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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省长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26 09:45:09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3月5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省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就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省长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省长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3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就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三项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姜异康书记专门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姜大明省长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万利国同志传达了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部分城市和部门作了发言。下面,我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去年12月中旬,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对策,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1228日,李克强常务副总理在山西大同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棚改政策、住房保障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家五部委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出台了指导意见。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多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去年省政府连续召开重要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性住房工作。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都把住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住房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几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紧抓好。

第一,推进棚户区改造、抓好住房保障工作,是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安居是民生之要。由于历史、经济等多方面原因,我省目前还有20多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还有10多万户。这些棚户区大多是改革开放以前建成的小平房和筒子楼,漏雨、透风,许多户共用一个水龙头和公厕,更谈不上暖气、煤气,居住条件很差。这些居民,主要是下岗失业职工、伤病残疾人员、老煤矿职工及转为市民的原城中村村民,都属于低收入弱势群体,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困难,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推进棚户区改造,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帮助他们改善住房条件,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和谐"工程。

第二,推进棚户区改造、抓好住房保障工作,是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改造棚户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把低矮破旧的简陋房改建成高楼大厦,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避免出现国外城镇化过程中的"贫民窟"现象,可以有效提升城市功能,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城镇化质量。

第三,推进棚户区改造、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都把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基调。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能够有效拉动投资、扩大消费,有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还能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我省不仅有很大空间和潜力,也有利于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这对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一头"的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范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取得显著成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91亿元,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70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270万平方米,为10万多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429亿元,实现商品房销售额2436亿元,房地产业提供地税和契税447.6亿元,分别增长26%49%30%,房地产业提供的地方税收占地税和财政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的29.1%,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必须清醒的看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非常繁重,个别地方和单位对保障性住房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在规划、资金、政策、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省房地产业总体发展水平比东部沿海省份还存在一定差距,商品房销售额仅相当于江苏的49%、广东的53%、浙江的57%。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要求,用5年时间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东部沿海地区力争3年完成。21日,姜大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将全省棚户区改造完毕,其中,今年改造400万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希望大家抓紧工作,严格按照中央"五个确保"的要求,即:确保群众得到实惠、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优惠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开,按时高质量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一)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三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抓紧组织编制本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把目标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到每个项目或片区。要分清轻重缓急,把握工作节奏,优先改造规模大、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集中片区,逐步解决零星分散片区。要根据棚户区居民人口、收入、住房面积特别是安置意愿,精心制定改造方案。所有棚改项目,都应先建安置房,后建商品房。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优惠政策。现存的棚户区特别是工矿棚户区,大多居住人口多、建筑密度大、拆迁改造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需要政府投入和优惠政策支持。国家确定把廉租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统筹考虑,还将对棚改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可将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别用于棚户区改造中的新建廉租房和租赁补贴以及收购改建廉租住房开支,同时也要加大财政投入,有条件的可建立棚改贷款担保机制,也可对棚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国家和省里已经制定了棚改优惠政策,要确保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对棚改项目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棚改安置房用地优先安排,划拨供应;新建棚改安置小区的路、水、电、气、热、通讯和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建设,适当减免入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三)精心统筹谋划,创新棚改方式。我省大多数城市现存棚户区零星分散,单独运作成本高、难度大。应采取将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就近整合、项目捆绑的办法,与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配套建设、系统改造。位于城市较好位置的棚改项目,在保证居民安置的前提下,应当适当安排建设商业、商务用房,为发展服务业提供载体。远离城镇的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原则上就地进行改造。确需异地改建的,可将安置小区调整到城市近郊或小城镇周边地区,以便利群众生活。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原址应予复垦,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棚改质量。对棚改项目要加强监管,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抓好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要以中小套型为主设计建设棚改安置房,同时在使用功能、配套设施、节能环保、小区绿化等方面,与同一小区内商品房保持标准一致,不让困难群众受歧视。

(五)严格规范运作,真正安民惠民。在棚改工作中,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全过程阳光操作,切实把棚改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制定棚改方案特别是拆迁安置方案前,要事前征询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在拆一补一的前提下,适当奖励,实行阶梯式的价格,基本保障是45M2,到60 M2的部分按成本价,再高出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计算。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确保各项保障、补偿标准落实到位,保证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要尽可能就地就近安置棚户区居民,棚改安置房要遵循"大分散、小集中"原则,在城区范围内分散,防止形成新的贫民区,在一个小区内相对集中,以便于设计、建设和管理。棚改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应由社区居委会自主确定,实行物业低收费,特困家庭适当减免。

(六)积极开展整治,改善群众生活。各地都有一大批1990年前建成的旧住宅区,没有暖气、煤气,水电容量不足且管线老化,还有个别筒子楼,群众热切盼望改善居住条件。对这些住宅应当主要采取综合整治的办法,不要千篇一律地划为棚户区拆除重建。各地要继续把开展旧住宅区整治作为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要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道路、楼体、绿化等公共部位的改造由财政投资,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热力等管线改造由相应的公用事业企业承担,住房内部设施改善由居民承担部分成本费用。建设、房管或城管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拆除违章搭建,清理乱堆杂物,整修道路、绿化、建筑立面和楼顶,配套完善市政公用和生活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搞"平改坡"和节能改造。

三、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姜大明省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0年新增廉租住房2万户,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4万套,启动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这些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市,各级各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是住房保障的主渠道,必须突出抓好保障扩面工作。目前,各市、县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都已经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各地收入线划分标准差别较大,一些地方标准偏低。各地要结合当地财政保障能力,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并逐步提高,争取尽快与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并轨,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并切实提高实物配租比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尤其要把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支持廉租住房保障的政策落到实处。各市从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应按缴存比例返还所辖县、市。去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还有近1亿元尚未使用,下一步要优先安排使用,以免影响今后中央资金分配。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对国家和省下达的计划,任何地方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千方百计筹集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今年必须做到20082009年度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部竣工,2010年度项目全部开工。要做好廉租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结合的文章,尽可能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廉租住房项目,在棚改小区中配建,同时要严格把关、规范运作,确保中央资金真正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切实做到项目、用地、资金和优惠政策四到位,保持合理供应规模。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规范管理,解决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要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棚改项目中配建保障房,集中建设的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方,降低困难群众的生活成本。

(三)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近年来,我省大中城市和部分发达县市,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急剧增加,他们的收入还比较低,暂时买不起房,房租上涨也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帮助他们解决过渡性居住问题,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更有利于提高城市竞争力。设区城市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县市,今年要全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公共租赁住房应以集体宿舍和单身公寓为主,主要供家庭不在本地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务工人员临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和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重点引导鼓励大中型企业、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也可在城中村、城边村改造项目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对公共租赁住房要实行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尽快全面推开。

(四)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促进作用。要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重点督促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要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把闲置的公积金用于支持经济适用住房、棚改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针对去年三季度以来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出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我省情况看,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上是理性的、健康的。去年我省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3514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81元,分别比浙江、广东、江苏低4274元、3004元、1479元,涨幅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8个百分点。但是,对个别城市房价上升偏快的势头我们也不能忽视。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和信贷政策,继续鼓励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避免我省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

(一)加快编制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各地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深入分析当地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供应能力,集合土地、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综合承载力,科学确定住房供应规模和比例,抓紧组织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在规划中,要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把各类房源落实到建设项目上,落实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进而落实到具体地块。今年7月底前,各市要编制完成三年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稳定房地产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要同步配套建立保障性住房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库,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时序、规划要求、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住宅产业化主要技术要求等控制性指标,保证住房建设规划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要以满足城市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为目的,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房地产投资,增加面向城市普通居民的住房供应,优化结构,拓展市场,拓宽空间。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外来购房者较多、房价收入比偏高的大城市,应组织建设限价商品房,定向供应本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解决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住房问题。限价商品房应一律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建设标准和供应对象要由当地政府确定。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开发时限、企业闲置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要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确保供地计划落到实处。

(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要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着力构建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源头控制机制。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安排、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综合评标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住宅产业化技术方案审查制度,引导住宅建设模式转变。二要强化过程监控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划条件、建设条件不落实的,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三要健全终端控制机制。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屋确权登记,不准承接新的开发项目。四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企业或项目发放开发贷款。五要健全市场监测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发布有关市场供求和房价变化情况的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消费。

(五)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这几年物业纠纷大幅度增加,物业管理成为社会焦点之一。要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督促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住宅小区水电气暖等专业设施设备产权加快移交,从源头上理清物业管理的权责关系。要发挥好街道、居委会和物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服务招投标,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机融合。要制定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各类物业的服务标准,实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监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

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住房保障,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由省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棚户区改造工作,所在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有关国有工矿企业、农场、林场是实施主体,市长、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省里已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及时调度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定期上报和通报。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两个联席会议,深入研究,提出对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发改、经信、财政、国土、农业、国资、地税、林业、人行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都要注重加强对资金、土地、税收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强拆强迁,切实做好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工作,防止滋生腐败,决不能损害群众利益,不能将政府资金挪作他用,更不允许贪赃枉法,否则严惩不贷。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确保把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打造成为德政工程、廉政工程。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加大投入、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的措施和效果,形成全社会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得民心、顺民意。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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