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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总结】市林业局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1 20:54:03 来源:网友投稿

市林业局2016年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按照市委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现将今年上半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总结】市林业局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业总结】市林业局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市林业局2016年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

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现将今年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负责承办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主要有构建涉农服务工作机制及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目前,主要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国有林场改革方面

1.进展情况

一是基本情况。全市参加这次国有林场改革的单位有38个国有林场,其中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单位7个,县(市、区)国有林场31个。全市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182.8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69.3万亩,集体林面积112.4万亩。2012年事业单位调整中,全市38个国有林场35个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3个国有林场为企业单位。全市国有林场在册职工1617人,离退休1999人,由于工作需求及历史遗留问题,各国有林场还保留10年以上长期聘用人员241人。

二是“三定一保障”情况。即定性、定责、定编和完善职工保障机制。首先是定性,全市27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始兴县7个林场在职职工统一安排在刘张家山、龙斗斜、坪丰及深渡水(与将军栋保护区合并)4个林场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其次是定编,按照“全员过渡,自然减员,按需增员”的原则,全市国有林场按实有职工人数重新核定,公益一类编制776个,公益二类编制62个,未纳入编制的巡山护林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再次是定责,确定国有林场主要职责是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最后是完善职工保障机制,落实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社保医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市属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兜底负担。

三是制度建设及资产清理核算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市属国有林场逐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一次性改革成本和财政负担测算工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社保医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退休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和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市属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兜底负担。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国有林场资金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工作绩效管理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等。

四是国有林场林地、林木确权发证工作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归类梳理,国有林场未取得林权证国有林地的共28.8万亩,分三类,其中第一类是权属清楚无争议,群众认可的。涉及面积10.6万亩(含省属国有林场,下同);第二类是权属清楚无争议,群众不认可的,涉及面积6.9万亩;第三类是涉及面积11.3万亩。目前,已有73%的林地完成确权发证。

2.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等部门参加的全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林业局承担,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改革问题,统筹协调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主任的国有林场改革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导发证组合协调组,分别负责指导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制定,推进国有林场林权确权发证和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机构编制政策、定员定编制及国有林场改革核算等工作,有效推动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开展。全市有改革任务的8个县(市、区)及市属国有林场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或建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改革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坚持生态为主、保护优先为原则,全市38个国有林场编制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其中8个有国有林场改革任务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市、区)政府及韶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3月,市十三届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韶关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市属国有林场定性为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定性为市林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同时明确时间节点,要求今年12月底基本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20176月前迎接省政府组织的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和评估总结,确保推进改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落实政策,加强沟通。主动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高位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积极与市编办、市发改委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广泛征求编办、财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统一国有林场改革“三定一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改革成本测算方法,修改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与各国有林场的协调沟通。在编制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过程中,坚持采取自下到上的办法,积极争取各参改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林场配合,夯实改革基础。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没有出现职工闹事、上访的现象。森林资源保持稳定,全市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182.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850多万立方米,其中:人工商品林近、成熟林面积近100万亩,按照轮伐年限,年可采伐商品林木材200万立方米以上。经营效益可观,目前,全市国有林场经济状况现处于历史最好的良性循环阶段,除及少数国有林场少量债务和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外,各国有林场经营均有盈余和银行存款。

(二)构建涉农服务工作机制方面

1.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融资平台不断拓宽。认真研究《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分别与农信社和农业银行签订了促进林权抵押贷款的框架合作协议,同时也与宏鑫担保公司签订了协议。要求各县(市、区)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林农及林业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切实解决林业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建立考核机制,探索试点森林综合保险,降低保险费率,扩大保险覆盖面积,巩固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工作取得突破。

2.林权交易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下发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设立的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业产权交易“三个中心”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优化林业要素市场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原则,及时搜集、整理、发布有关林权流转的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3.林下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结合林改实际专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韶关市石斛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关于发展铁皮石斛产业的实施意见》,同时启动《岭南茶叶产业带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把发展林下经济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重点发展以林果、林草、林菌、林药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种植业,以林禽、林畜、林蜂等为主的林下养殖业。不断健全相关政策,激励林农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了我市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增长。

二、存在问题

在推进深化改革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不平衡。按照编制公益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与国有林场改革制度建设及资产清理核算工作同步进行的要求,虽然市属国有林场和大多数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议,但大多数县(市、区)国有林场尚未开展实质性资产核算和建立国有林场管理制度等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二是国有林地确权发证难度大。此次国有林场确权发证工作大多数是经2005年林改发证后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矛盾尖锐,确权难度大,全市目前还有7.78万亩还没有完成国有林场林地、林木发证工作。三是国有林场定编问题尚未全面落实。由于机构编制等问题,还有一些县(市、区)政府对国有林场定编问题尚未全面落实。如南雄市3个国有林场在职职工435人,只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0个。四是林权交易、流转过程中,产权不明晰、手续不完备、管理不到位及森林资源资产变相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五是林农信贷资金不足,贷款大部分流向非公有制林场或造林企业,直接对林农家庭的抵押贷款偏少。

三、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1.强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后,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主体。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动员市属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落实国有林场职能、岗位设置,建立市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由市编办牵头,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林业等部门配合,落实国有林场的定性、定编工作。由市财政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林业部门配合,落实国有林场资产、资金、资源清理及改革成本核算工作和落实国有林场改革一次性改革成本和市级财政负担,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核拨单位管理。

2.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由于各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不平衡,要通过加强对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统一国有林场改革思路及国有林场改革成本的测算方法,尽快编制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三定一保障”(定性、定责、定编、完善政策保障)等问题和困难,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效开展。

3.稳步推进国有林场确权发证工作。对权属清楚无争议,群众认可的,首先按程序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清楚无争议,但群众没有签名认可的,加强与当地群众沟通认可,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报送发证申请及材料,按程序依法登记发证;对权属存在争议,尚未调解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解决权属纠纷申请,通过政府裁决和司法判决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推动完善涉农服务工作机制

1.全面开展林改“回头看”。一是对林权登记发证基础材料进行全面核实。对外业精度不高、内业资料不齐全以及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林改档案管理的要求,建好各级林改档案,设置档案库房和档案专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有人负责、专人管理。三是重点对改革工作不到位、政策执行有偏差等问题,要求各地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产权登记,林地、林木资源流转管理。

2.推进集体林权流转规范化。借助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集体林权流转纳入平台管理,指导集体林地林木资源的评估、林业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并监督集体林业资源进入平台进行公开交易,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流转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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