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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办法草案5篇

时间:2023-08-11 17:1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AdministrativeProceduresd

  管

  理

  办

  法

  党支部大会推举方法(草案)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规章》和《中国共产党底层组织推举作业暂行条例》,制定本推举方法。

  二、推举党支部委员由党支部大会推举产生。

  三、依据《关于做好底层党组织换届推举作业的告诉》精力,党员超越7名、缺乏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越7名,设书记1名。结合单位实践,拟设支部委员

  名,按差额20%,确认支委委员提名人准备人选为

  名。

  四、支部委员提名人主张名单,均由支部充沛酝酿、提名、引荐,重复听取定见,最终会集大都党员的定见,由支部确认了支部委员提名人准备人选名单。现已报请XXX公司党委检查赞同,提交大会进行正式差额推举。

  五、大会推举选用无记名投票方法,提名人依照姓氏笔画为序摆放。支部委员提名人准备人选,由党支部大会直接采纳提名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推举方法进行正式推举。

  六、支部委员正式推举,在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和计票。

  七、在正式推举时,参与推举的党员有必要超越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正式推举。回收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宣告的选票数,推举有用;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宣告的选票数,推举无效,应从头进行推举。

  八、进行推举时,被推举人取得的拥护票超越实到会有推举权代表人数的一半,方能中选。中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停止;如得票数持平不能确认中选人时,应就票数持平的被推举人从头投票,得票多的中选。中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乏的名额能够在得票未超越对折的被推举人中从头推举产生。

  九、参与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提名人表明拥护、不拥护、放弃或另选别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托付别人代为投票。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提名人,赞同的在其名字上面的方格内划“Ο”,不赞同的划“×”,放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别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名字,并在其名字上方的空格栏内齐截个“Ο”,不然,所选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报废。

  十、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次序是:首要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党员顺次投票。

  十一、推举设监票、计票人

  名,其间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票、计票人由支部提名,提请大会经过。已提名作为支委提名人的,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十二、大会推举成果,由监票人向大会陈述。中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告。

  十三、本推举方法经本次支部大会经过后收效。

篇二: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

  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票上的符号部分不清部分无效,全部不清全部无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九、大会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总监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支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上届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届支委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请示xx机关党委,并征求党员意见后决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二)1、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务手册》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从3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2名成员。

  3、本支部正式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按照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5、如赞成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右方的方格内画“√”,不同意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被选举人必须是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必须在选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举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名额2人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2人为废票。

  6、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2人为止;如果后几名候选人虽得票超过半数,但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若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应选名额2人时,则对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再未通过半数,则原超过半数的当选,空缺名额待以后再进行增补。

  7、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从本支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8、本选举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

  一、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然后,由委员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xx乡党委批准,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提名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

  五、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与乡党委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乡党委批准后,提交村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九、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村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

  十、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镇党委决定。

  中国共产党xx乡支部委员会

篇三: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例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若副书记有2人及以上,则副书记的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年×月×日

篇四: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应分别有选举办法。下面给出的是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样例,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可参照此办法,对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XX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3.经XX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X名,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名,应选X名,差额X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4.XX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XX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参加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现场填写选票、投票。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不能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6.进行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选票统一印刷。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画“╳”的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8.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不低于20%的差额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另行选举。如果选举后仍不够应选名额,但已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讨论且多数选举人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

  9.选举设监票人X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由党支部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党支部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0.选举党支部委员的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11.党支部委员的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党支部委员的当选结果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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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

  举工作人员。

  十、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一、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乐东县直属机关党委批复。

  十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采取无记名的方式等额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各委员的分工。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审议,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的其它事项,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一、党支部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1.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写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集体研究,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二是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的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和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必须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本支部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体的呼声和要求。

  (5)确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要明确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选举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2.选举程序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誊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和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和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第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第二,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第三,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四,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第五,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第六,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第七,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自己落选,寻找自己落选的原因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更好地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选举工作按照学习动员部署、提名推荐、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上报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四条

  凡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党员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五条

  填写选票时,选举人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空格栏内画“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空格栏内画“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后空格栏内画“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书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第六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

  于应选人数时,以票数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第七条

  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正式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对选票进行清点和计票。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当场宣布候选人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九条

  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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