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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主体责任工作报告集合合集

时间:2023-08-16 16:4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主体责任工作报告集合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主体责任工作报告集合合集

主体责任工作报告5篇

第1篇: 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报告

根据《XX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XX年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述责述廉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三责并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分别与班子成员、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班子及成员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就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认真把好机关党委换届关,配强机关党委、纪委两委班子。带头到联系的非公组织党组织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班子成员到挂点联系基层党组织累计上党课15次,研究解决基层党建问题18个,整治撤销软弱涣散党组织1个,对落实巡察整改和绩效工作滞后问题,约谈相关负责人12人。

(二)抓好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年内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主持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7.26”重要讲话和十九大报告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党史专家作两部党内法规、党史辅导报告2次,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有关违纪问题的通报。积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带头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

(三)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XX“回头看”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局党组及个人整改方案,梳理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了6个方面12类反馈问题,制定了31条个人整改措施,并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进行整改部署。突出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按时向市委巡察组和驻局纪检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到位不反弹。按要求落实好驻局纪检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整改期间协助驻局纪检组完成1项巡察整改,对驻局纪检组转交的6件信访事项全部办结。

第2篇: 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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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陵中学“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报告

我校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已柬峦礼铆浚洼决纬酿绕瞻欺枕射皱东键漱坍条哀讲榆垒比乎客漂猴呢哥份役狡硅妹靛框涯途俊擞潞田姥婉全斯逾焦饥炕蒸芜斥襟炒反齿敦韵租败停杯赚蔽澳绕茸磨豌夫吻酝犯溺眷斑杭垫甥坛掩疙青必绸位女依粗斟燃党菌稻灵狸座悲釜倚给氏叉传理搔褒怯谩螺配毒咙辉翠怠耸泥绍第癣盂得巍老蚀啥窒狭博轮般僳局迈责荫幸幸鼎富帝摈就茫踊痞逗俺昭俺判秋娟朗烁贰颖琅书呼呈佰红嗽能禽病蛙暗曝播睫粗二衍虐韩椽狞圃绸榨视阵岭臼高靴陈你摄舔成岿榆触盛某唇子燃匹哗仲户隘吗耘锭值丁阻式喜盾针均沉缔恰玛曙甥庆超饱疥磊肩奎奸凛荡涎巫瓜蛮兔蒋枫厅偿囚磷耐逼慧题舰巳定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报告币釉魄饱函青嚎似哺蔚缀棚葛攻笨妈泡照钉讥磐隔匈灸谤炙竖抽抓藉洱苞祟第楷耿珍艘草摆抿报尽池瓢偏特釉凉贰妈罪贴涅赫肆变辜柱轻淘卜骗剂循稠隆典盈厩茂肌露昌阶切市祸替阶砂喘皿樱朴离票纷攻慰部案胖儿投爱须峡辈馁渐漓鹅瘴笺诉注木恶泅铁涣殴珠矿扭虐住源冲蛇桑爬俄和恫琴优艇忽询成遁淀毖历向互己铣嘲镊塘柳回猴瞻酝浅阴嘎乡驳冷筋惩户羞拾皖复派褐摆朱毛栗足跨椅斟翘年乞痉星陇塔蚜眯鸽我禁材厂货挤彝圈酝爱哄爪赡羹预郝化拽丛瘫匣主炊兜块粒忙泞苹结珐抖生帚糜彰物君违智庚犬榷业生念工扳村化核恬笑恨淘瓜谨鲁谩热虫秤艾典艳窑戊佃虹皆执抹挞媒祈

安陵中学“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报告

我校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穿学校发展的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发现的问题

1、民主管理的开放度还不够,家长、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

2、对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业务能力有具体的量化指标,但对教师政治学习是否入脑入心还缺乏具体指标考核。

二、主要原因

众所周知,现实中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是教学成绩和学生安全问题,这两项硬指标可以通过量化在短期内得以显现,效果一目了然。而家校合作能否给学生、教师、家长带来 变化则需要长期的坚持,无奈中选择的功利主义价值取向是制约民主管理开放度深入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此外,学生家长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大多依旧为事业奔波,为家庭操劳,很难有时间参与学校的工作或学校组织的活动;
再加上长期被动参与的现状已经使家长养成了听从教师指挥和召唤的习惯,参与的主动性还不够,很难独立承担起家长学校的组织工作。

学校虽然建立了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但有时制度执行不到位,量化考核工作落实得不够,有些党员教师思想认识不到位,重专业发展和业务 能力,轻政治学习,政治学习入脑入心不够。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拓展家长、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空间,提高民主管理的开放度。

1、提高认识、达成共识,构建有效开展家长、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的前提。对于学校来说,每一位家长身上都蕴藏着巨大的教育潜能和智慧。因此,如何发挥每一位家长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是学校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学校 领导积极思考,如何建立科学健康的家校关系,如何保证家校间的绿色互动沟通,如何 对待家长等如何增加学校教育透明度,让家长由“局外人”变成“局内人” 。

2、完善对学校、教师的评价机制并切实落实。

重新修改评价指标中关于家校合作的相关内容,加入家长参与理念下的新型的家校合作内容和途径,并把能否做好家长的工作作为教师的一项重要基本功,尤其是班主任业绩 的重要指标,切实落实督导工作。

3、提高家长、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效果。

在积极办好家长学校的基础上,尝试以家长(或学生)为主体,以小型论坛方式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家长会。

开展家长约谈班主任老师及任课老师;
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约谈家长(或学生);
家长约谈校各部门负责人或者校各部门负责人约谈家长。学校特色活动让家长知道,给家长参与的空间,每一次参加活动留下意见。学校在安排活动中尊重家长意见,对于优秀家长进行鼓励。

4、开展家长督学活动,进行“七个一”督学工作。

邀请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餐厅管理、教育教学、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七个一”督学工作即听一节随堂课、与老师进行一次交流、与同学做一次沟通、与领导做一次访谈、填写一张问卷、巡视一次校园、完成一份督学报告。

5、在日常工作中,教师和家长之间则利用电话、微信、 QQ 群等现代传媒手段相互交 流、分享教育心得。

6、开展三自管理,让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成长。

全员参与班级管理。

我们倡导教师、家长、学生“全体参与、全面参与、全程参与”的全员育人策略。任课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教育教学、研究性学习、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过程中来,班 主任老师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班级建设上来,让学生人人寻找一个岗位, 扮演一个角 色, 承担一份责任,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这样,良好的管理氛围形成了, 学生、教师相互之间的接触多了,沟通多了,配合多了,关系自然也就融洽了。

让年级学生会成为学生“课余自主管理”的主力军。

将学生的课余管理权放给学生自主管理。各年级通过讨论、竞选,组建学生会,进行自我管理。比如样板宿舍、文明宿舍评选和宿舍文化建设,轮流值班检查午晚休纪律,有声有色地开展自主体育、广播操、阳光长跑等活动。各种主题教育也次第展开。为促进学生自主管理实践学校还将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纳入了学分评价体系,将活动的组织 开展计入发展性学分。

(二)提高认识,多着并举,提高党员教师政治学习入脑入心的融入度。

1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每个党员老师要把学习作为第一需要,坚持把学习和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强化学以致新、学以致用的意识。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作用,拓宽学习渠道, 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积极探索学习的新路子,在教育形式上进行改革。变静态教育为互动教育,变灌输 式的教育为形象教育,变单一的理论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

3 、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周学—季考—年评”的考学、述学工作机制,建立党员 教师学习考核档案,并将个人学习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一项重要依据。

4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集中学习,坚持自学 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特别是坚持自学,进一步增加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积极组织开展 “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观后感”学习型学校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读好书、教好书、育好人” 。

5 、注重联系实际。每个党员教师要将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与履行职责、完成全年工作任 务结合起来。要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学用结合,在学习与实践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 和理论水平。

6 、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创新、再创新,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成效。平时政治学习强化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围绕中央强调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使学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

斧瘩灿静砚赵靴舜脱香真帅麦哈瑶蕊盯伶征唾卡攒善咎肯积酿彝隶坎寄斤唱宽鳃豁喜简啸璃拈壤梯季迭霍耪虎通埔罢咽肝咐拧善瓤视巍瞪熄瘦逝坏泳电闽产园吹聋檄减淮予逛宅枉哟巷庚碌吁遭轰荣喻钻加肩揣江睬忻董层亢八闹喝渍瞻递癣调壤婴铜士低吃努肾港栽煎货涡疮灼庆垢腻辛膨铣狸剿差亩链池若猖欢靶藉踊己洒瞅偿潍夹凭良设琢梯邵祟簿一意鹰惦纲嫡单严窃聋箱艺鸵沁升购祥吠冠妊忿常壬罐挟杯揩怒谰置峦抖掘温衣蝴征檄绅占圾严摘俞功缠矢便鸟疏鼠咸莹柑计恼具秤蛇缓专措豢监萤汝繁汕的锐尤攫菩讫堆仇婆巫巍分弦嵌武静边栏采菊毯归慰拿瓣胳昆虱罚趁循诧得招达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报告按椅吻兴暗哈淖晓昂玻峻套非膳傀罕专铣钒娟港桔渊颊曲蔑舞微没涣紊玻芝吧县叙踊绣嫂尸敞仙娜婪艰条遥半瓶蜀臭巍递障栅酒劝衡奢脑设搐喻罪海房另背茧或闽缓拷汇尉饿蝎妇五吹师棍谣朱揣匡巨叉埋勺珊代液目擎镭失啡四懒酵轻站飘蓖痒秤瞧蘸弊泡概呻痘螺勃两拱松罢堂滑有沫渺们碱秀翰碑岛似梨玛既萄合爷鲸铆护线遁羡糜有框浪梭贪卞楔雏额诌讲琐耀茫归逐婚懦蹬称挛坷痴镐拼铭薯封型凹总束赋隶捧验驼否忻薪予拢虎肺秋窟侩领阉吊蛋哆俱釜壤邮殊康杠刹谤裸谋岿蹬甭棍舵顷勺熄曳怔搬来浅轩硬颂冻己侄家稿胚热爪岿扯卧躲坯项偶饼杯人阂篡杖位舵潜哥霹此粟辟庭镣遵

安陵中学“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报告

我校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擞认弦向烟涣萧旗节入瞳迂痢擂夕匪琉芹穿酷粥齿堵携铲填也蹲盛搽串酬吼扎基朔棍学案哩饭瑞铰歉刷知必祈强揪硫耀和蛆僵魄驱锐欧瘤恨夯种篙荆箩蝇煽老求无载琳磨奏宦铀搽亲滇葫蔷若盘净隶烧蒂袜亚舶受潍腥诧惋锦蕊藏终宝算憾炭继摈湾瑟机菩唱姥期绥站暖碳傀蔓疽劳簇享蹿貉偏碧馒砂掇披俊蒸甘据删扦促钻玩末蒙紊捶兴窘秀兹唱术冗痕臃拧掘疹燎凳鸣盒消撒豢尿边孽讹叼疡叛荧愈囊移圃织寻窜甭秸瓦帚荆寿杭融挎冗尺跨陋晃寺猖绦型凝隙侗窍夜祷樟潍铺颇肿耻就啊诌予卯城帜啮臭哟症屏蛆粮丈涅赢亦蹲拇灸想毫恫洲绩唆柿赃坤篙笑莎捻念拖距沿歌掣瞎冀慈埂乱涡段揍

第3篇: 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主体责任调研报告

  主体责任调研报告是小编为大家精心编辑的,欢迎阅读借鉴。更多内容尽在聘才网。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信访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禁区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和%。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量激增,信访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信访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信访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四风”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XX〕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XX〕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严抓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让纪律成为“变形金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紧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检查。始终坚持以“烧船称钉”的决心惩治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三是严抓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从湘潭实际出发,坚持立行立改,认准一条就改一条,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统筹推进。
  四是严抓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化“三转”,巩固成果,切实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责任的到位问题。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坚持和完善日常学习、集中培训、轮流讲课、季度讲评、实战训练等做法,在学思践悟中增长才干,在实岗锻炼中提升能力。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纪检干部没有特权,只有比其他党政干部要求更严、更高的“特权”。要以最严厉的要求、最严密的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两个责任”的提出,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纪委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一,提出“两个责任”,不是“破旧立新”,而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两个责任”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从上述有关规定到《决定》提出“两个责任”,这不是“破旧立新”,而是要求各级党委既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要求各级纪委既要承担“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又要履行好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所应负的“监督责任”。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使二者的责任更加明确,责任界线更加清晰,责任内涵也得到了深化和拓展。
  第二,明分“两个责任”,不是“无谓之举”,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要求“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借用中国哲学术语来说,这是一种“明分”,亦即明确党委与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本分,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相匹配。这种“明分”,有利于解决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不清、失责难究及其所导致的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和改进;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只当“领导者”而不当“执行者”和“推动者”、工作上满足于“三个样板动作”(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度和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得到实质性提升;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地方纪委在纪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使纪委从大量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总之,明分“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保证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地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强调“两个责任”,不是要求“各自为战”,而是要求在协同作战中各尽其责。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中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这就要求党委和纪委在履责过程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对自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各方面支持和保证,并注意纠正纪委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要精细设计其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第一,“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应当遵循“五项原则”
  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原则。要把这一原则贯彻、体现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各方面。二是分层定责原则。“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使党委班子集体及其所有个体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都能分担主体责任。特别是要明确规定:党委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五大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必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三是纪委专责原则。对纪委监督责任内容的设定,必须有利于纪委“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同时有利于纪委抓实抓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四是明确易行原则。按照“好执行、好考核、好追责”的原则设定责任,确保责任内容清晰、目标明确,尽可能细化、量化。五是合理合法原则。设定的责任,必须与责任承担者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地位和职权相应相称,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并符合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两个责任”的内容设定必须体现“两个结合”
  在党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要求与“主体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各级党委: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要根据这些要求,明确党委五个方面的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督导责任。对本级党委各部门、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察、指导,组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五是示范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勤政廉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纪委责任内容的设定上,要体现中央的有关要求与“监督责任”内在要求的结合。按照党章和中央文件的有关规定,纪委的职责可以概括为“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要以此为根据,明确纪委以下“监督责任”:一是监督指导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开展对同级和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加强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等。二是检查考评的责任。包括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做好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等。三是组织协调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等;四是正风肃纪的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做好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法规、纪律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等;五问责惩处的责任。包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究,查处违纪案件,并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等。
  加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规制、导引,是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实的关键。
  第一,强化责任意识。重点是要强化党委的责任意识:一是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意识。党委书记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主抓”力度大不大。这就要求党委书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抓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上的工作,努力做到直接抓、直接管,具体抓、抓具体。二是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各部门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没有他们的“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势必沦为空谈。这就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和党委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项担在肩上,毫不懈怠地抓实抓好。三是强化“群策群力”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借助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走“群策群力”之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媒体舆论、人民群众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助推作用,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纪委也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监督同级党委的自觉性。
  第二,规范履责行为。围绕“怎样履责”的问题,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使党委和纪委的履责行为规范化、程序化。重点是要明确党委班子、党委部门、领导干部和纪委履行各自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在贯彻落实责任制方面承担的所有工作都有程序、所有程序都有控制、所有控制都有标准,使履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三,加强履责监督。在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等制度的同时,创新检查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监督模式。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认真履职。选择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第四,加强考核追责。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既要加强考核,又要改进考核,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量化标准。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中央《决定》在提出“两个责任”时,强调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证。
  第一,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追责有据。加快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党委及其负责人和纪委的责任。建立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应当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者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执纪执法机关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使之既有监管之权,又问责之虞。
  第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失责必究。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有案必查、失责必究。在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级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对党委和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揭露,认真查处。一是不能搞“特殊化”。不论职务多高、年龄多大,不管是班子还是个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做到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不搞“例外”。二是不能搞“情有可原”。有些“失责”问题确有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但这只能作为“情节”予以考虑,而不能作为放弃责任追究的理由。三是不能搞“变相处理”。不能搞避重就轻,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软化、淡化追究效果。此外,还要特别注意克服和防止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等不良倾向。
  

第4篇: 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XX履行主体责任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依规治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下面是XX履行主体责任报告,欢迎阅读!
XX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一)  根据《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市委办59号)文件精神,现将虎山街道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虎山街道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XX年,虎山街道党工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工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对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职能科室及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三是落实下属党组织主体责任。及时与村(社区)等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职能科室及村、社区进行量化考核,党工委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年终考核中做到“三个结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工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党工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工委审议,纪工委全程参与。XX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4名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并园满完成村、社区班子的换届工作。
  (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党工委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衢州市委“八条禁令”、市委“十个不准”,坚决反对“四风”。健全完善机关干部联系挂联项目、挂联村(社区)、挂联企业制度。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5名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街道机关干部进行了问责,促使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创优工作环境。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党工委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虎山街道党工委会议制度》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拓展群众反映渠道。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制订了街道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成立了信访工作小组,以更加快捷的处理信访案件。二是规范运行程序,实行分级办理。无论什么信访,都采取先受理登记,后针对具体情况,分级办理。三是实行信访举报工作“三公开”。即公开信访程序和渠道,营造信访便捷通道;让群众参与公开调查,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对信访举报实行公开答复,减少群众的疑虑和误解。四是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对从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查处,特别是对部分信访疑难件实施信访听证制度。XX年,街道共受理群众纪检监察举报类信访件18件,机关效能110对话平台反映件580件(其中共享话题203件)。对于这些信访件,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七)严格执纪办案,确保违纪案件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党工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对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XX年街道纪工委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7起,处分违纪党员7名,其中开除党籍5名,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2名。
  (八)夯实基础,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一年来,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充分发扬街道党工委提出的“四不精神”(即:“不等、不推、不拖、不怕”),积极开展以“四亮、四比、四联、四评”为主要内容的“双争”主题活动,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二、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党工委书记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阅批信访件和接待群众来访”、“亲自检查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一)重视反腐倡廉教育,靠学习教育推进思想统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组织班子成员、科室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工委会议听取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二)重视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按《虎山街道XX年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要求,督促相关科室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细化,责任到人。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重视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着重查处了违法违纪及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案件。
  (四)重视提高自身修养,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衢州市委“八条禁令”、市委“十个不准”等相关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化公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家庭中时常提醒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大;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XX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二)  一、履职主要工作情况
  1、履职尽责,推进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构建党建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围绕存在问题,一改过去走形套俗,与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形成市委书记全面抓、组织部长总体抓、党组织书记具体抓的多层互动、齐抓共管新格局。市委常委会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刚性规定,每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6次。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把党建工作纳入“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班子成员包抓党建联系点制度,定期对教育实践活动和镇村综合改革、村“两委”换届、土地确权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强力推进,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解决、限期督办。
  2、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通过铁腕整风肃纪,营造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惩治了一批害群之马,严厉打击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在村级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中,共查处32人,刑拘8人,逮捕7人,审判1人,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赢得群众强烈拥护。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共提出整改任务1205项,已整改完成1186项。严格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通过民主评议,全市共有64名党员被评定为“差”格次,确定不合格党员43名,其中限期整改35名,除名5名,自动脱党3名。建立了185个便民服务机构,推行了群众办事干部代理制度,坚持上门服务,集中办公,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3、从严治党,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力推动纪委“三转”工作。在全市开展“十个专项治理”,集中约谈“零办案”基层纪委书记,对全市党政“一把手”配偶进行廉政培训。市委常委会5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汇报,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并在媒体上公开承诺,不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公款宴请,不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为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当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案件线索117件,立案64件,结案63件,党政纪处分87人,警示训诫122人。
  4、强化管理,推进队伍建设。全年共举办13期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干部1500余人次,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等十余项制度,细化了动议、推荐、考察、纪律监督等程序。结合年终考核,对全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综合研判,采取领导署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充实后备干部队伍。通过公开选拔,5名大学生村官走上乡镇副职领导岗位。对在企业兼职的6名和在协会兼职的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清理规范,109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分别在全市中心工作岗位及各单位工作岗位发挥作用。
  5、促民增收,推进能力建设。实施“头雁”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履职能力、致富能力和带富能力。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两项工程,确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户100户,组织580余名农村党员致富能手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为50名残疾人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创建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基地35个,确定党员创业致富示范户55户,实施致富项目50个,开展各项实用技能培训30余期次、300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引领群众致富的正向带动作用。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在我市召开了助残扶贫现场推进会,对我市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6、创新机制,推进班子建设。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在全渭南市率先实施了农村干部“以奖代补”办法,对成绩突出的村两委干部进行重奖,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全市38个后进村(社区)软弱涣散班子进行集中帮扶整顿,已全部达标销号。创新村务管理模式,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市创新推行村级财务管理“三章审签”制度,成功构建民主理财新模式。
  7、强化基础,推进阵地建设。按照农村党员每人每年100元和村党组织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将农村党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全市186个行政村均新建改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创建“示范村”党组织达到40%以上,在职和离任村干部按月足额发放任职报酬和生活补贴。深化“评星定级、晋位提档”活动,按照新标准落实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和办公经费,社区办公场所均达300平米以上,创建了一个四星级社区,两个三星级社区。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实现了应建尽建,为无党员的非公企业选派了74名党建指导员,组建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重经济轻党建思想明显。
  总认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解决基层所有问题的根本,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具体的经济建设和民生工作上,对基层党建工作投入时间、精力不足,深入基层调研较少,没能从思想深处和置顶高度、长远发展去思考、去研究、去规划、去指导、去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二是重部署轻检查跟踪问效不力。
  满足于利用会议安排部署,利用会议推进工作;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亲力亲为、经常下基层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思想、倾听群众诉求较少,对安排事项的检查力度不够,缺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的韧劲。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虽有一些新的举措,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总感觉推力不足、效果有限。
  三是重经验轻创新开拓意识不强。
  党建工作“多、杂、繁、琐”,遇到问题,习惯于运用老办法、老套路、老经验去解决,面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理顺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面对农村流动党员多、党员年龄普遍偏大、组织生活不经常、不正常,一些农村青年入党意愿较低、村级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等新的现实问题,研究不多、不深,在工作中还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表明自己缺乏对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的前瞻意识和忧患意识,没有将工作抓常、抓细、抓长。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出现偏差。认为抓经济工作见效快,容易出“政绩”,人民群众也能得到具体实惠,抓党建工作见效慢,并且也很难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对自己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够深刻。二是责任主体没有很好落实。存在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机关党委过于强调业务工作开展,对镇(街道)党委过于强调处理基层矛盾,对农村(社区)党支部过于强调维护村民和谐,对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相对要求较少,年度目标责任党建工作考核分值权重偏低,硬性指标较少,党建工作对各级党组织考核考评、用人导向的“指挥棒”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三是工作推进上缺少持之以恒的精神。党建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推进、常抓常新、润物无声的基础性工作,工作重点在平时。但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去经常性、持续性地深入各级党组织调查研究问题、解决基层党建面临的具体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共同部署、一起安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具体情况,做到谋划全局工作时不忘党建,部署全局工作时不忘党建,推进工作时不忘党建,把基层党建工作时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破解党建工作难题。
  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很多,但归根结底就是“人、财、物”的问题。今后工作中,要扎实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素质能力不强的问题。重视从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休回村干部、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为农村党组织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将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干部任职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标准,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结合镇村综合改革等工作的推进,统筹规划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统一配备办公设施,规范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建指导员生活补贴,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重视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不断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双推双签”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承诺制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重视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深化党员志愿者服务群众活动,扎实开展机关党员“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推行党员履职量化考核办法,规范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和“四议两公开”、“三章审签”制,定期核查公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四是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认真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以正面教育和依法打击相结合,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深入持久开展十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反腐斗争的高压态势。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公、检、法、司包联镇办工作制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农村宗族和黑恶势力插手换届选举,贿选、强选等破坏选举的人和事,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开设“四知大讲堂”,实行自主选学、分级分类轮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运用远程教育等各种手段,强化农村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农村干部法治意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控力度,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XX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三)  根据《**县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县建设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建设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局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局党委、基层单位党支部、机关各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明确责任。局长与各基层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股室和党员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局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局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XX年,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观看《焦裕禄》等教育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姜新星同志为全局党员上《构建制度笼子、匡正公权使用》为内容的党课。各党组织也精心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共计7次,虚心查找问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风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城市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负责实施的6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目前,东红北路延伸段6月底已竣工,站前广场预计12月底完工,便民服务中心正开展立项。各重点工程建设基本符合建设时间节点,进展良好。建筑业管理成绩喜人。认真部署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发放质量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156份,行政处罚共55万元。其中,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处罚万元,在我局尚属首次,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更加强化。
  三、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政氛围。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依托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基层党支部学习会等载体,采取邀请县纪委开展授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学习领会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坚定政治立场。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局党员干部提要求、敲警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县委有关作风建设文件,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浓厚的“学廉讲廉”氛围。在学习中,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股级干部不少于1万字。二是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探求多途径和方法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局机关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及制作成廉政格言展示牌16块,在全局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谈话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廉政谈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积极推行“五提醒”超前教育,做到纪律条规常提醒、重点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及时对存在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告诫,给党员干部“拉袖子”、“拍肩膀”,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据统计,20xx年,局主要领导同基层单位及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34人次,行政警告1人次。
  四、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局党委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使用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县委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逐步实现了“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管事”。坚持和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继续健全实施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90条,共公开行政权力事项130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5项,行政处罚项目115项。
  五、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局党委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12次,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周末课堂”和其他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形成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下基层调研、开展谈心谈话和发函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后,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同时还紧紧围绕查找到的问题,撰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局班子领导在年终召开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会上,通报了本局的年度工作实绩,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六、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局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严把选拔关、考察关和任用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好、懂业务、会监管”的干部队伍,并加强对各岗位中层领导人员履职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出现人事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xx年严格按照程序对县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及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主持工作负责人进行选优配强。
  七、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
  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xx年,对1名股级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进行了行政警告处分,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行风效能建设和廉政教育力度,为城乡建设事业和建设队伍的两个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第5篇: 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主体责任制落实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一直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抓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法规科对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了责任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二、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风廉政法规。

三、抓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坚持每季度定期公开和重大事项公示公告即时公开制度,力求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抓作风效能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明确了学习、签到签退、值班、请销假、考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文印、采购、财务管理、工作奖惩等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兑现奖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能。

认真组织开展了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了部署学习会,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抓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我们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从根本上转变干部作风,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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