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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范本(6篇)

时间:2023-08-16 09:54: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范本(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范本(6篇)

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6篇

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篇1

教育局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县教育局关于在本局执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局干部遵照执行,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在制度上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对本局所行使行政许可行为中涉及裁量权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编制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裁量权事项目录。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规范许可与非许可事项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34号)文件精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认真填写了《网上审批事项规范表》、《审批事项汇总表》上报给县审管办,并落实张淑芬为行政审批中心教育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行政许可事项的执法依据梳理,明确我局执行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审批,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等4个行政审批项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县实际及执行审批项目中得到的经验进一步简化了申报材料,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工作效率。

公开政务,接受监督

我局在教育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机关即办事项规范表、县教育局机关科室A、B岗规范表,印发了便民服务卡在三一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咨询台、行政审批窗口等场所对外发放,让社会各界知晓本机关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需要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提高行政能力,做好档案整理

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按法律规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教育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规范事务办理时限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年度,我局根据法制办《关于开展年度案卷评查的重要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案卷整理工作。通过行政审批案卷的归档整理,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的取证环节,优化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了各类文书证明的制作,按照相关要求装订出合格的案卷并进行归档。

做好法制教育,落实依法执教

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廉洁从教的要求贯穿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开展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教职工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遵纪守法。针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开展培训活动,进一步完善各校两周一次的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通过警示教育、开展讲座等方式,从而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的规范性。把治理教育乱收费放在纠风工作的首要位置,联合县纠风办、物价局开展了春、秋季收费公示制等落实情况检查;
认真开展城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肃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小金库”的滋生环境。如今已连续十年保持教育收费零投诉。其次,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监察工作。加强对高考、成考、自考等考试的巡查,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参与重点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实施过程、程序监督;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介入考察、测评,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积极开展对新教师招录、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的监督,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篇2

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查报告

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文明委、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四五”普法,狠抓干警队伍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按照《金昌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职责目标,认真开展对照自查,认为符合精神文明单位的达标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雷打不动,组织全体干警系统学习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精神等。6月29日,我局又组织全局干警赴武威68303部队参观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今年,我们还继续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学习“任长霞同志先进事迹活动”,通过开座谈会、讲心得、记读书笔记、写论文等形式,将学习内容融入具体工作中,使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注重业务素质的提高和文化知识的学习。我局一贯注重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干警通过参加函授、自学考试等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今年,我局又有12名干警通过了甘肃政法学院的本科班学习考试,并将于年内拿到毕业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我局都能尽快组织全局干警学习掌握,例如对今年的新颁布的《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局都已组织安排了学习培训,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照《行政许可法》清理了涉及到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事项。我们还将在近期专门组织关于“项目管理知识”和“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班。通过以上措施,优化了干警文化知识结构,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在局机关形成了勤学苦练、重视知识的浓厚氛围,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三)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营造坚固的精神堡垒。我局在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文化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逐步健全并始终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各项党务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党章》、增强党性”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讨论。今年,我局支部进行了改选,并将对党小组进行重新划分;
安排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班;
完成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
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并上报了机关工委要求的17个热点问题的调研材料和报表。全体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向心力明显增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锻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我局历来重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防患于未然,花大力气抓反腐倡廉教育。今年自两个“条例”颁布以来,我局组织了近一个月的自学,还特地邀请党校副校长赵建春同志为全局干警专题辅导两个“条例”,并将学习两个“条例”作为一项系列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教育中,我们力求避免空洞的说教,利用案例和事实,采取观看图片、影片等多种形式,通过座谈交流使廉洁自律的意识深入每一个干警心中。另一方面,我局纪检部门对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及时填写廉政档案、更新有关信息,纪检工作长抓不懈。多年来,我局无任何干警违纪违法,锻造了过硬的队伍。

(五)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我局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201X年至今,我局先后被省、市、区命名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严打”、“计划生育”、“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近两年,受到省司法行政系统、市、县(区)表彰先进个人23人(次)。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我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局内形成了赶超学比、争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综合治理工作

(一)全面落实“四五”普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检验“四五”普法效果的关键一年。5月21日,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的统一安排,我们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志坚教授为全市500名副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局与市电视台公共频道合办的《与法同行》栏目130余期,已成为我市收视率最高的栏目之一。为了贯彻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努力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联合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整和重新聘任,充实了力量,做到法制课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在学生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为全市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征订了普法学习资料300多册,编印发放宣传资料201X余份,法律问答500份,举办法制讲座3次,尤其是组织服刑人员到部分中小学校进行“现身说法”专题法制报告会8场(次),通过以身讲法、以案说法,警示广大青少年抵制侵害,预防犯罪。期间,近一万多名中小学生接受了教育,在师生心灵深处引起了强烈震撼,收

page到了良好效果。

(二)积极配合“严打”斗争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规范、引导和震慑作用,在“6,26”世界禁毒日,制作了专题片《瘾君子的“毒”白》在电视台播放,并配合市公安局在市人民文化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民间纠纷排查和重点治理扎实有效,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围绕农村水事、土地承包、征用等问题,我们重点排查了有碍生产经营、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制止了多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民调组织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边处理,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710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1起,平息集体上访事件15起,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1696起,调解成功率98%。司法所建设在人员编制上有了大的进展,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了帮教目标责任制,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安置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正式挂牌,各项制度已经健全,截止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370人(次),接待来访81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6起,代写法律文书32份.

(四)公证、律师工作健康发展,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公证、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把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积极为企业改制、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公证证源逐步拓宽,公证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年初至六月共办理公证事项1702件,超额完成任务1

3.5%,公证质量进一步提高,公证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较好地发挥了公证机关的各项职能作用;
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管理更加规范.今年5月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已进入第二阶段,效果良好.今年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0家,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229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108起,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起。

三、双拥及其它工作双拥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切实落实《金昌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实施细则》,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近年来,我们以普法为重点,注重加强军民双边交流,多次主动为驻全部队讲法制课,配合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提高官兵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军民共建双拥城的自觉性。为了让广大干警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我局决定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结束后组织文体活动,内容涉及扑克、象棋、跳棋、排球、篮球、乒乓球、跳绳等方面,并制定了一系列比赛和奖励办法,深受广大干警欢迎。展现了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在环境卫生方面,我们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本单位和全市的环境卫生、义务劳动等各项活动.为创造一个文明、清洁的工作环境,我们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保持了单位内外常年干净、整洁,切实做到了“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今年,我们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建了围墙,刷新了护栏,整饬了花草,美化了工作环境。除此之外,我们还积极响应市委、政府号召,组织全体干警到北部绿色长廊、双湾等地义务植树,参加市爱卫会组织的清除城市垃圾等活动。在计划生育方面,我局始终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时填报各项报表,几年来无一多生、超生现象发生。

总之,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新华路街道党委的关心与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也进入了金昌市文明行业,经过自评为良好。但是由于受基础设施差、资金短缺等因素的制约,我局硬件设施的建设上与其他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知难而进,创新图存,以积极的姿态去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向新的更高的台阶迈进。

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篇3


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20**年我局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五到位”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系列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党组专题讨论研究。局党组平均每月一次专题会,讨论研究队伍作风建设,尤其是七月份以来,可以说是逢会必研究作风问题、队伍建设;
成立领导小组。市司法局成立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领导小组、作风建设暨警示教育领导小组、机关效能明察暗访领导小组等在内的正风肃纪类领导小组5个,在系统内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6次;
加强考核督查。将作风建设和日常效能建设纳入年终科室和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开展一次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并以局简报形式在系统内通报。

二是学习指导到位。加强全员警示教育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全员作风建设专题学习会34场次,学习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铁规”、“禁令”及各类典型案例25个,局机关出台作风建设类文件11个,作风建设学习指导力度前所未有;
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利用每月一次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央和全省有关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的方针政策,今年以来,理论中心作风建设类学习达7次,占已学次数的70%;
强化分类指导,确保学习效果。根据系统内的人员结合和岗位特点,坚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的方针,局机关党委负责下属各支部的党员教育管理、基层科负责下属各司法所的人员教育管理、律协协会负责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教育指导等等,确保了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思想剖析到位。以“‘鸡毛换糖’再出发”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巧设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思想剖析活动。举办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读书沙龙,通过不同的对象设置不同的讨论课题,鼓励参与者畅谈思路、主动担当,提高司法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开展“‘鸡毛换糖’再出发、干部能力再提升”中层干部“九问”演讲比赛,通过对不同主题的回答,切实解决不同群体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树立干部的危机意识和前列意识;
举行“传承鸡毛换糖精神,打造升级版”专题报告会,激发干部的工作和创业热情。这次活动中,司法行政系统召开了各个层次的讨论会26场次,上报心得体会60余篇,撰写演讲稿(9篇)。

四是问题梳理到位。针对这次自上而下开展的正风肃纪活动,市司法局通过各类讨论会、座谈会、剖析会、汇报会、交流会等,广征民意、深入基层、倾听民情,共梳理出了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三大块16个,从基础工作到业务工作、从常规工作到特色工作、从队伍的建设到业务的拓展、从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到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从点上工作的突破到面上工作的推进,分析的面面俱到、入情入理;
市司法局党组对照“三定”方案和服务对象,对司法系统在执法理念、服务作风、工作纪律、监督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也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梳理,对下一步作风建设的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是措施整改到位。为在短时间内达到正风提效、科学履职的目标。市司法局积极作为,制定了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是重新编制职权目录,对各业务科室所行使的职权进一步明确权力范围,并根据梳理的权力事项,编制局各业务科室岗位责任书和工作流程书;
绘制审批流程。公布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审批、运行流程图,明确办(受)理程序、时限、责任人等要素,加强和完善权力内控体系建设;
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监督,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监督,科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有效监督的机制;
强化风险防控。要求局纪检组织对关键岗位、责任岗位、风险点及其预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定期督查,完善对内、对外公开制度,确保权利阳光运行;
加强效能建设监督检查。成立效能检查明察暗访工作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实现大提升。

二、抓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一是严把用人关,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12名中层干部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等程序公开竞聘上岗,与此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是坚持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局党组每年开展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局领导和局中层干部每年写出书面述职述廉的工作报告,结合年终个人考评一并进行,并在全体干部中分发干部测评表,对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进行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商城20**-20**年实施方案》,认真制订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25条意见”以及市委三十条规定、“十个严禁”,坚决反对“四风”,远离酒局、牌局,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事必躬亲,狠抓司法行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亲自部署统筹兼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现状,专题分析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全员作风建设专题学习会34场次,为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明确分工合力共举。根据责任制分工和牵头单位及协办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落实了具体主管人、参与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形成强大合力。

三是认真做好考核监督。首先,牵头制定了《市司法局科室(单位)考绩法(试行)》和《市司法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机关干部考核相结合,与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相挂钩。其次,在实践中与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紧密结合,从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入手,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第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题汇报,落实整改措施,并且在班子内部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纠正存在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局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四是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不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经常深入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搞特权,教育督促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严格执行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不参与娱乐活动,坚决反对赌博,自党维护党在群众在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坚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司法行政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构建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为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现将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组织机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对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教育预防、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一年的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制定了《市司法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下发并与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各所(处)负责人签订,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在全系统就形成了一个“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在司法行政队伍中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正面学习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市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
二是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
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四是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规定以及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禁令规定;
五是学习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
六是学习中共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的实施意见;
七是学习了李佳、谢帮知同志在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等。加强日常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及时提醒,教育警醒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醒、自励、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对于常规性、业务性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和调动一般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规定。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市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从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窗口服务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公正执法情况和履职服务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回访抽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反馈,同时抓好社会评价提出建议的落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我局制定了《市司法局建立健全惩访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每年进行任务分解,组织了专门的人员和力量,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20**年6月,正式建立了《市司法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了从“拒防教育体系、源头防腐体系、惩戒警示体系、推进发展体系”四大体系方面的55项制度和机制。今年调整了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着手谋划下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

(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风险表现形式进行排查登记,有针对性性地制定了监督防范措施;
对科室以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找出了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进行了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加强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的监督检查、回访当事人、开设投诉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管理,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打好预防针,从源头遏制和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对出现问题的同志及时予以警醒教育、诫勉谈话、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七)认真开展以“解放思想、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活动为载体的“为民务实清廉”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激励动员作用,坚持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和思想交流,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以“解放思想、改进方法、转变作风”为要求,制定下发市司法局《纪律作风巡查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四要十不准”》、《严肃纪律作风七项规定》,切实整治“庸、懒、散、浮”问题。以“改进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为主题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邀请近30名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到局机关、司法所参观,座谈,全面推行“阳光司法”。以“为民务实清廉”、“中国梦”、“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积极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党员或群众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援助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出台公证便民利民六项措施,认真办理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财产继承、遗嘱、产权交易、按揭贷款等各类公证事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并对照制定的公开目录,分析梳理公开的内容和事项,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着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和需要群众知悉的内容和事项,围绕党组织活动和作用发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会议、文件、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具有针对性又突出司法行政职能特点,自觉把党务公开作为发挥党组织先锋作用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平台。同时,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执业执法情况及组织队伍建设、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司法行政网和设置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泛监督。

(九)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健全财务制度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定《市司法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通过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的预算约束和严格经费审批、报销程序,强化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一年来,没有违反“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没有举办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精简会议、培训次数4次,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均较去年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编差,片面地认为司法行政部门是清水衙门,不具备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认识上不够到位。

(二)对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三)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执业、执法、办证、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以《党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员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从源头从苗头上预防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履职执业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把群众需要知道和需要群众知道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在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继续开设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举报和投诉;

(六)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下大力气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法为民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理论辅导开展廉洁自律正面学习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个案剖析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从认识、思想和行为等方面纯洁司法行政队伍,达到从源头上遏制和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

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篇4

宁海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岗位

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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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社会实践宁海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相关工作岗位社会实践宁海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相关工作岗位

一、社会实践目的 1

二、社会实践时间 2

三、社会实践地点 2

四、社会实践单位介绍 2

五、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2

六、社会实践总结 4

(1)社会实践体会 4

(2)社会实践心得 6

(3)社会实践反思 7

七、致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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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篇5

公司综治、平安、法治建设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报告


一、 2018年工作情况
(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综治、平安、法治建设,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制定了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年度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二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公司把综治、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与公司经济指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部门签订了“综治与平安建设目标责任状”“法治建设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公司根据综治、普法工作需要,分别成立了综治、法治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实施、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公司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开展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平安建设工作。公司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主要是两个重点。一是建设工地的平安建设工作,我们会同园区管委会、园区住建局,对建设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督促施工建设单位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由园区牵头组织开展安全建设专题讲堂,组织相关施工建设单位参加学习,传达安全建设的精神。二是加强值班,在办公区安排了保安人员,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
节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员工值班制度。强化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处理。2018年,公司领导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施工方必须落实安全措施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和隐患,立即停工整改。今年公司投资建设项目4个,未发生一起较大事件。
(三)加强综治法治建设工作。公司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国资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是7月17日,市委市政府将陈俊祥、李仁明、郁涛、张其安等四位同志任命为公司董事。8月,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李海英、张从德两名同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目前正在进行章程变更。二是根据国资委监事会意见,以领导班子会议代替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公司“三重一大”等相关问题的决策,目前市里已对公司董事进行调整,待工商变更到位后,将以董事会进行公司“三重一大”的决策。三是按照企工委要求,完成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工商注册,将党支部在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融入到公司各环节。四是强化公司法务部职能。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务部的作用,完善了其部门职责,为公司守法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于7月完成与法律顾问的续聘工作,同时协助法律顾问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在与扬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上海天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仲裁案、江苏盈恒化工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等四宗案件中取得较为理想的裁判结果,依法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四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明确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目标任务,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为抓手,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平稳可控态势。
(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根据市综治委和市法宣办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淮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综治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期间,广泛发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为做好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响应“七五普法”号召,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精心组织、相互配合,采用标语、展板、宣传栏、知识竞赛、短信等宣传形式,使这次宣传周活动进行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五)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一是遵照“十三五”法治建设规划要求和市法治办相关文件精神,对法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了传达,制定了2018年度公司学法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度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并通过相关奖惩机制有效保证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责任性。二是积极参加园区“七五”普法讲座,专题讲述了《如何做好防控污染风险共建绿色企业》及《国有资产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与依法治企能力。三是公司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自学活动,有效防范了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的滑坡。
(六)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加强与园区管委会及住建局联系,协助园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信访稳定工作,积极配合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园区的稳定,保障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同时落实民主监督和信访工作制度,虚心接受社会、群众、媒体监督,保持信访渠道畅通、责任制健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开展内部管理制度建设。2018年,公司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的运营行为,确保了企业所有经营管理行为处于规范有序、高效运营。一是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根据年初监事会初查建议,我们对监事会工作制度进行完善,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在建立机制、完善程序、监督决策、督促工作等方面努力发挥监事会作用,在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前,事先向监事会进行汇报,邀请监事会主席参会,如不能参会,会后将会议相关材料报送监事会备案,使监事会充分发挥企业监督权。二是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及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在制度上完善了公司的合法、科学决策程序。三是建立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招聘行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提高人员素质,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实现公司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总则、人员范围、条件及程序、聘用、管理与考核、纪律与监督、附则等,两项管理办法的制定给公司招聘和引进人才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四是制定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根据国资委意见,我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推行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总则、人员范围、资金筹集与缴费、账户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形式、中止缴费的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附则等,为公司员工退休后待遇作出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作为新成立的平台公司,公司在规模、人员配置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2019年的综治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开展各项工作,使公司综治工作更加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2019年,公司将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专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公司综治法治工作的督促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负责抓,各部门落实做。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摸排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要处理好公司内外部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公司内部稳定。
二是落实责任。认真完成“综治与平安建设目标责任状”“法治建设目标责任状”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建立公司安保工作机制,实现对公司安全的有效控制。定期对监控设施进行维护,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转,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监控功能充分发挥。
三是积极宣传。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依法治企,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公司将加大督查力度,始终坚持把跟踪回访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在督查工作中,综治小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与承办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掌握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通过日常催办、催报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及时掌握综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增强督查实效。

2023年县司法局法治社会建设自评报告篇6

某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决策,贯彻实施《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提高我县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法治社会建设样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按照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推进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让社会更加文明、发展更有温度、生活更为美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前两年全部达标,后三年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年提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法治社会公民知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社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常态机制不断完善,全县社会组织数量占户籍人口比例保持在1‰以上,其中法治类社会组织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法治系列创建全面推进,市级法治乡镇达到50%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比两年内突破50%,后三年平均以5%递增。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确保法治社会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实践导向,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理和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紧密结合。

2.坚持群众主体作用。以群众得实惠为出发点,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全过程,从解决群众身边的困难问题做起,努力做到法治社会建设请群众参与、效果交群众评判、成果由群众共享。

3.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突出自治的核心地位、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熏陶功能,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依法治理机制,推动形成统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法治社会建设格局。

4.坚持系统协同推进。围绕“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推广运用“五步工作法”,通过发现问题、制定规矩、严格执法、习惯养成、形成长效,一体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四、主要内容

1.强化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社会建设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增强建设法治社会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政府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建设法治社会摆在法治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定期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破除法治社会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有力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协同发展。全面履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内容,全面夯实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

2.强化信仰培育体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网上学院考法、“菜单式”培训等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务实管用的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宣传教育做细做实,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全民自觉学法、自觉守法。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法治类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3.强化多元规范体系。加强社会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推动将行之有效、群众认同的自治规则、公序良俗等上升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着眼公共生活习惯和细节,制定公共场所行为引导标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城市管理导则。支持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规约章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其在协调利益、引导行为、化解矛盾等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本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推动基层社会自治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融通,全覆盖、分领域、多层次制定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社会规范,使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有规可循。(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联)

4.强化规范实施体系。建立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清单,健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促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控、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全面提升。实施乡村善治工程,推动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乡贤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载体,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9%以上,并积极探索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建设。开展基层“援法议事”创建活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

5.强化法治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业务和产品体系,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进网格,主动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益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快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和管理,促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健全实体平台与网络热线平台、法律服务与政府综合服务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形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设专题专栏,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实现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移动终端等普法全覆盖。推动科技成果同法治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加强移动端功能建设,强化APP场景应用,优化语音咨询、视频通话、身份认证等功能,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

6.强化秩序修复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分级诊疗、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控制矛盾“外溢上行”,构建县域社会矛盾纠纷“终点站”。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推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格局。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人群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戒人员等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前置化、社会化、协议制改革,帮助特殊群体修复社会关系、尽快融入社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

7.促进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挥法规的引领、推动作用。持续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人物、基层“善行义举榜”选树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等,健全完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定机制,探索推广“家庭档案”“四德积分”等有效手段,切实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推行《文明20条》《人情新风宿9条》,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美德善行,持续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文明品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8.促进诚信建设。贯彻实施《市社会信用条例》,规范社会信用相关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治社会诚信体系,将其融入“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打造,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深化信用承诺简化审批试点,实施“信用+告知承诺”“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双清单制度,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活动,推动个人信用分应用拓展。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推广运用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将信用信息应用从被动查询转变为主动嵌入,实现对严重失信黑名单主体的精准化、智能化拦截。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以“一网两库三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交换、信用监测、信用分析、信用服务水平,推动信用排名进入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县信用办、县行政审批局、县法院、县工商联)

9.促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力量主动融入网格,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严格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完善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建立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打击整治网络造谣传谣和利用网络散布传播政治谣言、虚假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公共网络环境。(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委网信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统筹联动。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相适应,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加强督察考核。健全完善法治社会建设督察机制,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全面推行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推动作用。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4.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持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打造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基地。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共同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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