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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3篇

时间:2023-07-21 11: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人民陪审员,是指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负责对案件的案情的了解和处理的公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一

  20xx年第一季度,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市中院的指导下、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县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1672件,审(执)结992件,结案率59.3%。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开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能动履行司法职能,为我县“十x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严惩严重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6件,审结158件,结案率73.1%。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第一季度生效判决被告人243人,给予刑事处分的210人,其中从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振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量刑刑罚行为、总结固化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第一季度,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140件,判决被告人

  218人,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仅9人,罪犯服判率达95.9%。

  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第一季度,判决宣告缓刑的罪犯155人,占处刑总人数的73.8%。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4人,判处缓刑的9人,占81.8%,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以“社会矛盾化解年”为载体,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各项审判工作。第一季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95件,审结624件,结案率57%。其中,受理离婚、“三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87件,审结284件;受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320件,审结123件;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388件,审结217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第一季度,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案的196件,占结案总数的31.4%。发挥了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同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实行“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第一季度,调解结案和经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356件,占结案总数的57.1%,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结10件。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占40%;其他方式处理和解决的6件,占60%。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较好的办案效果。

  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受理和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第一季度共受理土地、环保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9件,经审查裁定准予进入执行程序的19件,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权威。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在执行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全院执行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自觉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通过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执结了一批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第一季度,共受理执行案件290件,执结178件,执结率达61.3%,执行标的总金额达1371.08万元。自觉树立和谐执行司法理念并贯穿在执行工作全过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

  行、和解执行的案件77件。对于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第一季度强制执行的案件34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重视和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局面稳定。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我院始终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臵,进一步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23件,已结20件,结案率达87%。其中省法院和政法委交办新的进京访案件,全部做到息访,取得较好的稳控效果。为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院通过加强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审判工作,开展信访案件质量评查等,依法纠错,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季度,共受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进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10件,已结5件。其中判决维持的1件,改判的3件,其他方式处理和解决的1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35件信访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实行标准化和“全天候”立案以及法庭代收案、代立案制度,并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实行优先立案,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便民服务,有效了发挥立案工作的“窗口”服务作用,在司法程序上,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确保裁判公正

  市中院将今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我院以此为契机,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裁判公正。

  (一)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审判管理责任体系。第一季度,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审判业务庭案件管辖范围的暂行规定》、《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逐步把审判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把审判管理覆盖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月度、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公正司法。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臵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监督之下,第一季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法院信息》、《人大代表联络通讯》等形式通报我院审判工作情况。对涉及我县经济建设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诉求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稳控的敏感性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求得监督和支持,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第一季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30余件,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抓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半年来,我院充分利用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时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切实增强干警在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年初,我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党建工作联系点,我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做到“支部建在法庭”,“党旗插在基层”,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公正执法的一面旗臶。全体党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的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主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官素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法官参加省、县法院召开的“红色经典”读书演讲比赛、报告会和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唱响红歌”活动,以及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公开承诺、街头送法等活动,使全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依法办案能力。积极组织各审判部类法官到上级法院进行续职培训,开展院、庭长带头办案和发挥观摩庭的示范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通过层层把关以及指导、评查和交流经验的方法,使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明显增强。组织书记员的考核和培训,促进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用调研促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院依法履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从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入手,制定了《岗位廉政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兴城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兴城县人民法院案件回访表》等制度。加强法院内外部监督,从有关单位聘请6名廉政监督员,落实法院内部廉政监察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第一季度,一名干警因违反审判纪律,被给予警告处分。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确保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审判纪律,提高工作质效,公正高效司法。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建筑面积达1万3千平方米的法院综合办公楼已经施工建设,预计年内竣工。积极努力筹措资金,解决办案交通工具,保证一庭一车,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干警,接送干警上下班,解决干警午餐问题,极大地稳定了干警队伍,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干警对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审判纪律观念淡漠;案件质量仍需大力加强;结案率、均衡结案率不高、个别案件审判周期过长,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漠视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粗糙、论理无力等现象体现个别法官素质偏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很突出,处臵措施尚需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党的十x大确定的任务具体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三个至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宪法和法律高度负责,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党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和保障的审判工作水平,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二

  20xx年x月x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此,XX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提

  供了有力保障,加大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决定》实施六年来,XX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X件,民商事案件XXX件(调解成功率在40%以上);行政案件X件;执行案件X件。通过人民陪审员亲自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直接了解案件的具体审判和裁决过程,以案说法,向更多的人讲解法律、宣传法律,有效增进了XX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员的作用,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

  1.建立制度

  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我院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市人民XX人民陪审员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确保选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历等基本素质。我院规定人民陪审员统一由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方式产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目前,我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了XX。

  XX名“编外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审判队伍的健康发展,也为市司法事业的不断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既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人员,又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及优秀的社区、村委会干部,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我院还在全省XX系统内率先统一了人民陪审员的着装,配发徽章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证,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权威性

  2.健全机制

  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问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种法定的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加XX的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XX坚持群众性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司法民主化的必然要求。我院积极组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任职岗前培训,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帮助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通过培训和庭审观摩,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信心,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奠定了基础。

  参审方式上,我院改变过去指定参审的方式,采取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这样一来,更好地贯彻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有利于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心。

  3.物质保障

  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

  我院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争取市委、政府的支持,通过主动沟通和协调,市政府每年为我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安排X万元专项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同时,我院实施了每案XX元的办案补助,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进一步提供物质保障。20XX年XXX月下旬,我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到先进地州XX考察交流,新老人民陪审员在考察途中畅所欲言,或畅谈从事人民陪审工作的经验感受,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表明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决心。在我院“群众观点大讨论”“十个一”活动中,院领导、办案法官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律师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座谈会上,院领导认真倾听各方代表发言,他们的经验感受表明,人民陪审制度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具体体现在:

  一、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及时化解各种纠纷。人民陪审员大多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对案件的判断有独到之处,有他们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能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能弥补职业法官知识结构上的不足,使审判工作在尊重事实、坚持法律的基础上更加贴近民意,更加关注民生,更加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能进一步增强XX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普通大众的认同感。我院在审理涉及XXX的相关案件时,由市XXXXX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他能结合我市进XXX市场的现状和交易习惯,根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出积极的合理意见,使当事人在调解或判决时实现最大限度的息诉服判。

  二、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促进了司法效率的提高。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参与审判,给法官增加了压力,也增加了动力,促使法官不仅要主动提高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技能,而且更加注重司法礼仪,从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XX审判力量的不足,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20xx年,在我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XXX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XXX件,参审率达43.1%。其中调解、调解或调解后撤诉结案XX件,调撤率超过53.6%,有力地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法官的审判行为、道德品质进行全面的监督,揭开了司法的神秘面纱。同时也使人民陪审员认识了司法的性质和现状,增进了对XX和法官工作的理解。人民陪审员通过自身的审判经历和体会,更好地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相衔接,对成功调解案件和公正审判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更多的民众逐步了解XX和法官,纠正民众对XX、法官不恰当的评价和不合理的要求,在民众与XX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拉近法官与民众的距离。我院XX名人民陪审员中XX名是当地少数民族,这为双语审理案件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我院提倡巡回办案的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不着制服而穿少数民族服装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让少数民族同胞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可触及性和法官的亲和,以利于案件的调处。今年X月,我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XXXX村民小组公开开庭审理XX×涉嫌抢劫一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采取X语与汉语相交叉的双语审判。对于司法审判术语,人民陪审员与XX族法官相所用XX语通俗地解释给被告人和旁听群众,给旁听群众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法制意识。

  贯彻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对推进我院的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是我院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集中体现。在陪审工作中,各位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了优质的司法环境。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三

  20xx年以来,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坚持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熟练运用。

  2、坚持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坚持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行使权利,维护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

  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情理”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3、积极主动,参与审判。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被抽调至县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办公室、县城建指挥部等一线部门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3、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四、几点体会

  1、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应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除自己加强学习提高外,更需要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不间断的教育培训。一是经常法律知识的培训。针对目前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际,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在办理重点复杂案件时,人民法院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以案学法,使人民陪审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循序渐进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经常组织开展观摩审判活动。一方面旁听本院优秀法官审理案件过程和优秀陪审员陪审案件过程,另一方面到外地同级人民法院旁听优秀法官审理案件过程和优秀陪审员陪审案件过程。三是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案件审理工作是社会特殊工作,在当今诸多诱惑的社会保持一支廉洁公正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十分重要,这就需要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首先要从制度入手,以制度来约束,发现违规违纪的及时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取消人民陪审员资格;其次开展向优秀人民法官和优秀人民陪审员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化人民陪审员。

  2、对待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抱着一颗热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展第二、第三职业的创收,相对清贫的人民法院陪审工作面临很大的挑战,加之人民陪审员在自身单位都有自己的工作和社会交往,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确实存在很大困难。因此,作为人民陪审员对待陪审没有满腔热情和恒心是难以胜任的。作为人民陪审员只要对待陪审工作抱有一颗持续的热心,少一些杂念,一定能处理好自身的工作与法院陪审工作的关系,促进陪审工作登上新台阶。

  3、案件审理前人民陪审员不宜接触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在目前社会的大环境下,民事案件在立案之后,刑事案件确定审理时间之后,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律师)往往早知道参加案件审理的审判长,相当一部分案件涉及的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说情或做小动作,有可能会对案件审理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理前尚未关注参加案件审理的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可在不受干扰中陪审案件。实践证明,案件审理前人民陪审员不接触案

  件涉及当事人,能有效避免先入为主的意识,有利于促进案件审理的公平。

  4、人民陪审员必须保持独立陪审思维。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个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不是主审,但必须保持独立陪审思维。也就是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要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在陪审过程中要认真听,认真思考,认为需要发问时就向审判长建议,大胆发问,形成自己的见解,否则人民陪审员就成为表面上的一种形式了,就起不到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了。当案件审理结束后,听取主审法官的意见,达到共识更好,如意见不一致要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合议庭讨论时,如果采纳自己的意见,说明自己的思维正确,如果没有采纳,认真查找存在的原因。

  5、人民陪审员应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进社会和谐。无论民事案件的陪审还是刑事案件的陪审,主持法律的公道是人民陪审员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既要主持法律的公道,又要打造社会和谐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作为人民陪审员要融入这个课题之中。一个案件审理使用法律再公正,如果当事人不满,就达不到社会造的和谐。作为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特殊身份的优势开展调节工作。

  6、管理机构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很重要。根据调查,目前人民陪审员工作出现两少现象,即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对人民陪审员过问得过少,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沟通过少。

  针对这两少现象,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要加强参加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一方面要加强人民陪审员自身联系,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要经常找人民陪审员谈心,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力所能及地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困难;要以活动为载体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听取人民陪审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人民陪审员大胆地参与案件陪审。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人民陪审员在自身单位都有自己的工作,频繁参加审理案件势必影响自身工作,势必影响人民陪审员在本单位的形象,这需要人民陪审员管理机构经常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进行走访协调,同时争取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有利于人民陪审员的条

  例或规定,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合法利益。

篇二: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范文一: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20XX年,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做到管理科学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年来,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参加庭审,参与审判案件,遵守审判纪律,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树立了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保证公正和效率,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2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加陪审案件438件次。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这里,对这一年来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陪审员职责的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弥补了法庭审判力量的不足,提高审判效率。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矛盾纠纷复杂多变,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社会纠纷的种类和范围,远远超出传统法院审判所及的范围,审理任务越来越艰巨,难度越来越大;同时,由于我区是一个工业区,法院审判人员较少,审判工作任务重,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满足了法院工作正常开展的要求,提高了司法效率。

  (二)全程参与,司法审判活动更加透明规范公正。人民陪审员介入审判的全程活动,促进法官在庭审仪表、使用规范法律用语、评议案件及合议庭笔录、法律文书写作等司法行为方面的规范,使审判工作更加透明规范公正,有效促进法官公正执法。人员陪审员具有一定法律认识水平和优秀的道德素养,能够代表部分群众的心理愿望,庭审中往往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其合理建议的采纳,一方面调动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矛盾隐患消化在基层。

  (三)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提高素质,提高能力

  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参审能力,培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在选任好、使用好、支持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前提下,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在业务培训方式上,我们坚持把培训

  工作做在平时,保持常态,通过采取统一培训、日常培训、以陪促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的日常性、系统性。我院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购买了审判业务书籍,订阅了业务学习资料,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常见的法律法规,庭审程序及有关业务知识,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四)努力创造良好陪审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创造良好陪审条件,为方便其合理安排工作,我院要求立案庭于开庭前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人民陪审员,并发放《开庭通知书》,庭前2-3天案件书记员再次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以防止人民陪审员因工作疏漏了开庭;开庭前各审判业务庭为人民陪审员提供阅卷场所,以便人民陪审员熟悉案件的相关情况;开庭中注意引导人民陪审员适时提问,以保证其行使与法官同等的审判权利;合议时鼓励和支持人民陪审员大胆发言,以消除人民陪审员的“陪衬”心理;此外,在干警中积极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及相关工作,努力营造出全院“尊重人民陪审员、重视陪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后勤保障力度,为陪审工作提供物质基础。

  为充分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实后勤保障工作。我院积极主动加强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坚持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每年的人民陪审员报酬均及时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费,区政府给予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相关业务法律书刊的征订、参加审判活动的补助和服装,均得到保障,从而保证了陪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设立专门机构进行人民陪审工作管理。我院政工科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在开展人民陪审工作中,政工科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要求人民陪审员认真填写《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登记卡》、《人民陪审员出庭通知书》,并要求案件书记员将出庭通知书装入卷宗备案。同时,政工部门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此外,我院还制定了《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细则》,就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为陪审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还建立了《陪审员业绩档案》,将陪审员参加培训、陪审案件数、案件调解率、到庭率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采取“一人一档”、“一案一记”、“一年一评”的方式细化管理,并制作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监督卡》,对人民陪审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参审案件质量好,群众评价高,出勤率高的人民陪审员予以奖励,对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调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如有些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数近40件以上,也有部分人民陪审员每年仅参审2、3件。

  二是个别陪审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定”的现象发生。还存在有的法院公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后,律师或当事人很快就去找人民陪审员疏通关系,法院也不容易掌握。审理案件中,有的人民陪审员仅凭感情判案,虽然也讲道理,但适用法条少,而且大部分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并没有提前阅卷,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三是我院因各种原因尚未按照“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具体案件陪审员,四是人民陪审员还没有广泛参与到法院的各类案件中。目前,我院的人民陪审员仅仅参与了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工作,还未参与到信访申诉案件、立案、调解和执行工作中。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加大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力度。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从而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我院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陪审员管理制度,完善陪审员考核、奖惩、辞退、任免机制;加大陪审员审判业务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引导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把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培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以更好的适应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与陪审员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让陪审员安心参加审判

  活动。2008年选任的陪审员今年即将期满,2013年,区法院将进行第四次人民陪审员选任。我院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此项工作。

  3、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培训。一是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由上级法院、专门院校等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谢谢大家。

  【范文二: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20XX年5月以来,华坪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级人民法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从规范选任、管理和使用入手,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确定、选位、培训、经费保障、宣传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较好地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保证了司法廉洁,增强了司法权威。四年来,华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8名人民陪审员共出庭参

  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49件。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审判视野,有效确保了司法公正和完善。二是通过人民陪审员按程序参与案件审理,扩大了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三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做好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讲法等工作,使其担当起调解、宣传、联络员角色,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探索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1、人民陪审员规范选任,注重结构,注重素质。

  华坪县人民法院为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坚持代表性和专业性相结合,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命。为使选任工作顺利进行,对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组织机构,选用条件及范围进行了公告,并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力量,公告张贴。对前来报名的人员,我们坚持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注意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同时确保某些专业领域和群团组织人员的比重。坚持公平竞争

  与择优录用相结合,公开选任信息,畅通报名和荐举渠道,规范组织复查考察工作,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已任命的8名人民陪审员来自政党、企业、个体等行业,涵盖面广,代表性强,素质较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2、立足审判工作的实际及人民陪审员自身特点,注重培训,夯实法律基础。

  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强度大的专门工作。针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驾驭庭审能力薄弱,适用法律的技术较低,及法官职业化修养不足等情况。2005年4月下旬,华坪县人民法院抽调一名院领导带队组织选任的8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丽江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8位人民陪审员于2005年5月1日正式上岗参加了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华坪法院还加大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主要以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进行,通过培训逐步增强了陪审员的庭审能力和技巧,为陪审员能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打下了基础。广大陪审员勤奋学习精研业务在很短时间内能够胜任了审判工作。陪审员上岗后,对安排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法院为陪审员提供必要的阅卷时间,对安排参与审案的提前15天通知,便于陪审员了解案情,发挥作用,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质量,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合议庭鼓励人民陪审员发言,充

  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陪审员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意,与人民群众更具亲合力。陪审员参与审案,增加了涉诉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度,司法活动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在个案裁判中能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的价值取向,减少了涉案上诉率和申诉率,实现了审判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规范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

  加强管理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保障。我们严格按照《决定》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一是建立人事管理机制。按照“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要求,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确定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对陪审员的奖、惩作了详细规定,实行奖勤罚懒,无特殊情况,按时发放补助,立案庭在安排陪审员参与审案的提前15天通知,力求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员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建立表彰奖励制度,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这些措施,有力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完善物质保障机制。为陪审员订阅相关法律书籍,及时补充调整完善陪审员的法律知识结构和内容。在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落实了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根据华坪县机关干部县内出差标准,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补助办法,对陪审员每参与审判一件案件补助5元。并协调陪审员所在单位,对陪审员参与审案必须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为保证陪审员审案时衣着庄重统一,为每位陪审员配发审案服二套。华坪县法院还将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陪审员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沟通、联系、争取单位的关心支持理解,便于人民陪审员正常开展工作,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全面发挥。

  4、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为使社会化的人民陪审员与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互相配合审判案件,保证人民陪审员切实履行职责,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充分重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亲民的纽带,促进“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目标的实现。个案审理中,无论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不辞劳苦,克服自身工作忙的困难,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审判活动中。参审案件中,人民陪审员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断,将社会公众的良知和善恶标准、是非观念融于司法过程之中。庭前认真阅读案卷材料,按时参加庭审;庭审中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在合议庭评议时从不同于法学专业的角度对案件发表看法。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和其它场合中,从不同角度积极宣传法律,以自身优势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在法院与领导机关、社会大众之间,努力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司法工作向

  社会延伸。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坚持理性、坚持独立、坚持思考、坚持公正,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成绩。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注入了新鲜血液,充实了审判力量,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陪审员经费保障不够完善。一是存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所支出的交通费、就餐费未及时给予补助解决。二是陪审员教育、培训、交通、误餐等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在财政部门未能单列,目前由院内通过挤压有限的工作经费保障陪审员正常参加案件审理。三是陪审员为参加案件审判而耽误时间、影响工作,但在经济上却无合适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导致部分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较少。

  2、陪审员缺位的问题。一由于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大都由各单位人员兼职担任,有的甚至身兼数职,工作较为繁忙,法院在安排开庭、评议时间时都要迁就人民陪审员的时间,有的案件已安排好开庭却因人民陪审员临时有事而延期,有的案件开庭后因陪审员无瑕抽身而迟迟未能进行合议,导致诉讼周期延长,影响了办案效率,甚至陪审员

  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与案件审理,涉及的陪审员数量和参审次数较为宽泛。二个别陪审员缺乏对陪审制度的认识,思想上不重视,行为上表现怠惰,不积极参加案件陪审工作。三有些机关和部门领导消极看待陪审,对此项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

  三、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进意见和措施

  今后,为保证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规范有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还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1、必须要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认真研究和采纳他们的意见,使人民陪审员真正“既要审、又要判”,从而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积极思考,因地制宜,采取妥善方式解决陪审员培训、学习工具、交通及就餐等补助问题,首要解决陪审员经费实行财政单列,按《决定》落实陪审员经费保障。同时人民法院要与陪审员所在单位和部门加强联系,加强沟通,积极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3、各审判业务庭要重视对人民陪审员的规范管理工作,相关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个案考核,立案庭庭要指定专人负责陪审员排期开庭并作好登记,负责按时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报送统计

  表和考核表,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4、做好缺位补员工作。按《决定》规定,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在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基础上,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鉴于当前基层案件大量衍生,群众调解工作日益突出,建议在基层和农村选取公道正派、具有大众智慧,富有农村和基层工作经验和调和经验的能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文化。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一是传统的组织推荐,二是在新闻舆论中造声势,让人民群众直观地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公开选任,让社会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建设和谐社会,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刚性统一。

  【范文三: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

  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09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09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

  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范文四: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做到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年27名人民陪审员共出庭陪审60余人次,参与审理或调解案件31件,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为选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我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下,先后在2006年、2009年、2011年进行了三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我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组成了选拔考察小组,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深入乡镇和市直部

  门进行考察。如在2011年初,针对我院2006年选任的5名陪审员任职期满和部分担任陪审员的人大主席退居二线等情况,为达到法官和陪审员的比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中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有关规定,我院又增选了7名人民陪审员,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充分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2011年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7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7名,占法官总数的53%,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这27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也有来自乡镇,还有来自学校。特别是从乡镇人大主席中聘任的20名人民陪审员,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之前,曾做过多年农村基层工作,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熟悉了解和掌握当地民俗、民风、民情。有这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将会使一些案件能够及时处理和解决,尤其是有利于“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审判原则的贯彻执行,减少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同时,20名人大主席都是各级人大代表,在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过程中,即能作为合议庭成员之一参加全部庭审活动,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又能通过陪审,履行代表职责,监督庭审活动以及法庭全部诉讼活动的执法情况,使人大依法监督法院工作更具体、更直接,更能反映监督的时效性。

  二、强化素质,规范管理,确保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同时也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强陪审员培训工作,如2006年组织陪审员到建昌集中培训,今年11月10日又组织陪审员参加了省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门培训,以及参加陪审与实际学习相结合,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使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了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我院还明确研究室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在开展人民陪审工作中,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关于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实施意见》,做好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认真填写《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通知书》,并要求主审法官将通知书装入卷宗备案。同时,认真登记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情况,及时总结陪审工作经验。

  各审判部类主管院长和各业务庭把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增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工作来抓。副院长汪希

  林、丛立峰、冯亮都对本部类案件审判,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民一庭庭长李学智不仅带头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还通过对下指导,要求各法庭年内审理的案件,陪审员参加陪审的要达到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50%以上。

  今年初,我院还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市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人民陪审员一定的专项经费,除固定补助外,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每人每天补助50元,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排案科学,机制灵活,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显著

  我院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了每位陪审员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强了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有可能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

  了调解员的作用。如民一庭庭长李学智开庭主审的林地补偿费纠纷发回重审一案,我院邀请刘台子乡人大主席、人民陪审员许少波、药王乡人大主席、人民陪审员张晨参加陪审,针对案情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涉及当地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群众广泛关注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农村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不仅提出对案件处理的看法,还提出必要时可配合法庭到当地做群众工作,以便案件圆满解决。一些人民陪审员还利用生活、工作在基层的有利条件,主动发挥作用,化解民事纠纷,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促进法制理念向社会渗透和陪审工作科学发展

  我院考虑到陪审员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里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特点,为了充分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我院结合陪审工作组织陪审员与法官进行业务及思想交流,使其与法院专职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渗透与推广。同时我院院领导还带领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人员到陪审员所在地,主动征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极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荣誉感,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人民陪审员陪审意识和参与性得到明显

  提高。在抽取和制定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中,每位陪审员都表现出良好的参与素质,具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陪审员家住偏远山区,但接到参加案件陪审通知后,均能准时到庭参加陪审。陪审当中和庭审结束后,以及参加合议都能结合案件事实发表意见,“陪而不审”现象得到克服。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程序不明确。对于哪些案件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无明确的规定。从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是案情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

  三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

  不定”的现象发生。而且大部分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并没有提前阅卷,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六、今后工作意见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从而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素质培训。一是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由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3、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二是扩大陪审

  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陪审,进一步提高陪审率。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4、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工作水平。

  【范文五: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我作为孝南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深感荣幸、庄严和神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责任重大。这一年来,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业余时间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本年度参与审理区人民法院案件有80余宗,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中,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同时,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作用,做好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联络员。现将本年度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从自身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我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没有丝毫的懈怠。我所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件错案追究。

  二、持续学习,提高履责能力

  为了更好的胜任陪审员这一工作,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法官老师学,向实践学。并充分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我以前参加民事案件的陪审较多,参加刑事案件的陪审较少。以往参与刑事案件审理时,由于对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不熟,往往只对定罪的情节予以关注,对量刑情节一般交给主审法官处理,认为反正有审委会把关不要紧。今年参加几起刑事案件审理,发现庭上辩护律师与公诉检察官对定罪情节往往争执不大,相反就量刑情节争执激烈。这一方面说明侦查机关和检察院的办案质量有提高,但同时,也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随着2013年元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设施,这一现象会更加突出,同时还会出现新的问题。为此,我在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同时,虚心向法官老师学习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了量刑规范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量刑也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使得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严守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不是主审,但我还是保持独立思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发挥对案件审判的监督作用,搞好案件审判工作。

  四、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审员的这一身份使得在参与调解时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是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当事人有着身份认同感,一般不会有抵触感;二是人民陪审员不是专职从事审判工作,没有受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在做调解工作时,语言上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语言较多,而是完全的民间口语,当事人更易听懂接受;三是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在调解时可以更多的运用一些民间的乡规民俗以及传统习惯,不像法官限于角色身份限制,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不便说。因此,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时往往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涉访案件,常常收到奇效。我本人也是区人大代表,这一身份对参与调解工作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在本年度参与陪审的案件中,调解率超过了60%。

  五、学以致用,服务中心,服务社区。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是宣传员、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民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区,近几年的征地建设任务较大,如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都要搬迁到我社区,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经过我带领社区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近几年我社区没有出现大的上访特别是群访事件,社区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很高,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将继续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

篇三: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22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

  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

  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22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的科学健康发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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