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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通用3篇)

时间:2023-08-18 20:18: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通用3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通用3篇)

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3篇

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篇1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6月30日民政部召开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斌同志召集了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我市响应号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前期准备

  市民政局草议了《兰溪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只能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收意见建议30余条),事后市民政局对方案再度进行了修改,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由民政局等9部门联合行文下发执行,对分解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工作要求。

  会议召开

  8月9日下午,我市召开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无坟村”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斌简要回顾近两年我市“青山白化”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就《兰溪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兰溪市“无坟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作了工作布置。副市长陈玉祥强调,本次推进会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我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深入推进“无坟村”创建为主要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民政助理员参加了会议。

  有序推进

  为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民政局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安排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成立对应的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及时进行火化区域调整。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对原暂缓火化区域的34个自然村进行了实地踏勘,对确因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及近期无法下山脱贫搬迁的8个自然村暂缓推行火花的自然村,在征求所在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争取实行管办分开。市民政局及时与市编办沟通,向市政府提出实行管办分开的请示。四是对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市民政局副局长项旭明、市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所长祝海萍和副所长翁士兵率检查组前往永昌、上华、云山等街道进行检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检查了解了墓穴的规格及使用情况,查看了收费价格公示情况,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大力宣传

  8月11日晚,“天下江南,文雅兰溪”——兰溪市“移风易俗树新风”万人大签名仪式暨广场文艺汇演在府前广场举行。市领导、主办单位负责人、志愿者代表、机关部门党员代表和市民代表一起带头在“移风易俗我倡议我签名我践行”签名墙上签下名字,共同承诺以签名为约定,以”移风易俗八提倡八反对”为标准,争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

  

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篇2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全力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组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围绕完善殡葬法规制度和人民调解工作两项职责,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殡葬领域整治行动中的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确保调处、防控双到位。各司法所、调委会定期研究分析涉及殡葬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预测预报,及时排查、化解,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
  结合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七月初开始,组织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对涉及殡葬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做好殡葬领域矛盾纠纷登记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防止激化升级;
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
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可能影响稳定的群体性问题,有矛盾激化苗头、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加强法律服务,合理引导诉求
  充分调动全区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为殡葬领域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群众在殡葬领域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集中走访,及时回答群众关切,对涉及到的殡葬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提供送法上门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QQ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及时解读殡葬惠民政策,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采取以案说法、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与殡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基层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殡葬工作,树立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赣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讲话篇3


2018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全国、全区、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推动全县殡葬事业改革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非法散葬、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活人墓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卫计局局长县工商质监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县林业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依法行政办副主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兼任,副主任由廖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部门职责及牵头工作如下: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并指导所管辖的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中介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全面摸清殡仪馆的服务情况和公墓建设运营情况底数,建立整治台帐,推动逐一整改。
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基本殡葬设施的督促检查。国土资源、林业部门:开展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住建部门:加强对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公安部门、法制、司法部门:加大对治丧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民政部门处理长期存放的涉案遗体。推进殡葬地方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要合力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交通运输部门: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运输管理等违法行为。
卫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太平间的规范管理,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对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取缔。
工商质监部门:按照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78号)要求和统一部署,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三、重点整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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