会计人才。

  三、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设计原则

  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教学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具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改变了传统教学的三个中心: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由以教材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由以课堂为中心转变为以实际工作过程为中心。所以,在运用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学生是认知的主体,是知识的主动建构者。具体来讲,项目教学法的教学设计要遵守下面的四项原则:

  (一)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教师的协助作用

  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让学生根据自身行为的信息来实现自我反馈,同时不能忽略教师的指导作用,教师是知识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负责整个教学的设计和组织,直接参与学生的讨论。

  (二)项目的选取是学习的关键

  选取项目要以教学内容为依据,以现实的对象为材料,既要包含基本的教学知识点,又能调动学生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教师和学生要共同参与项目的选取,教师要注意启发学生去主动发现身边的素材,选择难度适合的工程项目。

  (三)创设学习的资源和协作学习的环境是教师最主要的工作

  教师需要让学生有多种机会在不同的情境下来应用所学习的知识,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给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的资源;协作学习是知识建构的关键,所以教师要积极创设学生小组讨论交流的情境,让学生在群体中共同批判各种观点和假设,协商突破各路难关,使学生群体的思维与智慧为每个学生所共享,从而达到全体学生共同完成知识的建构。

  (四)要以学生完成项目的情况来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学习过程的最终目的是完成知识建构,而不是教学目标。教学不是围绕教学目标进行,而是围绕完成项目设计、达到知识建构这一中心来展开,所以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应以完成项目的情况来评定。

  四、项目教学法在纳税申报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纳税申报是《税务会计》课程实践教学的最重要部分,而这部分内容以各税种为单元来展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恰恰是以单个税种类分别申报纳税的。因而,在纳税申报的实践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法比较适合。现已增值税的计算申报与会计核算为例,来阐述项目教学法在纳税申报教学中的应用。先由指导教师讲解介绍本次项目工作的流程,具体工作做法,然后以某企业某年1月份的增值税业务为例,创设情境模拟,假使各位同学即为该企业的税务会计岗位人员。

  (一)制定项目任务

  现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为:

  1.对该企业增值税业务的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记账凭证的填制与明细账的登记。

  2.根据给定的该企业业务资料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包括一张主表及三张附表。(利用网上纳税申报模拟软件进行)

  (二)制定项目计划

  在明确了本次实践的工作任务之后,学生根据给定的任务进行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该包括:本次工作的任务名称即增值税申报与核算;本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人员分工情况,包括:各张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分工、业务核算、审核、总结;完成任务的时间计划;完成工作的地点;提交资料;各责任人相互协作方式等。

  (三)项目实施

  制定了明确的项目实施计划之后,各组开始着手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项目中教师起到监督指导作用,对各组要公平。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安装网上纳税申报教学软件,包括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增值税属于国税申报),利用教学软件在网上完成任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组员之间要相互协作协商,或者下企业进行调研,收集实际工作中的第一手资料。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步骤程序,要讲究工作秩序,特别是对纳税的流程要与实践吻合。以我院实施项目教学法为例介绍工作流程:1.对模拟企业的增值税业务资料进行熟悉,由负责会计核算的人员编制业务的记账凭证,继而以凭证为依据登记明细账,重点是登记增值税的明细账。2.由专人对编制的凭证和登记的明细账进行审核,以免发生错误,导致报税的错误。3.由负责纳税申报的人员进行填制申报表的填制(本项任务在实训室利用网上报税软件进行):(1)增值税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2)增值税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3)增值税附表三:本期固定资产抵扣情况明细表;(4)最后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4.由专人审核;5.打印各项申报表提交。

  (四)项目的检查评估

  各小组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之后,首先由各组之间进行交叉检查评估,评定分数(依据评分标准);再由指导教师对各小组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综合检查评估,确认后评定出最终的成绩,作为各组比较的依据。

  (五)结束语

  完成一次项目教学之后,对本次项目教学的过程要给予总结,提炼出教学中的经验及不足之处,为以后的教学应用提供参考。

  总之,在高职会计专业《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法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能力、沟通合作能力,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探索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教学效果提高显着。

  参考文献:

  [1]龚永丽.高职《税务会计》教学模式的探讨经济师[j].2007,(7).

  [2]刘莉莉.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研究[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6).

  [3]汪福来.高职院校税务会计实训课程教学浅谈[j].科技信息,2009,(1).

  [4]李小青,陈晓丹王武蓉高职税务会计课程项目教学模式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6).

  [5]吴小红.项目教学法在高职《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应用[j].天津电大学报,2009,(13).

篇五:党支部特色项目申报税务

  

  技术改造工程备案、核准、免税申报指南

  技术改造工程备案、核准、免税申报指南

  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是指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到达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创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

  一、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施、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现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现有企业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施;

  (四)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二、工程管理方式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改工程,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根据国家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目录》规定,《目录》范围内的工程实行核准制,范围以外的工程实行备案制。

  外商投资技改工程(以下简称外资技改工程),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一律实行核准管理。

  从xx年7月起,我省技改工程申报改为网上申报,其简要流程如下:

  1、首次在网上办理工程,需要在网上核准、备案、免税申报系统中注册,注册批准后即可登陆系统,并录入企业基本。

  2、按照政府核准目录确定工程是属于核准还是备案范围。

  3、按照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以及省技改管理方法规定准备工程办理所需材料。

  4、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工程核准或备案信息,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5、网上系统通知审查通过后,准备纸质材料到有关部门盖章审查后,并领取核准或备案文件。

  6、工程核准、备案后,工程签订采购后,登陆网上系统,填写免税申请,提交有关部门审查。

  7、网上系统通知审查通过后,准备纸质材料到提交有关部门盖章审查,并领取免税确认书。

  首次申报的企业在注册时应准备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成立时间、所在地、现有总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负债率、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产能、上一年(以申报日期为准)主要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利税等情况。

  三、工程申报材料及编制

  (一)核准手续办理

  工程申请核准,企业应编制工程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与相关附件报工程核准部门。企业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内资技改工程申请报告,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工程由企业委托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由企业委托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工程可以由企业委托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并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拟建工程情况;

  3、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清单;

  4、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5、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企业报送申请报告时,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附以下文件:

  1、工程需新选址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2、工程需新征土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用地预审意见;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文件的批复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资技改工程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3、工程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以及其;

  4、、节能、劳动安全措施;

  5、工程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名称、数量及金额,购置国产设备名称、数量及金额。

  企业报送外资技改工程申请报告时,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附以下文件: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工程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

  4、工程需新选址建设的,规划部门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

  5、工程需新征土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工程用地预审意见书;

  6、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工程备案手续办理

  工程办理备案,应提供以下文件:

  1、由企业填报的**省企业技术改造工程备案表;

  2、技术改造工程引进设备和采用国产设备清单;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工程免税及抵税确认

  (一)有关政策依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内资技改工程和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资技改工程,引进除《国内投资工程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的设备,可享受减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购置国产设备可享受抵免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需办理手续:技改工程办理引进设备减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需申请办理国家鼓励开展的内外资工程确认书;办理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需申请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工程确认书。现有外资企业技改工程办理引进设备减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需申请办理技术改造工程确认登记证明;办理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需申请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工程确认书。

  (三)办理流程:免税、抵税确认书或证明按工程投资额大小分别由国家发改委或省经贸委出具。

  内资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经贸委出具,5000万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出具。

  外资技改工程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由省经贸委出具,1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出具。

  内资技改工程申请办理工程确认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备案、核准文件;

  2、进口设备或国产设备清单;

  3、加盖工程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设备的委托招标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6、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外资技改工程申请办理工程确认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核准文件;

  2、进口设备或国产设备清单;

  3、加盖工程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外商企业证明;

  4、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设备的委托招标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向省经贸委申请办理工程确认书或证明,由工程单位逐级报市级经贸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主管部门(公司),经初审并在申请免税的设备清单上加盖公章后,报省经贸委。

  向国家申请办理的工程确认书或证明,由工程单位逐级正式行文报省经贸委,经省经贸委审核后,正式行文报国家发改委。

  (四)申报考前须知

  免税确认书采取一次确认清单方式,不得分批办理,并不得由工程法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

  确认书一经出具,原那么上不办理变更。在执行中如确需进行延期、增加用汇额度等事项变更的,需由经贸部门或中央、省属企业主管部门(公司)逐级报文提出申请,并提供已出具的免税确认书原件、调整事项前后比照表及其它有关说明材料,原发文机关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

  五、法律责任

  (一)工程申请单位以拆分工程、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核准、备案文件和确认书的,工程管理机关应依法撤消对该工程的核准、备案和确认文件。

  (二)对于未经核准、备案而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三)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免税确认书的,有关部门要停止办理相关手续,追缴免税税金,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对企业技改报表出现的拒报、迟报、瞒报和伪造现象,由统计部门依照《统计法》进行处分。

  (五)相关法律细那么请参照《**省企业技术改造工程节能评估审查暂行方法》(x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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