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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7篇

时间:2023-08-10 17:00:3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村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自治为基本原则、以制度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为特征的现代乡村治理。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理念转变

  传统乡村治理体制具有行政化、职能单一、规划不足等问题。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就必须进行思想理念上的转变,转变为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的理念。首先,要把市场机制引入乡村治理,鼓励乡村资源的开发和农民的创业。其次,要建立法制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依法治理农村社会矛盾。最后,要实现民主化,加强农村居民自治,让农民能够自主参与乡村治理。

  第二步:机制创新

  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还需推进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首先,要建立涵盖乡村治理所有方面的综合补贴机制,以鼓励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其次,要完善乡村治理先行示范区,以示范引领全区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最后,要采取多种形式,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引进专业化组织和人才,为乡村治理注入新能量。

  第三步: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建立健全乡村信息化平台,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的效率和质量。首先,要推进多样化信息服务,采用便捷的科技手段,让农民能够方便地获得农业信息、社会服务信息和政策信息。其次,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敏感信息要在实现便利的情况下保证农民个人安全和权利受到保护。最后,要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政府、媒体和普通民众都能够参与到信息化建设中来。

  总之,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党的中心工作之一。需要深入

  推进理念转变、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以便更好地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质量和效率,促进乡村经济文化的发展。

篇二: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篇三: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专题党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对农村的具体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阶段,社会转型正面临从传统乡土社会转向城乡社会的关键时期,乡村治理现代化变革亦迫在眉睫。如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良序善治事关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乡村治理在实践中通过矛盾倒逼机制、制度变迁机制和技术促进机制,实现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方式、秩序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快速转型,但同时也逐步显露了治理主体弱化、治理机制虚化、治理保障不到位等治理瓶颈或困境。应深刻认识和理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机制,着力破解乡村治理能力不强、动力不足、效果不明显等难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贯通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在历史、实践、未来等维度上都有其内在的逻辑。

  (一)历史层面:城乡融合化下的系统化治理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背景下,乡村治理必须充分关注城乡人口流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2021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6.2%,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意味着至少2.6亿人游走于城乡之间;另一方面,在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中,即便城镇化率达到75%,全国仍有3亿多人生活在乡村。所以,乡村治理在“人”的层面,既要关注乡村常住人口,又要关注尚未完成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同时部分城市居民在工作、生活模式上的“逆城镇化”,和部分城市老龄人口选择乡村田园式康养生活也应是乡村治理的考察范围。因此,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网格化治理,需要顺应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治理难度进行转换,适应转型期高度复杂的乡村治理需要,转向更加开放、包容的网络化治理,充分释放基层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潜能与活力,解决“纵向利用过度、横向协调不足”问题,实现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统一的善治,使乡村既可承载乡村居民的美好家园梦,也可承载已经“市民化”群体的田园牧歌梦。

  (二)实践层面:家庭结构变化下的精细化治理

  家庭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但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分别比2010年、2000年、1990年减少0.48人、0.82人、1.34人。家庭户规模的持续缩小,使得过去家庭所承载的文化传承、村民教化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功能日显弱化。尽管乡村家庭仍较多地存在“分户不分家”的情形,即实际上原来的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并未随着户籍的分开而割裂,但随着城乡流动的加速,这种天然的联系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作用越来越式微,同时“分户”家庭对乡村治理参与的意识和意愿日益弱化,而利益诉求却日益多元化。因此,要弥补治理单元相对缩小带来的“真空”,必须以更加精细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为导向,以更加精准化的服务为手段,整体上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三)时代层面:乡村数字化下的智慧化治理

  当前,数字化浪潮汹涌,在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尤其是要素配置方式和人际交互方式的同时,也成为促进社会资源共享和公共价值增值,缩小城乡差距、赋能乡村振兴的有力“加速器”。因此,推动乡村治理向智慧化转型,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以“互联网+党建”“移动议事厅”等方式为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和村务管理搭建信息平台,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方式为农民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二是提升乡村治理效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优化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等便民服务,在农村也能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提升农民办事便捷度。三是提振乡村治理活力,通过实施“雪亮工程”提升农民安全感,通过“乡村公众号”等形式推进村务公开,搭建数字化监督平台。未来,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化,数字化将进一步拉近时空距离,依托数字乡村建设,为乡村治理提供后发赶超、换道领跑的更多可能,实现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有机统一。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内在要求,全国各地围绕乡村治理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和模式,但仍然存在一些共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加以破解。

  (一)乡村治理基础“薄弱化”亟待扭转

  总体而言,乡村治理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尤其在组织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等方面亟待强化。一是组织基础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仍较软弱涣散,集体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措施不活、效果不佳,守摊思想严重,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弱且基层群团组织覆盖有空白,作用发挥有限;农村新型经济组

  织培育不够,普遍规模较小,辐射带动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多处于自发、零散状态,缺乏有效引导,普遍存在规模小、种类少、专业化不够、实力不强、组织网络不健全等问题,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民群众急需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还比较缺乏,服务效能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济基础薄弱。乡村产业发展层次偏低、集体经济偏弱,繁重的乡村治理任务容易陷入“无钱办事”的瓶颈和尴尬境地。三是社会基础薄弱。村民小组自治功能弱化,村民理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等“五老”人员作用发挥尚不充分;部分村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不规范,在村务监督上还存在不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

  (二)乡村治理主体“空心化”问题凸显

  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四空”和“三留守”问题依然突出,即“年轻人空、住房空、产业空、干部空”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问题并存,乡村治理人才流失,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一方面,乡村治理人才流失。近年来,虽然乡村干部待遇有所提高,职务与职级并行拓宽村支部书记上升通道,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出路”问题,但总体上看,乡村干部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待遇低、出路窄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岗位吸引力不大、干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人员流失严重,致使乡村治理干部储备总量不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社会治理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频发。另一方面,群众参与意愿偏低。目前,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是乡村治理的主要方式。村民参与村务决策,能够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但从部分地方实践来看,乡村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农民对村民自治、农村管理的参与度不

  高,对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评价也很低。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的推进过程中,产业有引进但农户参与意愿偏低,产业有发展但农户参与程度不深;人居环境有改善,但生态治理农户组织化程度不足;乡风文明进展速度较快,但农户活动参与度不高;乡村治理有提升,但未激发农户参与热情。

  (三)乡村治理手段“信息化”总体滞后

  尽管近年来数字乡村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乡村治理“智治”的要求相比,乡村治理手段“信息化”总体仍显滞后。一是统筹协调难度大,资源整合较困难。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涉及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局等30多个相关部门和县域所有乡镇,其中涉及大量保密数据,存在数据壁垒、部门数据互通难等问题,致使协调难度大。数据分散不统一,缺乏相关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等标准,各物联网设备或管理平台之间无法实现互联共享,信息数据完整性、关联度不高,碎片化严重,存在数据孤岛现象。二是专业人才匮乏,应用场景偏少。县、乡、村三级缺少专业建设人才、运营人才、数据维护人才,既懂农业技术又通信息化还熟悉乡村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奇缺,同时作为参与者和应用主体的村民的信息化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数字乡村主要是在农村电商、移动社交、数字娱乐等方面应用较多,在乡村数字治理方面应用还不够,存在管理平台功能单一、信息数据来源不足、信息化硬件设施相对不足等问题。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支持乏力。乡村治理信息化工作涉及面广、覆盖面大、建设时间长,所需资金量巨大,而近两年中央、省、市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总体较少,县级财政无法满足数字乡村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建设进展缓慢。同时,数字乡村投资大见效慢,短期收益

  不明显,各方政策支持尚不明朗,社会资本多处于观望状态,参与建设意愿不强。

  (四)乡村治理方式“行政化”倾向突出

  乡村治理及其现代化理应是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但在行政传导压力下,经由层层加码到乡(镇)政府“下压”至村委会,呈现“行政性下沉”,不仅压缩了乡村的自治空间,还对乡村的自治活力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一是治理方式单一。部分村落习惯于主要依靠行政资源开展工作,运用行政命令方式推进乡村治理,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二是依法治理水平还不够高。部分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存在明显的结果导向,认为只要能办成事,是否民主、有无程序都无所谓;部分基层工作者害怕影响集体利益、触及社会矛盾,对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想用不敢用;也有部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三是推进乡风文明力度不够。一些农村陈规陋习根深蒂固,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仍较为突出;部分地方群众大肆宣扬封建迷信,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移风易俗亟待加强。

  三、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确保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并实现效能转化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以“发展式增长”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我国发展目标已经从单纯追求“增长式发展”,转向更加重视发展成果的可及性,即物质资料生产必须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共享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相对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也更加突出了对“发展”的重视,即农村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和摆脱贫困,而是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社会治理也不是管治农民,而是如何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实现农民的发展权益。换言之,振兴乡村就是避免无发展的增长,通过“发展式增长”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性改善民生,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社会共治治理路径,确定广泛参与和共同受益的社会治理总目标,使人民生产和生活相得益彰,各得其所。因而,从发展目标指向来说,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是一脉相承的。

  (二)以“自治活力”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治理主体的主动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自觉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乡村整体自治水平逐步提升,乡村振兴才能最终实现“治理有效”。从动力机制来说,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应该是农民的自身需求,因而乡村振兴必须是基层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振兴,是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充分保障、基层群众建设热情充分迸发、基层社会活力充分涌现的振兴,是一种自下而上、由农民自我完善需求等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所推动的自我振兴、可持续振兴。

  (三)以“协调治理”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资源禀赋各异,类型多样,乡村人口分布和发展需求也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坚持协调理念,通过政策融合、产业融合、资源融合、人才融合,将人的需求与支持这些需求的资源结合起来。同时,也要把乡村资源利用好保护好。

  其一,农村政策既要补短板、强弱项,不搞“一刀切”、平均用力,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其二,农村产业既要坚持农业产业化方向,不搞以工代农,也要拒绝低附加值产业链的变相转移,破坏乡村经济属性;其三,农村文化既要避免硬性模仿、移植、嫁接城市文化,也要防止低俗网络文化蔓延影响,坚持挖掘乡村历史和本土文化资源,通过乡村记忆工程留住乡音、乡忆、乡愁,打造乡村本土文化品牌;其四,农村治理既要坚持村民主体意识,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也要以民主自治和议事协商培育乡村治理共同体;其五,农村资源利用既要坚持生态优先,抵制以生态破坏为代价的产业侵入与产业转移,保护绿水青山,也要维护乡村可持续发展基础及其祥和的乡土生活根基。

  (四)以“共治共享”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是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良性互动的治理,是共治共享。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全面发展理念,才能真正做到人的需求与资源支持相互适应,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此,一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农民发展和本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实现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并举;二是重视农民对乡村振兴政策实施效果的反馈,及时更新发展规划,充实、调整执行方案和行动策略,为农民自觉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有效通道,逐步形成乡村治理人人参与、治理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确保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落地、开花和结果,造福于农民,造福于乡村。

篇四: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摘要:近些年,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同时也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中所必须考虑的一方面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应该对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做好有效的应对和解决,以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构建良好的基础和支持。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建议

  引言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极大地促进了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这已经成为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推动力量。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视角,加强乡村治理法治化,可以贯彻落实好法治,德治以及自治等原则,确保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性,不断提高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进而将乡村基层治理法制化建设提升到全新的高度和深度。

  1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困境

  1.1乡村治理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农村治理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与农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绝大部分地区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办法。但是制定出台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质量上存在参差不齐现象,一些地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更迭缓慢,甚至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些地方制定出台后就长期搁置不用,成为摆设。这必然导致出现无法可依或者不好操作的制度及运行机制的尴尬局面,也缺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层面进行推广的较完善的立法形成机制。

  1.2主体缺位现象比较严重

  在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结合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地方注重治理实践,尤其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现已经形成了农村社会的治理工作格局,也形成了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其中,政府发挥着主导性地位,而且公众的参与程度也比较高,对制度优势予以了充分的体现,也促进了不同社会主体在乡村治理中作用的发挥。但是在实际上,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主体缺位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这与“三化”问题是密不可分的,而且行业组织的发育程度也严重不足,功能的单一性比较显著,一定程度上使农村党组织与党员出现了严重的脱离现象,村委会和村民也没有整合在一起。

  2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2.1坚持立法先行,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

  2.1.1完善乡村治理立法和制度体系

  根据农村治理形势的变化,在乡规民约和地方性规范层面进行合法性审查与适当调整。比如,根据位阶的高低,依法审查和清理国家法律与地方性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乡规民约之间的关系,相关条文有无抵触,凡是有抵触的条文一律修正。可以由基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指导出台村级管理制度汇编,规范完善包括会议制度、村务财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土地承包等制度和章程,为乡村实现法治化治理提供基础框架。

  2.1.2建立乡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

  广泛吸纳社会精英有序参与决策和监督,完善法制研讨工作机构,协助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党政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成立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工作机构,召集职能部门、法律专家,就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开展风险评估,以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厚植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理念。

  2.2着眼重心下移,不断健全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制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围绕乡村治理法治化,我们要把问题消化在基层,把纠纷调处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要重点开展送人才下乡、送政策下乡和普法下乡活动,推动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公共服务下基层,把源头管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基层决策机制、风险评估机制、民意吸纳评估机制、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妥善有效合法解决农村社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显性矛盾,牢牢掌握基层治理法治的主动权。

  2.3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明确提出了对干部群众的素质要求。要想确保乡村治理法治化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将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树立起来,并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首先,要提高对树立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的高度重视,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党员,干部和老师等,必须要做到懂法用法,将法治思维树立起来。其次,提高对公正执法的高度重视,借助执法公正,可以将法治体现出来,要想对农村法治中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必须要将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化,将公平性和正义性充分体现出来。

  2.4实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

  2.4.1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利用村民开会、看电影、赶集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组织宣传法治文化的戏曲、小品、微电影等文艺演出,让法律入耳入心。加大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让行政执法人员进农村宣传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采取硬指标进行考核验收;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利用律师驻村平台充分发挥驻村律师提供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传播法律知识。经常性开展送法入户、法律赶大集、法制进校园等活动。

  2.4.2壮大法治宣传队伍

  制定出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在农村两委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乡贤能人、青少年等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创建农村法治中心户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及农民法治学校,安排“法律明白人”以村民喜闻乐见形式宣传法律,增强普法实效。

  2.5培育乡村法治文化环境

  法治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精神支持和内在动力,有利于农民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法律意识。乡村治理法治化以培育法治文化为基础,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彻底改变“人治”思想。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要改变“人治”观念,在乡村树立“法治的信仰”,尊重法律权威,坚持公平正义理念,让法律深入人心,确立以法治解决矛盾的主要方式,使农民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第二,营造法治文化环境。营造法治文化环境,要大胆借签、吸收发达地区法治文化成果,创新法治文化观念。营造乡村法治文化环境还需要注重乡村本土文化,因势利导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挖掘农村法制文化资源,将农村自然法精神与国家成文法体系有机融合培育本土法治精神。第三,政府要在培育法治文化环境中发挥主体能动作为。政府作为培育法

  治文化的主体力量,要培养农民对法律的信任感,为培育法治文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结语

  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对于法律化治理形成更高的认识,并且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农村地区法制化方面的诸多问题给予有效地解决和控制,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真正地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多方面权益。

  参考文献:

  [1]朱华丽.乡村振兴战略下广西边境民族地区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研究[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30(01):94-99.[2]郑会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研究[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8,(06):37-41.[3]杨建军.善治目标下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及有效路径[J].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03):58-61.

  [4]袁金辉.

  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研究

  -

  基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分析[J].

  理论探讨,2010(01):28-31.

篇五: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方面特色经验做法

  乡村治理方面的特色经验做法是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采用了一些独特的方法和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经验做法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乡村治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乡村治理方面的特色经验做法之一是注重基层民主建设。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村民自治,让村民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中来,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同时,要加强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的建设,让村民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推动乡村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乡村治理方面的特色经验做法之二是注重文化传承和创新。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注重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挖掘和发掘乡村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高乡村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要注重创新,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和科技化,引入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乡村治理方面的特色经验做法之三是注重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强农业生态化、产业绿色化、生活环境美化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乡村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乡村治理方面的特色经验做法是多方面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只有不断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才能推动乡村振兴战

  略的实施,实现乡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篇六: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现代商贸工业]

  Modem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困境和对策李娟娟(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00)摘

  要:乡村治,天下安。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要求乡村治理实现治理有效,但是,当前我国乡村治理存在法

  治缺失、行政化、空心化等困境,这些困境不破解,就谈不上实现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解决乡村治理

  难题,可以从思想、制度、经济、人才四个方面齐发力,四管齐下破解困境,实现振兴。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困境;对策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

  doi:10.

  19311/j.

  cnki.

  1672-3198.

  2021.

  07.

  010德治方面,农村地区主要表现为德治力量小,德治本是

  1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的要求党和国家十分关心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进入新

  农村的优势,但当前这种优势不仅不存在,还成了乡村

  治理过程中一种局限。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奢靡之

  时代,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

  可以说,乡

  村

  的发

  展

  质

  量

  就

  直

  接

  影

  响

  着

  我

  国

  的现

  风、攀比之风、懒惰之风等种种不良社会风气流入农

  代化水平和质量,现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好比

  村,造成道德下滑,乡风败坏,德治力量被严重削减。2.2治理方式困境: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不适应新时代

  乡村治理现代化要求给乡村下了一场及时雨,让乡村发展焕发生机和活力。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

  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治理有效”是推动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乡村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乡村振兴的保障性要素和关键性环节。打铁还需自身

  而现在已经转换为“半熟人社会”,"乡土中国”转变为

  “城乡中国”。我国传统乡村治理方式采用的是正式村

  硬,乡村振兴有国家政策支持之外,更需要乡村自身增

  强治理能力。因此,要走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就必须

  民自治与非正式乡村德治相结合的模式当前这种模式

  要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把握好乡村治理关键环节。乡

  已日益凸显出其局限性。新时代乡村社会矛盾更加尖

  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无乡村善治,必无乡村振兴。锐,乡村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单一”利益主体变为“多

  元”利益主体,《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再加上乡村社会

  流动性加大,旧模式已经不适应新要求。因此,必须转

  变传统的治理模式,创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2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与挑战2.1治理内容困境:自治水平低,法治意识弱,德治力

  量小2.3治理体制困境:乡村治理“行政化”现象明显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是践行村民自己当家做主

  的村民自治制度。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差,大多数人

  还在为基本生活愁苦,而对于自治和权利表达关心较

  在实际生活中,村民往往忽视了自治的权利,忘记

  了自己是主人这个身份,村治演变出“行政化”现象。

  在乡村社会里,大多数村民都会有“官本位”思想,即便

  知道是村民自治制度,但依旧会认为“村长”"村支书”

  “村组长”等是“官”,在日常工作中会习惯按指令行事,

  少。绝大部分村民并不关心政治生活,持有一种自治

  消极、政治冷漠的态度,这导致自治效果大打折扣。自

  治需要文化基

  础,显

  然

  在

  这

  方

  面

  农

  村

  的硬

  件

  设

  施

  并

  不

  扎实,村民受教育程度低,对自治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

  习惯把自己当下级,坚决服从上级命令,忽视掉自治、自主、自决、自裁。从成文制度来看,村民委员会起到

  的是一个桥梁和中间人的作用,主要是负责将政府和

  够深刻,简单的认为自治就是想管什么就管什么、想怎

  么管就怎么管。这导致村民自治主体被歪曲,出现“一

  人之治”的不正常现象;导致村民自治功能行政化和经

  村民连接起来,但是在农村政治实践中,乡镇政府把村

  委会当下级组织,将其“行政化”,把“指导”变为“领

  导”。乡镇政府对于各村来说就是“一肩挑”一言堂”,济化;导致村民自治权力异质化,居心不良之人乘机大

  行腐败之风。先天的缺陷,再加上后天条件的不足,乡

  村治理自治水平低,自治形势严峻。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村干部和村民就变成了下属,村

  干部既从身份上成了“行政化”,也从行为上成了“行政

  化”。普遍“行政化”歪曲了村民自治性质,导致乡村治

  理难度加大.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一些

  村民遇事仍然相信迷信而拒绝科学,法制观念和法治

  意识薄弱,不信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比比皆是。当

  2.4治理主体困境:乡村“空心化”严重,治理主体

  缺失前我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而农村的种种

  “不法行为”与此相悖,不符合乡村治理法治要求。在

  在农村,大多数村民以农业为生,但农业经营成本

  作者简介:李娟娟(1995—),女,汉族,贵州盘州人,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

  究方向:民族政治学。现代商贸工业丄2021年第7期

  1?

  区域发展高、历时长、收入低,农村本土资源和条件不能为当地

  村民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村民为寻求更好的发展纷

  纷选择离开农村,涌向大城市。外面世界繁华现代,与

  朴素简单的乡村社会截然不同,城市强大的“虹吸效

  应”吸引了乡村大量的人才、技术和资金,致使资源流

  失。随着乡村“空心化”加剧,大多数农村地区只见楼

  房高起,却不见人群居住,往往只有过年过节时农村人

  口会大量返乡,节日一过村又成了“空心村”,这种节假

  性的人口流动深深影响着乡村治理效果,甚至会加剧

  乡村治理难度。乡村治理,毋庸置疑,治理的主体是村

  民,服务的对象也是村民,但人口的流失和流动,使得

  乡村治理主体缺位。留在乡村的“三留守”人员,他们

  整体文化程度低,公民意识不强,政治参与消极,乡村

  治理主动性低,即便有心也无力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

  发展。乡村严重“空心化”,导致乡村主体自治缺位,使

  农村基层自治工作难以有序开展、乡村集体事务管理

  监督时常流于形式。3破解乡村治理困境,实现乡村全面振兴3.1思想路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部分,其治理好坏与

  国家命运发展休戚相关。破解困境,实现振兴,首先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一要坚

  持党的政治领导,始终坚定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

  始终坚定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路线。二要坚持党的组

  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人员调配、职位安排、职责分工等

  工作要坚决服从党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建设。

  三要坚持

  党的思想领导,思想牢固是重点,必须坚定“四个意

  识”,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乡村治理工作的思想战线。3.

  2制度路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

  理体系乡村治理是一项兼具复杂性和系统性的长期工

  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结合当下的新形势,制定一套

  与时俱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

  出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结合

  乡村治理体系,不是简单的“1+

  +

  1”,而是系统、要

  素、环境、结构、功能的重新生成,是一种深度融合和整

  体推进,深刻地体现出系统性和总体性特征。“三治融

  合”不能搞还原论,不能分而治之,而要坚持整体论,通

  盘设计、统筹兼顾,将“三治”融合到全部基层社会治理

  工作中。“三治”是内容,融合”是精髓,要精准把握自

  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支撑的基本原则,才能

  达到“三治,,实质融合,才能真正达到“3X3X3”的治理

  效果。3.3经济路径: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夯实乡村治理物

  质基础经济是基础,进入新时代,发展乡村经济必须要

  2现代商贸工业I

  2021年第7期抓住政策优势,立足于本土资源,走乡村特色经济发

  展道路。发展乡村特色经济,必须要以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为指导,促进农村经济高速度、高质量

  发展。必须要坚持经济与生态平衡发展,经济收入增

  长的同时又有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必须要立足于本

  土文化,大力引进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

  ”的数字

  经济,与时代接轨。唯有经济扎实,才能保证乡村振

  兴持续发展。3.4人才路径:立足于新乡贤文化,引进新乡贤人才

  参与乡村治理“空心化”导致乡村治理的主体缺失。因此,必须

  要引导农村人力资源回流,立足于新乡贤文化,引进新

  乡贤人才参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人才振

  兴,新乡贤作为“有学识、有人脉、有能力、有资源”的能

  人群体,对实现“治理有效”发挥引领作用。乡贤文化

  是地域性的精神文化,是扎根于乡村本土社会的文化,

  具有贤、诚等特点,推进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培育文

  明乡风,乡村富裕发展。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人情、人

  文,立足于本村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思、乡愁来吸引和

  凝集各方成功人士返乡并投入乡村治理中,是乡村治

  理的另一创新之举。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具有浓浓

  的家乡情怀,新乡贤的回归能为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

  带来新的技术、人才和资金,能有力促进乡村振兴。乡

  村治理要依靠内生性自治,这种内生性主要是来源于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新乡贤的回归能加强这种联系,增

  强内生性,有助于重建乡村治理秩序。新乡贤既有对

  乡村社会的独特情怀,又有新思想、新理念、新价值,他

  们参与乡村治理能更好的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总之,乡村振兴背景下,必须要从思想、制度、经

  济、人才四个方面入手,全力破解乡村治理困境,为实

  现乡村振兴创造善治环境,只有达到乡村善治,才能有

  序推进乡村振兴。参考文献[]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

  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

  人民日报,2017-10-28.[]刘守英,王一鸽.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中国转型的乡村变迁视

  角:J].管理世界,2018,(10).[]唐皇凤,汪燕.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生

  成逻辑与优化路径:J].河南社会科学,2020,(06).[4]左停,李卓.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有效治理的新格局[J].云南社会科学,2019.[]邓建华.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J].天津

  行政学院学报,2018.[]陈松友,卢亮亮.自治、法治与德治: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逻

  辑与实践指向[].行政论坛,2020,27(01).[7]郁建兴,任杰.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法治与德治:J].学术

  月刊,2018.[]彭晓旭.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内在机理与实践逻辑:以广东Z

  村为例: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0,(04).

篇七: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

  

  政治与法律丨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困境及解决路径程颖宜?(中共河南省安阳市委党校?河南安阳?455000)【摘?要】?文章以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出发点,分析了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的困境,如法制不健全、法制意识淡薄、法治队伍力量薄弱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科学立法,逐步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理解和认识法治化的意义;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系。【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化;困境;路径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所在。一方面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最为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在乡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不高,法治意识淡薄,法治力量不足,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地带,乡村治理法治化难度大,任务艰巨。另外一方面,基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所在,基层干部在基层法治化实施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可以有效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内涵,使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那么,在当前的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中存在哪些困境,该如何解决呢?本文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一、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1、乡村治理法律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农村治理也已经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在农村治理中除了国家所制定的《宪法》之外,还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但实际上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层干部文化水平高低不同,因此所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质量可谓是参差不齐,如部分经济发展落后,偏远的山区地区的章程以及村规民约的更迭速度相对来说比较缓慢,所制定的部分村规甚至存在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问题,同时还有部分地区所制定的法规政策只是纸上谈兵,没有真正的应用到实践中。2、乡村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治理的理念乡村治理法治化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基层领导干部推行相关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带领广大村民积极的践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言行。但实际上许多乡村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是比较淡薄的,乡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以及守法的意识不强,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比较差。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因为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他们对于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平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要么是以权压人,要么是讲人情、讲关系,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在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时,前瞻意识并不是很强。二是因为法治宣传效果不佳,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不是很强。当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存在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的现象,农村以老人和儿童为主,而老年人的文化素养本身就比较低,他们对于一些新知识、新思想的接受速度相对比较慢,在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时,必须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贴近性,这样才能真正的将法律知识渗透到村民心中,但实际上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显然缺乏这种认识。[1]3、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力量薄弱乡镇公检法司力量和行政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在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问题一直都比较突出,许多基层司法机关都存在工作人员不足,素质不高、人员老化以及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相对来说比较薄弱,这种现象长期持续下去,容易导致基层法治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比如说国家针对乡村治理法治化推行各项制度的时候,所制定的一些配套方案以及法律事实细则,由于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力量薄弱,在推行过程中不够深入彻底,这也是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二、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解决方法针对上文中提到的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入手予以解决:1、科学立法,逐步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加强立法是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基础所在。在具体立法过程中,首先负责制定乡村治理法规的工作人员,要对所在乡村的基本发展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要熟悉宪法的各项条款,这样才能制定出有特色、可操作性强,不容易被村民抵触的基层法规。其次,可以对乡村法规体系实施动态化的管理,一方面需要结合农村治理形势的变化,不断的调整乡规民约的内容,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适时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帮助基层干部更好的借助法律管理乡村日常事务,解决矛盾纠纷。另外一方面,针对一些已经修定的,与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当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做出新的调整。最后,要理清乡村法规体系之间的关系。如乡村的乡规民约、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在乡村矛盾和纠纷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究竟该依从哪些法规,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2]2、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乡村治理法治化并非是基层干部或者是政府机关单方面的责任,其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需要乡村群众的积极配合,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了更好的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建立乡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借助该委员会广泛的吸纳更多的社会精英参与到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中,为其出谋划策,并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保证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推行各项新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一些重大性问题时,要具有风险意识,分析相关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对当地社会以及居民生活造成的正负面影响,进而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此外,还需加强基层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法制机构的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为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转型出谋划策。3、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我国乡村数量多,分布比较分散、覆盖面广,因此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而这对于乡村治理法治队伍实际上也提出了相对比较高的要求,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同时还需准确的把握各个乡村的习俗以及经济文化发展情况,这样在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时,才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想更好的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治队伍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更多优秀的高素质人才,整合资源,适当的进行村组合并,解决当前法治化治理中存在(下转第55页)的缺点和不足。[3]80新西部NEWWEST2020年04月中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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