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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方案】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2 09:45:07 来源:网友投稿

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根据2011-2023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我省发展规划,2015年起,广东省设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并纳入2015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更好地落实这一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仅供参考)


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


根据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我省发展规划,2015年起,广东省设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并纳入2015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更好地落实这一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韶关市卫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按照广东省出生缺陷防控目标,到2017年底,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普及出生缺陷三级筛查和诊断技术。

(二)提高广大群众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6年底,全区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0%以上。

(三)力争到2016年底,全区80%以上致死性身体结构畸形、21-三体综合征胎儿在产前得到确诊,80%的甲低、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患儿可以获得早期诊断,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项目补助对象

(一)供方建设对象: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由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承办)

(二)需方补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生育政策的武江区户籍孕妇(含配偶为武江区户籍);

2.已办理《韶关市居住证》、符合生育政策、计划在本区分娩的非武江区户籍孕妇;

3.在本区出生的新生儿(包括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

(一)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大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的重要意义,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相关政策和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的程序、方法等,将出生缺陷防控宣教工作与常规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等保健宣教相结合,提高宣教工作效率和可及性,提升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防控服务的意识。各助产机构要在孕妇学校、新婚学校等常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课程中,积极宣传出生缺陷防控知识。要以育龄人群、婚前、孕前、孕期保健人群为重点人群,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公共场所和电视广播等公共视听信息平台为主要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深入基层的出生缺陷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二)加强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以韶关市妇幼保健院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

1.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设在韶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院负责对武江区出生缺陷筛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等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及承担武江区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和对各助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骨干培训,对全区开展的出生缺陷初筛情况进行信息统计、报告和分析。

2.各助产医疗单位:各镇级医疗卫生单位需承担本辖区适龄青年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检查宣传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怀孕妇女信息并做好免费产前检查及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宣传工作,各助产机构对本机构开展的出生缺陷初筛情况进行信息统计、报告和分析,并做好辖区出生缺陷筛查阳性孕妇和新生儿的转诊和随访工作。对不能进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的助产机构,应告知其到有条件的上级医疗单位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听力筛查,并及时做好随访。

3.根据韶卫字【2001】第026号文的精神,武江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由韶关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具体实施。取得产前诊断资质的粤北人民医院完成本院服务人群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其余市区各医疗机构的防控项目标本检测及阳性个案均转介到韶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项目干预和补助。

(三)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知情选择、自愿参加的原则,结合成本效益,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

1.一级预防措施:按照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对计划怀孕的男女双方进行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检查和咨询,并给予婚育指导意见,重点做好对地中海贫血的筛查诊断和指导,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2.二级预防措施:按照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前筛查诊断技术规范,通过血清学、超声等技术手段对胎儿结构和发育异常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重症地中海贫血、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致命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进行筛查,并对致畸危险因素和家族遗传病史进行调查,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优生咨询指导。对孕妇免费提供HIV、梅毒、乙肝免费筛查和预防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3.三级预防措施: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为新生儿提供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等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的筛查,对筛查出的患儿及时给予诊治。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控队伍建设

由韶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武江区所有助产机构出生缺陷防治知识、项目管理要求、业务技能等进行培训。重点培训人员包括妇产科、儿科、产前诊断、检验科、超声科等专业卫生人员,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及时有效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武江区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工作小组(见附件1),负责项目重大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武江区卫计局妇幼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武江区卫计局:负责制定本区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成立武江区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承担武江区出生缺陷防控相关项目检测(含所有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诊断,武江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孕妇的产前筛查、阳性个案的产前诊断等)、人员培训、质量控制、信息管理、效果评估。

3.镇街计生办:负责对准备结婚和符合生育政策条件计划怀孕和已怀孕夫妇发放“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健康检查服务卷(以下简称“服务卷”)并动员其到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孕期检查,并做好签发登记,服务卷一式两联、盖计生办盖骑缝章。

4.各助产医疗机构:(1)负责提供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具体服务,核对对象服务卷,一联由医疗机构留存,一联黏贴在《韶关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中。(2)负责在每月5号前登录《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父母基本信息、出生信息及相应的档案资料,并将补助对象名单提供给武江区卫计局妇幼股由其分别转发到各医疗机构和镇街计生办进行补助对象的复核。(3)负责在“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干预随访登记本”登记相关信息及进行妊娠结局随访。(4)负责做好免费服务项目及数量的统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前上报韶关市妇幼保健院。

5.乡镇卫生院:结合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的健康教育、咨询、筛查、防控工作。对分娩对象的《韶关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中各项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版)》孕产妇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五、资金安排与管理

(一)省财政对我区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工作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项目经费按省级出生缺陷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和项目:

1. 需方补助

需方补助项目包含:

一般人群:孕期对胎儿进行血清学和超声产前筛查,新生儿进行甲低、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症等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的费用。

高危人群:对筛查阳性的胎儿进行产前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的费用。

需方补助通过“服务卡”等形式实行定点服务机构就地减免,根据医疗收费标准,财政补助80%,个人负担20%。武江区各医疗机构要与武江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韶关市妇幼保健院)签订相关协议。

2.财政补助标准:

省、市、区财政按照6:2:2比例分担需方补助财政经费,其中省财政补助孕妇265/胎、新生儿79/例,市级财政补助88/胎、新生儿26.5/例,区级财政补助孕妇88/胎(由市妇幼保健院承担,但取得产前诊断资质的粤北人民医院承担本院服务人群的区级财政补助经费)、新生儿26.5/例(因新生儿疾病筛查仍按照原方案执行,故新生儿的区级补助由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承担)。     

3.建立孕产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档案、增补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贫防控项目经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按原项目经费来源和渠道执行,可以统筹使用,不得削减和挤占。

六、监督与评估

(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每年对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和评估,由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协助武江区卫计局完成督导评估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广东省妇幼卫生系统规范、及时完成信息录入报送,逐步建立起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实施的常规监测数据采集和分析体系,及时、科学地监测、分析和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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