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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3篇

时间:2023-07-13 20:4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

  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

  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

  自的安全职

  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厂

  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

  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

  产安1/23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⑺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安全生产主任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

  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本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

  (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对所负责

  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第三分突发事件组职责

  (1)协助本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负责突发事件灭火;

  ⑶负责突发事件中疏散;(4)负责突发事件中抢救物资;

  2/23(5)对所负责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组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厂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

  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

  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和培训I,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脸。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⑷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厂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8)参加安

  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

  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

  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

  接责任;(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

  故时,3/23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

  办公;(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六条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厂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

  时”的原则,即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

  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监科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

  出的意见;

  (4)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充足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第七条兼职安全

  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车间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负责人贯彻

  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

  况;(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

  查落实;(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

  毒情4/23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八条班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本厂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

  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

  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

  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

  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

  文明生产。

  第九条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

  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5/23(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

  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

  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2引用标准与文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3内容和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

  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

  塞漏洞。3.2厂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监科和有关业务部门实

  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厂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3.2.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锅炉、压6/23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

  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

  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

  行检查。3.2.5厂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3.3车间

  检查

  3.3.1各车间除配合厂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负责人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

  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反馈安监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3.3.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

  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3.3.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

  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

  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4班组检查

  3.4.1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

  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现象,紧固件是否松动,安

  全防护设7/23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车间领导,并作好

  检查记录。

  3.4.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

  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

  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车间领导。

  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厂领导或安监科,隐患未

  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

  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四不推是:个人

  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安监科;安监科

  能解决的不推厂部。

  3.7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负责人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

  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部位,安监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

  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将追究车

  间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检查负责人:

  检查时间:审核:

  篇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常用危险化学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

  化剂8/23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为了防止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在生产购进、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严格管理。

  一、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面声明

  书,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

  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二、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建立档案。作业人员

  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使用单位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

  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工作者和培训I。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空室内,化学危

  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五、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

  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电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

  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六、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

  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

  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

  仓库或地点存放;化学危险品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八、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库后机动

  9/23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同时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

  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九、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职工,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I,职工应

  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

  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十、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有权拒

  绝执行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并有权检举

  和控告。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贯彻“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既有利于生产,有方便职工生活。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悬崖或陡

  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及动力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

  四、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临时油库、变压器应远离生活区或50米以外,并设防火防晒,外设围栏。

  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挪,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六、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桥头和急转弯

  处应设限10/

  速标志。

  七、施工道路、料场、拌合站、预制场、停车场应有排水设施。

  八、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类存放整齐,做

  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及其它散料应成型堆放,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现场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必须用绝缘物支撑,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

  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得将电线源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照明线路应用交瓷夹或新型材料线路板固定。②电线接头应牢固,并

  用绝缘胶带包扎。

  ③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④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得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

  具。

  三、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

  重机、单斗挖土机等不得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其重壁钢丝绳、铲斗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水

  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垂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5米。

  四、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销,应有防水箱并

  加锁。箱内禁止存放杂物。发电机房配电室不应漏雨,保持通风良好,并应配有

  防爆设施。

  五、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

  应不大于4Q,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地面变压器设绝缘台

  11/

  并装设护栏,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自备电源和电网之

  间,要有联锁保护。

  七、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及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

  不得超过12VO

  九、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采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

  十、现场变(配)电高压部位处,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

  遮栏和进行维修,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有人触电,电气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后进行抢救和灭火。

  篇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东莞智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鼎硕磨具磨料有限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李勇

  副组长:李夏如、朱锡伟

  成员:宗永畅、甘志军、李献金、彭选窑、李瑞斌

  (-)生产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2/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及全体职工在各

  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

  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1、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编制和落实生产计划,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督导检查。

  13/

  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时,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主

  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发现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立即制止。

  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

  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脸收

  工作。⑤生产调度会议应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⑥参加单位安全检查并提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主管部

  门。

  ⑦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办公室安全职责

  ①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

  作。②组织并检查单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并组织年终考核。

  (4)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计划。

  (5)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处理。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归档。

  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资料的归档。

  ⑦负责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⑧负责拟定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职工使用情况。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

  工作。

  14/

  5、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劳动保险费用,监督

  专项经费的使用。

  ②负责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问题。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5/

  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部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

  生产、经营

  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

  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

  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

  职工16/

  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责任人完成。

  17/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持证上岗的须持有关部

  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办公室将授课资料归档。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

  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I、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开展检查、排

  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

  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

  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事故隐患而隐患所在车间未上报整改

  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对排查出或未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追究主管生产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对设备、设施中存有事故隐患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及岗位操作员的责

  任。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

  上报18/

  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

  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

  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⑤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调离工作岗位、开除、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

  发放。

  ①职工每人发放工作服1套(2件),使用期限1年;手套按需要领取。

  ②劳动防护用品由采购部购买、行政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

  ③劳动防护用品未到发放期丢失的,按购买价格的50别攵取费用后补发;未

  到发放期损坏的,按购买价格的30%收取费用后补发。

  ④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必须穿戴整齐方可上岗,如发现一次穿戴不整

  齐的,扣款10元。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①设备的选购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不采购落后的、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②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电装置。

  ③对电器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应经常检查,以免发生短路、漏电现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凡属操作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

  自维19/

  修。⑤不得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维修时要正确使用工具,严禁乱敲、乱拆。

  ⑥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保修。故

  障排除后,才可再开工。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①行吊岗位操作员应培训后上岗。

  ②锅炉工应参加培训后持证上岗。

  ③厂内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开动,车辆出行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

  随意开车出厂。

  8、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拨打口9电话求援。

  ②在事故发生初期,应及时切断电源,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发生中,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将损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车间员工应服从车间领导指挥、安排。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①对厂区内的电源、电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时更换老

  化的电源、电线。

  ②车间内的电器设施插头、插座要每天检查,按规定操作。

  ③电器损坏,不得私自拆卸修理,应由专业人员维修,无故障后方可开工使

  用。④每天下班后,车间内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⑤办公室要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电源。

  ⑥锅炉工在开炉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交于无证人员操作,不得违规

  操作。

  10、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20/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规范化操作。

  ②开动设备接通电源前,应清理工作现场,检查设备各操作部位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③检查设备不得有其他异物,螺丝是否牢固,以免松动造成事故。

  ④开动设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异物、水、油等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

  ⑤设备外露面或滑动面上,不得堆放工具、产品,以免碰伤设备,影响设备

  状况。⑥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⑦设备运行中,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设备异常,应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维修人员。

  ⑧操作员离开设备或对设备清洗、维修时应切断电源。

  ⑨维修、调整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拆卸工具乱敲、乱拆。

  11、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协助调查取证,不得隐瞒事实。

  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努力保持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以免给调查取

  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③事故调查处理中,任何人都应积极协助调查、提供线索,以便最短时间内

  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25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缺席。②各生产车间每月28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

  席。

  1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财务部门每月会计核算中按月计提500元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项

  目的21/

  支出。②安全生产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产项目

  以外的费用。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所有岗位,自下发之日执

  行。

  22/

篇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讲安全。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或期改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4、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采石场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7、加强生活区设施环境保护,搞好生产区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技术员(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编制企业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

  4、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提交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协助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制订安全

  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本企业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参加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并督促实施。

  3、深入现场,了解采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按章处罚。

  4、经常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

  5、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经常开展安全活动,表场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协助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决定,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好每天班前班后会。根据任务和职工思想状态、布置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3、班前必须对使用的生产机具、防护用品、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内的安全自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发现职工违章蛮干要立即制止,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其未熟悉生产环境前,应指定专人指导,负责其人身安全。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6、对本班(组)发生的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场长,协助调查,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五、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场长和矿安全员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切实搞好班组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上岗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进制止生产过程中的“三违”行为,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检查监督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机电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负全面责任。

  2、熟悉掌握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结构原理、检修质量标准,对管好用好机电设备负全面责任。

  3、负责机电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编制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督促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考核设备完好率。

  5、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参与一切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搞好设备的定期检查,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七、风钻、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麻痹侥幸心理。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采石场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了解爆破的一般机理和炸药、雷管的性能,熟悉打眼放炮工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6、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7、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班、组长指挥,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八、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一线的用风量。

  2、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等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对设备运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经常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处理。

  4、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由他人代替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实事求事地将本班运转情况填写清楚,不能隐瞒事故,否则,造成后果山当班人自己负责。

  6、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整洁。

  九、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爱护安全设备、设施,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物品配送回收制度

  1、县民爆专营公司、民爆站按规定服务范围,给无运输储存能力的爆破队(使用单位)提供爆破器材配送、回收服务。

  2、配送、回收爆破器材,由押运员负责押运,由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实行“双人领取、双人签字登记、双人运送”。提运爆破材料的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凭证采购提运,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3、配送、回收爆破器材应使用符合安全规程的专用车辆(篷布覆盖、捆-绑牢固、设置醒目警示标志、严禁超载、严禁乘坐其他人员)。每次提运爆破材料要求整车直达,途中尽量减少停留次数和停留时间,严禁中途过夜,应及时验收入库,当场码准,严禁过夜。

  (二)爆破领用清退制度

  1、所有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发证,并持证上岗,严禁其它人员顶替上岗。

  2、所有爆破材料管理看守人员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记录,并及时准确填制有关报表。

  3、领用爆破材料必须根据当日需要、凭爆破队长签发的领单在安全员监督下、实行“双人签字、双人运送”到爆破场地,并妥善保管。炸药库严格执行领、用、退制度,须由持有《爆破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及当班值班队长共同签名方可如数发放炸药、雷管,发放雷管时须将脚线

  结成短路。

  4、当班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库,退库时必须双方当面清点数量,填制退料清单。严禁将炸药、雷管送给他人,乱丢乱扔或私藏在井下的任何地点。

  5、雷管发放必须提前一天做好编号工作,一个采区不准编重号,做到一人一号,严禁未编号的雷管发出。

  6、地面炸药库不直接对对班组发放爆破材料,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矿长批准同意。

  7、放炮员必须用炸药箱领用雷管、炸药,并上好锁,炸药箱必须交炸药库山火药发放员负责保管。

  (三)爆炸材料的贮存、保管制度

  1、炸药库的最大储存量核定为:炸药、雷管不超过十昼夜的生产需求量,其具体数量由炸药库负责人根据当月生产的实际需要核定。

  2、雷管、炸药必须分开堆码和储存。堆放高度不超过1.6米、堆垛边距墙不少于0.2米、通道宽度不少于0.6米

  3、所有爆破材料的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并有值班记录。

  4、炸药库必须经常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室内于净、干燥,周围无杂草、杂物、积水、无鼠及危害动物进入。保管使用好消防器材和设备。

  5、所人接触爆破材料的管理人员必须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进入仓库内,不得穿化纤衣服。

  6、任何人不准携带矿灯直接进入炸药、雷管贮存库内。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库房内住宿、酗酒、娱乐;严禁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公共汽车、翻斗车、拖拉机装载爆破器材。

  (四)爆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爆破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员,负责组织爆破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危险边界、设置警戒标志、发出预警信号。

  2、由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实施装药、填塞工作。

  3、警戒人员应提前到达警戒位置,认真履行警戒职责。

  4、由安全员指挥无关人员撤至危险区以外。

  5、由安全员发出“起爆信号”,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迅速起爆。

  6、爆破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工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由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如发现盲炮、危石等必须按照安全措施处理。并报告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工作由矿长进行组织和安排,由以下人员组成: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等,具体名单由矿长确定。

  (二)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l、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3、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等的运转情况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情况;

  4、事故的处理情况;

  5、顶板、边坡管理、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粉尘危害情况;

  6、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

  7、生产中的各类事故隐患。

  (三)安全检查要求每星期进行一次,对采场生产情况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应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并进行适当的归纳和整理。

  (四)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完成以后安全安全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问题分析报告会”,对发现的问题和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三违”行为做出妥当的处理意见。

  (五)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并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档案的收集、建档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应酌情报告有关部门,并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

  三、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人员采石场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编制采石场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所有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巡回检查、维修等方面的工作要领,促使生产操作人员能用好、管好、修好各类设备。

  (三)建立和完善采石场设备和操作记录的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填好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实物与帐本相符。

  (四)搞好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设备使用技术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未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六)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生产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保采石场生产的安全、顺利、有序进行。

  (七)组织召开重大设备事故的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处罚方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本矿从业人员必须积极参加本矿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安排,生产安全员具体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可以给予20~40元的罚款。

  (三)对所有的职工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四)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矿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五)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或执照后,方准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六)安全生产日常教育活动每月应进行一次,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各种设备、设施的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事故的识别和处理方法;生产中的个人防护等知识。

  (七)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安全事故分析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等,生产安全技术人员每月应组织出一至二期黑板报或宣传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发布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和动态,公布生产中的“三违”情况等等,促进采石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八)为了保证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可从采石场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教育经费,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讨论研究。

  五、生产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地点,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接-班必须与规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准代替。若发现规定人员未按时接-班,应首先向当班领导反映情况,再由领导指定有关人员与交-班者办理交接-班手续。

  (三)严格执行“三不接、四不交”制度。“三不接”即情况交待不清,问题未处理不接;工具、备品、配件缺少或损坏,未进行登记不接;机房、设备、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未搞好不接。“四不交”即不在机房或作业地点不交;不到交-班时间不交;接-班人不在交接薄上签字不交;接-班人酒醉或精神不正常不交。

  (四)交接-班双方必须严格按章办事,若有问题纠缠不清时,可以拒绝交接-班,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交接-班双方在交-班簿上签字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在交-班时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接-班人要协助交-班人处理好意外情况后,再进行交接-班,如

  短时间内事故不能处理好,应向有关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企业伤亡事故的登记、报告、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伤亡事故发生以后,负伤人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按有关要求立即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部门。

  (三)发生特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伤亡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交予上级有关部门。总矿长对事故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四)事故的调查工作应按具体情况分级进行。轻伤、重伤事故山企业负责人召集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分析小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出所在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当地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几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由省、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所在地的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五)伤亡事故发生后,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应组织企业内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要求编制《伤亡事故登记表》和《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采石场法定代表人对该两份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事。要仔细查明事故原因,准确划分事故责任,处理决定要恰如其分,真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即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切实做到企业领导、企业职工和受害者家属“三满意”。

  七、边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采石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坍塌、滑坡事故的发生,保证采石场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生产矿长担任组长的顶板、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总矿长应经常督促顶板、边坡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应拟定切实可行的顶板、边坡管理计划,年底要对该年的顶板、边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矿长负责组织顶板、边坡管理的技措资金,技术员边坡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安全员负责边坡管理的具体事务,每星期应进行至少一次的顶板、边坡专项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应增加安全检查的次数),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并建立顶板、边坡管理台帐,随时掌握顶板、边坡的变化情况和变化规律。

  (四)各班组应加强边坡的管理工作,督促本班职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时刻注意边坡的变化情况,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并按边坡领导小组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对边坡进行认真的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如遇断层、破碎带、边坡变形严重等情况,技术主管应按有关规程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选定合理的支护、加固方式,并山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六)及时检查和清理采场作业面的浮石、松石,特别在爆破作业以后,须在爆破人员检查和清理松石后,其它人员才可进入爆破现场。

  (七)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边坡的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否则,应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待处理妥当以后,才可继续作业。

  (八)作业前未处理松石、浮石或发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的处理之前严禁作业。

  八、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每年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从成本中提取。

  (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

  置、改造、维护和检测检验;2、采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4、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治;5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管理;6、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其它支出。

  (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技术员每年编制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由矿长审查,并报生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半年召开一次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的专题会。

  (四)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设专帐进行管理,应定期向矿领导通报安全技措费用的使用情况。

  九、安全奖罚制度

  (一)本矿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行目标化管理。矿长在其任职期间,矿内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个人10000元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还应按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二)采石场安全员在其主管采石场安全管理的年度内,矿内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个人5000元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还应按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三)班组长在每年度的生产期间,所在的班组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班组长1000元左右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另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直接从事采场作业的职工和参与采场管理的管理人员缴纳年度安全风险抵押1000元。本年度内无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年度内除返还风险抵押金外还另按抵押金额给予奖励,否则,除扣除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人有“三违”现象者,扣除风险抵押金。

  十、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由安全员负责,其它各岗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二)加强职业病预防和个人防护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防止职业

  病危害的水平。

  (三)新工人进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采石场作业的人员不得录用。

  (四)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工作岗位。

  (五)定期检测采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

  (六)应积极采取防止噪声的措施,消除噪声危害,达不到噪声标准规定的作业场所,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噪声宜不超过90dB。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矿上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并尽快付诸实施。

  (三)在重大隐患未消除之前,在隐患区必须设立醒目的危险标志,并指定专人实行定期监控,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对于危及到周围山或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主管领导必须将隐患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援。

  (五)如有关人员或领导在重大隐患的防范、整治过程中有失职、读职行为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伤亡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制度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加强学习,努力

  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采石场的下列资料应整理、归档:(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3)技术管理资料、指导生产的图纸、各种会议记录;(4)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专项检查记录、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等;(5)职工的健康状况资料和个人档案资料;(6)其它需保存的资料。

  (四)各类资料山主管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交矿档案室集中保存。档案管理人员应对采石场的有关资料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分类装订、分类保管,做到门类齐全、查找方便、摆放整齐。

  (五)档案的借阅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重要技术资料的借阅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档案的内容或损坏档案的载体。

  (六)档案工作人员变动时,交接双方必须在监交人的指导下对所有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手续。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档案室有害物质的防治和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如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采石场重要档案资料的损毁、遗失、被盗,按有关规定严厉加处罚。

  各工种作业规程

  一、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公安局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2、执行定时爆破制度。每天进行爆破作业的时间,由采石场安全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报请采石场长批准。

  3、爆破技术员职责:①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②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③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④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⑤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职责:①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②对无爆破员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③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采石场长;④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⑤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⑥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5、爆破员的职责:①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②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③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④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得转让他人或买卖。

  6、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①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②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③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峒室温度异常;④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⑤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⑥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⑦峒室内光线不足或无照明;⑧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7、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8、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②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数据校核修正原设计药量,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批准;③必须按计算药量装药,深孔及浅眼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④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⑤浅眼、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⑥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被药柱埋没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⑦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制炮棍;⑧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⑨遇有硝铵炸药结块时,纸装管药用手轻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制锤、棒轻轻打碎后方准

  使用。

  9、爆破警戒与信号:①在装药地点周围10米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中深孔爆破区域20米以外,硐室爆破区域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③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及现场周围及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④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应使职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10、导火索起爆:①应事先按需要用快刀切好导火索。每盘首尾两端应切掉5cm,禁止切割接上雷管及药包或已插入炸药的导火索;②导火索起爆网路要采用搭接、水手接等方法联结。搭接时,其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要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起爆导火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离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能穴朝向导火索的传爆方向;③导火索网路中,除采用水手结外,禁止打结和打圈。须交错通过时导爆索之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l0cm的垫块;④峒室爆破时,导火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可用塑料包裹以防渗油。

  11、爆破后检查:①炮响后,不少于5分钟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②如果发现盲炮、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③经检查和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④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盲炮处理:①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其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②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并禁止进行其它作业,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③发生盲炮时应在当班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完,应将盲将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等),在现场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④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盲炮爆破人员

  填写登记卡片。

  二、露天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先剥后采、剥采分离原则,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2、实行台阶式开采,分层高度10~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20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75度。

  3、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所有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

  5、进入采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6、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人工装运作业时,应当有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平台同时作业。

  7、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8,作业人员在铲装、运输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采石场机动车运输安全规程

  1、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必须对采石场机动车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胶轮胎气量充足,确保采石场机动车安全使用。

  2、采石场机动车行驶必须保持低速,在上、下坡处必须保证有两名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实行前拉后推(下坡时为前阻后拉)。

  3、两采石场机动车在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IO米以上的距离。

  4、空采石场机动车与载采石场采石场机动车会车时,空采石场机

  动车应该靠边停下,等载采石场采石场机动车先行通过。会车时两采石场机动车间距不得小于0.5米。

  5、采石场机动车不准运送人员。

  6、下班后,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必须将采石场机动车清理干净后送到采石场里指定的地方保管。

  7、严禁机动车辆驶入履带式工程机械行走的陡坡路段。

  四、风钻工操作规程

  1、检查主机及支架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2、进入工作面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有无瞎炮和残药,如有须由爆破工处理完好后,才能开始作业。

  3、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

  4、在开钻平台上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其牢固程度,符合要求时才能开始。

  5、应经常检查工作面边坡顶板及两帮岩石松动情况,发现有松石,片帮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不许开钻,禁止在悬崖下工作。

  6、凿岩机的水绳、风绳接头要联接牢靠。

  7、开凿必须先开水、后开风、关机反之,做到湿式作业。

  8、炮眼布置要合理,其角度和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9、吹孔内的碎石必须握住风绳头、吹风管,人应站在孔侧面才能吹风。

  10、禁止打老眼、残眼。

  11、凿岩时要集中精力,脚要站稳,手要握紧,防止断钎时人机倾倒跌伤,仰钻时助手应站在侧面,不许站在钻机正面。仰钻换钎时,应当用手握着钎杆后才能退钻,防止钎杆落下伤人。

  12、气腿应调节平稳,操作者应站在气腿的一侧,禁止骑在气腿上打眼。

  13、停钻后,必须清点工具和随带配件,将风绳、水绳盘好和钻机一起放到安全可靠又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五、剥离排土(排碴)工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边坡是否有悬顶、松石现象,是否有残、盲炮,如

  有悬顶、松石应及其时处理,如有残、盲炮应立即报告值班长由爆破工处理。

  2、检查剥离装运工具是否完好,在矿(岩)堆上洒水后开始后作业。

  3、禁止掏槽作业(挖老鼠洞),撬石时操作者要选择好退路,防止石头滚下伤人。

  4、破大块石时,锤柄要牢固,要注意周围人不受大锤和飞石威协。

  5、上、下平台不准同一垂直线上作业。如需上下平台同时工作时,上平台必须超前下平台20m。且上平台边坡不得有浮石危及下平台作业。

  6、放坡前,首先检查工具和安全绳、安全带、梯子是否完好,安全栓是否牢固,否则必须更换,狂风暴雨天禁止放边坡。

  7、推车时,应抬头看路,发现路上有碍物应立即停车清除,转弯或行至终点要减速,前面有行人,应首先发出让车信号,不能与他人抢道。

  8、卸矿时要有阻车措施,溜槽下部有人作业,不能卸矿,禁止在上、下垂直同时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5-06-2723:16|#2楼

  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

  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

  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

  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

  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

  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

  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

  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篇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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